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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军婚,硬汉老公天天哄 第416章 番外

作者:海棠火火 分类:都市现言 更新时间:2025-02-01 16:22:19 来源:平板电子书

“妈妈,妈妈。”小女孩手里捏着一个信封,一蹦一跳的像小兔子一样跑过来。

她今年已经8岁了,梳着两个可爱的小马尾辫,头上的发卡是陆霆霄新给她买的,是那种亮晶晶的,带一双小蝴蝶的翅膀,在头上飞呀飞的可爱发卡。

因为这个发卡,陆禾被评为整个院子里,最受欢迎的小朋友,大家都喜欢跟她玩。

沈莞见小丫头跟个小炮仗似的,一股脑扎在自己怀里。

脸上笑开了花:“你这丫头,总是莽莽撞撞的,也不知道像谁。”

“外甥女儿随姑姑,我当然是像我的小姑姑啦!”小丫头口齿清晰的说。

现如今,陆明雪也考上了大学,并跟随着沈莞的脚步,做了医学生。

沈婉前年跟陆霆骁在城里买了一套大房子,家里住了四口人,也还有房间空着,考虑到她和陆霆骁两个人都太忙,索性就让陆明雪把学校的寝室退了,住到家里来。

反正他大学毕业之后也要去她的医院实习,不忙的时候,也能帮她带两个小孩子。

如今的陆明雪也出落得亭亭玉立,在学业上的好成绩,让她比从前多了很多自信。

开朗大方又乐观,跟身边的家人朋友都相处的极好。

刚才出去取信,陆明雪也是陪着小丫头一起的。

进门后,她将给小丫头买的水果放在凳子上,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

说道:“嫂子,这信都来了半个月了,门卫的保安也不通知,我是去拿奖状,无意中才看见的。”

说完,陆明雪叹了口气。

“那些保安工作真是一点也不用心,也不知道会不会耽误你重要的事。”

沈莞前些天又向世界卫生组织投稿了一篇文章,据说是会通过书信的方式通知结果。

她以为是结果到了,拿过信来一看,竟然是来自乡下。

还是那个曾经他被卖的地方……

沈莞的思绪不禁被拉回到那一段时间,简直是一段噩梦般的生活,让她刻骨铭心,连漫长的时间都未能冲淡。

沈莞猜测可能是自己上电视台参加了一个讲座,才让那些人找到她的。

她打开了信件,快速的查阅起来。

信全篇只有几行字,还是用拼音和汉字,歪歪扭扭凑成的。

写信的人就是乡下的冯超,他告诉沈莞,梅子因为生病,已经去了。

当年村里拐卖的妇女被救走后,这上面派人,过来给他们普法,并且他们也得到了相应的惩罚。

冯超已经认识到了错误,告诉沈莞,他们村里的人现在已经不会再买卖妇女。

他们大多开始外出打工,靠双手来致富,改善生活水平。

冯超就说了这些话,类似于想对沈莞抄答案歉意。

但是沈莞大概能猜到他想要说什么,无非是看过她的访谈,想让她的医疗事业,造福山里。

沈莞将这件事放在了一边,造福乡里肯定是要的,但是不能无脑进行。

至少要确保工作人员在安全的情况下,给山村带去一些福利。

否则就是乱发善心,把去基层工作的医生们,推入火坑。

……

沈莞在半年后,微服私访,去当地做过考察,确定环境安全后,便正式让医疗团队,下乡为那些留守的村民做义诊。

同时她的脑子里还有一个想法。

大四年级面临毕业的实习生,一直苦于,医院里安插的位置不够,得不到相应的坐诊经验。

如果来到这里做义诊,既能吸收经验,也能够造福百姓。

生完脑子里出现这个想法后,便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可惜的是却被驳回了。

原因是相关部门在,学校里调查过大学生的医院,大学生们更倾向于去医院学习。

哪怕没有亲自坐诊的机会,他们能向医院的前辈学习。

沈莞只有再一次将这个决定搁置。

她这次出差大约一周,期间陆霆霄也没有回家,两个孩子都是陆明雪带着的。

陆明雪见到她就告状,说陆禾昨天没有写完作业,还跟老师撒谎说作业没带,被拆穿后还死不承认。

陆明雪以姑姑的身份教育她,哪知道小丫头嘴皮子利索,她竟然没说过!

“妈妈,老师留的作业本来就太多了,我根本就写不完,要是我硬写,就把我累死了,那你可就没有我这么可爱的女儿了。”

小丫头奶甜奶甜的跟她撒着娇,沈莞又生气,又觉得好笑的不行。

陆明雪的心情又何不是如此。

“嫂子,你说我哥小的时候可不这样,我哥他学习从来都不用人催,作业也是每天按时完成,并且还超额学习,还有你也很努力,怎么这小丫头一点儿都不像你们……不会是抱错了吧?”

陆明雪故意这么说,就是想激励一下陆禾。

沈莞也觉得这个办法不错。

抚养孩子不能打,又不能骂,总得想个办法应对她们调皮捣蛋。

她笑言言的看着陆禾,点头:“呀,有可能,要是真的抱错了,可得把我的小乖乖换回来。”

“你们咋没有报错呢,我就是你们的小乖乖!别的小朋友哪有我这么可爱!”陆禾嘴上逞强,眼泪花已经在眼眶里泛滥了。

沈莞两手一摊。

装作无奈。

“可是你都不像我们呀,我跟你爸爸都按时写作业,你弟弟也能做到,只有你不光犯了错,不光不承认,还狡辩。”

“呜呜呜。”

小丫头被沈莞给说的,哭着向屋里跑去。

大概半个小时以后,小家伙乖乖的写完了作业,并且拿过来给沈莞检查。

小丫头写了一手漂亮的字,像极了陆霆霄字体的一丝不苟。

当然这也跟她启蒙学写字的时候,是陆霆霄手把手教她的关系。

因为陆禾是他们俩的第一胎,又是他们都特别喜欢的女儿,所以便娇宠了些,把小丫头惯出了一点毛病。

反观老二,就让他们省心的多。

最常见他的时候就是一脸黑黑的傻笑,一张胖乎乎的小脸既然像沈莞,五官又随了陆霆骁的精致,也是个怎么看怎么好看的小家伙。

“妈妈,这是我的作业。”

小家伙虽然才上育红班,但也开始学知识了,跟姐姐一样,字写得非常漂亮,不过他的耐心比一般的小孩子要多很多。

在这一点随陆霆霄随得特别明显。

“乖儿子,表现的不错,妈妈香香一个!”

沈莞抱着儿子的大脑门儿亲了一口。

而一旁正在等着母亲认可的陆禾,因为迟迟没有得到回应,小嘴一瘪,就跑回屋里哭去了。

沈莞只好起身跟着去哄,奈何小丫头脾气倔倔的,是她和陆霆霄的倔脾气加在一起,1 1=2的那种倔。

生娃哄了半天,也没有把小丫头哄好。

恰好这时候,迟迟未归的男人从门外进来。

陆禾就像心有所感似的,推开门,跑过去就抱住了陆霆霄的大腿。

“爸爸,爸爸,妈妈说我不是你们的小乖乖了,妈妈说我是报错的呜呜呜。”

闺女这一撒娇,可是把男人的心都给哭化了。

看着站在房门口,憋着坏笑的媳妇儿。

陆霆霄好笑的问:“你咋又把她逗哭了?”

“那得问问你闺女干了啥好事儿,不写作业还向老师撒谎,在我们家撒谎的孩子可要不得!”

沈莞故意这么说,就是要告状。

在爱人面前,她还是个大宝宝呢!

就看陆霆霄,更偏心眼儿谁了!

“撒谎?这可不行,陆禾,我想你妈妈刚才已经说过你了,你告诉爸爸,认识到错误了没有?”

男人有些严肃的问。

小丫蛋儿直点头。

“我认识到了,爸爸,以后再也不撒谎了。”

“乖。”陆霆霄摸了摸女儿的额头,就抱着他去屋里学习去了。

家里的男人一回来,两个孩子几乎都是围着他的,沈莞和陆明雪就可以放心各忙各的了。

……

之前沈莞向相关部门申请的大学生下乡实习的提议,始终没有通过。

于是这次她换了个说法。

义诊。

可以让学生们自行选择,在城里做,还是下乡去做。

她提倡大学生回报家乡,也建议他们回到养育自己的家乡,做反哺贡献。

最终沈莞的提议被通过,事实就是,还是有大部分学生,愿意回馈自己的家乡。

纷纷在申请书上,签了自己的名字。

陆明雪也在其中,而她所填写的义诊地址,是一个更加偏远的,更加贫瘠的小村庄。

临出发前,两个小家伙知道要好久见不到姑姑了,纷纷围着她,腻歪了很久。

路明雪也舍不得两个小家伙,哄了半天,最终决定,让陆霆蓁过来陪他们一段时间。

陆霆蓁并没有选择从事医学,他先前好用的聪明头脑,全都展现在了商业上。

一开始他只是给沈莞帮忙,打打下手,渐渐的也开辟出了属于自己的一片领土,在本地做起了一番成就。

而沈莞成立的私人医院,也有他的入股。

只不过陆霆蓁每天都很忙,总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

而且长大后的他,不像小的时候总有那么多笑容。

任务重了,操心的事情多了,眉头总是喜欢皱在一起。

这样看起来让他显得有些严肃。

不过两个孩子依旧很喜欢他。

陆霆蓁是早上答应的陆明雪,等到晚上过来,已经超过了10点,两个孩子早就睡着了。

他将给两个孩子买的蛋糕,放在了茶几上。

分别到屋里看了一眼,没有把他们吵醒,就去休息了。

次日,他特意晚些去公司,等到两个孩子醒来,一边喊着叔叔,一边不约而同的朝他狂奔而来。

陆霆蓁一手抱着一个,让他们坐在腿上。

“叔叔叔叔,你吃糖糖。”陆禾剥开一个大白兔,小手手塞到陆霆蓁的嘴里。

陆霆蓁并不喜欢吃甜食,带孩子给他的,他还是欣然的接受了。

沈莞今天还要去医院,接待几个身份重要的病人。

顺便赶上两个小家伙,放假在家里,不太方便带着他们。

于是她询问陆霆蓁,方不方便将他们带去公司?

陆霆蓁看着自己可爱的小侄女和小侄子,微微勾起唇角。

“可以,只是办公室里有些无聊,怕他们待一会儿就要走。”

“不会,只要你公司里的人多,他们就不会无聊。”

两个小家伙格外喜欢热闹,来到陆霆蓁的公司,他们就成了全场焦点,引得办公室里的人,都贡献出了抽屉里的宝贝过来逗他们。

很快的,两个小家伙的面前,就堆满了好玩儿的东西,一点儿也不无聊。

……

两小只在陆霆蓁单位玩了一天,晚上的时候,他们央求陆霆蓁带他们去吃羊肉串。

陆霆蓁觉得路边的小吃不干净,跟他们商量过后,去了菜市场,买了些肉,回家支上炉子,亲自动手给他们烤。

等沈莞下班回来的时候,就见两个小家伙围着陆霆蓁,一人手里拿着一串羊肉串,吃得顺嘴流油的小模样。

“妈妈,快吃肉串串。”

“妈妈,小叔叔烤的串串好香!”

沈莞放下包,去洗了手,回来后也跟着吃了几串。

心血来潮她提议,等到过中秋节的时候,一起回平成过节,就买一些肉,到时候大哥二哥和小哥他们也都放假了,人多了一起烤还热闹一些。

……

育娃记。

1.

沈松与朱翠花投胎也生了个萌萌哒小公主,不过俗话说,闺女随爹,小家伙跟沈松小时候一样调皮。

中秋节沈莞带全家回老家那天,大家在一起聚会烧烤。

沈松的小闺女沈甜甜,跟陆禾两个玩着玩着,就忽然找不到了。

这可把大人们给吓坏了,到处找啊叫啊。

最后,发现两小只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到了房顶上,晒着太阳睡着了,全家人找人都找疯了,她们愣是没听见。

2.

沈政跟沈涛都是生的双胞胎。

不过沈政没有沈涛那么会生,人家是一儿一女,他则生了两个儿子。

两个小小子的到来,在沈家并不稀奇,所以自然从小就没有沈萌萌和沈甜甜那么受宠。

王艳梅根据沈家一贯的宗旨,男孩子就是要散养,只要不长歪了就行。

是以,这两个小家伙从小就野的不行。

终于在有一天出去玩,天晚了,到点都还没回家。

王艳梅急坏了,全家找了半宿都没找到。

直到后半夜,两小只满身带着黑煤灰回来。

原来,是因为两小只昨天犯了错误,被刘舒给教训哭了。

于是,沈涛的儿子沈冬冬,就给两个哥哥出了馊主意。

让他们去烟囱里躲着,假装自己丢了,刘舒就会后悔,以后就不会骂他们了……

后来,沈冬冬连带着躲在烟囱里的兄弟俩一起,被王艳梅掐的嗷嗷叫。

(番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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