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人眼中,宋元驹是个英雄人物。
他与孔先生的关门弟子石青,一勇一智,跟随晋家家主出生入死多年,平定四海患乱,功劳赫赫,天下得以平定之后,便接下了嬴穹嬴将军的位子,手中掌控着晋家数十万精兵。
可除了打仗之外,他自认自己这半生,也挺平淡繁琐的。
他出生在一户极其普通的农家,自幼喜欢跟人打架,读过两年书,但最爱的事情就是挥着锄头在田垄边苦练力气。
他那时什么想法也没有,认为自己这辈子大约也会跟父亲一样,老老实实地将一辈子都奉献在这几亩田地里。
直到励王的兵马打了过来,毁了他们大半壁家园,他眼睁睁地看着年迈的祖父为了保护他不被强行征入励王的军队中,被那些人拿长刀活活刺死。
从那日起,他的想法开始变得不一样了。
为祖父守孝满一百日,他留下一纸书信第一次离开了家。
那年他才十一岁,做事全凭借着一股热血冲动,抱着为祖父报仇的想法,他加入了福王的麾下,从一名最低级的步兵做起。
那时他连盔甲都捞不着穿,打仗的时候,全靠着满身的血肉抵挡敌人的刀剑。
半年后,殷励身死,刺穿他胸膛的那把剑,是宋元驹的。
福王大大嘉奖提拔了他。
可他非但没有感到一丝大仇得报的轻松,反而觉得肩上的担子又重了许多。
那是他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立于世的使命感。
他开始真正地学习战场上的用兵之道,有仗打的时候总习惯冲在最前头。
然而近十年下来,在四分五裂的形势之下,福王的势力并没有得到太多的扩张。宋元驹也渐渐发现福王心胸狭隘,只顾眼前薄利,并非明主。
肃州城外,他们被韩家大军围困,还未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对手便狠下杀手。
他拼死逃了出来,躲到一处小镇上。威胁一位小姑娘给他治伤。最后为一名沉着寡言的蓝眸少年所救。
养伤的那段时日,日子很平静,隔壁的小姑娘总能折腾出许多新鲜的好吃的。
那张脸……赫然就是与我朝夕相处的向明明。
‘他’不时地扶着发髻,局促的脸都红了,“这些年来穿男装穿惯了,忽然换回来觉得实在别扭……是不是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这不是一出现成版的花木兰吗!
我当时险些昏了过去,无法容忍自己瞎了这么多年。
行军打仗时,花木兰这出戏是经常会被玩笑着提起的,我常常嗤之以鼻,心道女子就是女子,如何能混在男人堆里,一连这些年都不被发觉的?
这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可如今望着穿上裙装也毫无违和感的向明明,我竟不得不承认自己也成了广大瞎眼群众中的一员。
我一时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半年后,才算勉勉强强地从这个阴影中走出来。
而在这半年的时间里,我竟从自己身上发现了许多从未出现过的情绪。
我甚至学会了传说中的吃醋。
不止是现在的醋,就连之前的也一并吃了——我常常想到向明明在军营当中,除了我之外,还曾经与谁勾肩搭背过。
军营里曾与她走的过近的一些哥们儿也非常有自知之明的惶恐起来,一时间闹的人心惶惶。
我这才算是明白真的喜欢一个人,是种什么滋味。
不仅是保护,更多的还是一颗心会跟着七上八下,时常让人因为一点小事就大为恼火。
石青他们一伙人经常暗下耻笑我,说我一个三十多岁的老男人活像是个半大小子。
我不以为耻,反以为幸。
晚是晚了点,但好歹来了不是?
再者说了,我成亲后的日子过得很舒心——
父母了却心愿之后,不爱唠叨了。
媳妇听话乖顺,知冷知热。
作为一家之主的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们从没有二话。
“爹,娘,今天的饭我来做。”
“做吧。”
“媳妇,我想洗碗。”
“好,听你的。”
欸,这日子过的,简直是为所欲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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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祝大家元宵节快乐,因为过节的原因,最后一篇压轴的番外决定也由今天放出来了,大约在下午三点左右~(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