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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墓新娘,冥王宠得心慌慌 第653章 给妈妈打扮

作者:魏家二妹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02-04 18:50:28 来源:小说旗

我长吐一口气,收回了意念。

不错,我又学会一项技能,治鸡眼。

令我没想到的是,一个小小的鸡眼,人家竟然给我转了一万块钱。

我有些不敢收,可是女孩爸爸说,他这些年在女儿这个鸡眼上花的钱超这个这个数好几倍了,我将他女儿的隐患给除去了,等于把他一家的心病除去了,这钱是我应得的。

父女俩开开心心地走了,我开开心心地收了钱。

下午,赵凌云打来电话,说晚上他跟老僵尸,还有万小姐一起回来吃晚饭,让我爸妈有个准备。

我一听万小姐还要来顿时激动起来,忙不迭的跑到养鸡场和我爸妈说了。

我爸妈一听我未来婆婆要来,而且听说她还是一个西域大美女,顿时慌得不行,我爸紧张地问吃什么,喝什么酒,客厅和住房是不是打扫一遍?

我妈慌慌地捋捋头发,拍打拍打衣裳,问我她该穿什么衣裳,头发要不要去理发店染染,烫烫,毕竟要见亲家母了。

我都懵了,这我还真没想到。

自从老僵尸拿到教师资格证,有了正式工作,再加上俩人也有了“事实”,万小姐父母也同意了他们的交往,这不两人正在商量结婚的事。

这万小姐还真是我婆婆了,是我爸妈的亲家母了。头一回来我家,这欢迎仪式是得隆重一些。

我就说:“爸,妈,先别急,我问问老僵尸万小姐喜欢吃什么,口味的喜好。”

我随即拨通了老僵尸的电话,问万小姐爱吃什么,口味重咸重甜还是重辣。

老僵尸的回答把我给惊呆了:万小姐喜欢吃苦。

像苦瓜了,苦菜了,苦菊了都爱吃。

还有就是万小姐爱吃牛肉,还爱吃糖醋排骨,别的就没有了。

我听完给我爸爸说了,我爸说:“这个容易,苦菜地里到处都是,苦菊我种了几棵预备上火了吃,还没吃过,正好派上用场了。还有苦瓜去集市上买就是了,牛肉咱冰箱里多着呢,排骨我买。再杀两只鸡,再买条鱼,虾,再弄些其他菜,这不就齐活了,我这就开始弄。”

我说:“让兰兰和黄小爷帮你,我带着妈去镇上理发店做头发。”

我爸答应了,我就和妈去镇上。

这些年,我妈心都在我和爸身上,没心思打扮自己。以前是日子过的清贫没机会打扮自己,现在日子好了也随意惯了。

农村女人都老得快,我妈四十多岁的人就有白头发了,由于常年劳作皮肤也粗糙,身材也没了年轻时的苗条。

穿衣又随便,怎么舒服怎么来,所以看起来就是一个农村大妈。

可是不行哦,亲家是个千娇百媚的都市白领,我妈可不能输的太惨,最起码是个讲究的农村大妈吧。

我带着妈去了一个全是小帅哥的时尚造型店里,让他们给我妈设计一款适合她的烫发。

老板是个大帅哥,很有品位,头头是道地讲出我妈的脸型,我妈的身高,我妈年龄所适合的发型,然后把那几款发型图样拿出来给我看。

我和妈妈商量后选中了一款《狂飙》里的大嫂烫,颜色选了洋气但又不张扬的栗色。

毫不夸张地说,我妈做了头发后年轻了十岁,气质也瞬间拉满了,我直夸好看,她自己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也笑得满脸绯红。

做完头发,我又带她去美容院做了一个营养灌肤,然后还让美容师帮她化了妆。

这下我妈的皮肤又白又亮,还打了淡淡的腮红,涂了豆沙色口红,哪里还有那个皮肤粗糙,嘴唇干裂的农村大妈影子呀。

最后一项,就是买衣服了。

其实家里我给妈妈买了不少衣服,她都说不适合她一个养鸡、种地的农村妇女穿,统统被她束之高阁,今天我就给她选一套让她穿着回家。

见亲家母嘛,自然得庄重,旗袍必须安排上。

我带妈进了一家旗袍专卖单,这里的旗袍在我们这个小镇水平来说,算是走的高档路线,价格五六百起步到三千之间的都有。

旗袍也是各个款式都有,有改装的,原版的,料子也是真丝,香云纱,织锦缎,丝绒都有。

我妈看见死活不肯试,说她这身材根本就不衬旗袍,还说穿上让村里人看见笑死。

我说你就穿上在当街走一圈,看谁笑死,笑死谁咱负责赔一副棺材。

我妈听了这话自己先笑了,卖旗袍的老板和营业员也夸妈妈头发好看,皮肤好,身材好,穿旗袍最适合不过了。

然后老板还热心地帮我妈挑了好几款让她试穿,还贴心地拿出一双尖头细高跟皮鞋,让妈妈搭配旗袍穿。

当穿着一件墨绿色到脚踝真丝旗袍,烫着短发,化着相宜的妆容,穿着高跟皮鞋的妈妈从试衣间出来的时候,我承认我被惊艳了。

我一下子想起我小时候妈妈抱着我拍的那张照片里的模样,那时候的妈妈才25岁,剪着那几年流行的沙宣头,穿着一件碎花连衣裙,真的青春靓丽。

“妈妈,你年轻了20岁,我又看到你二十多岁的模样了,真的!”我激动地伸臂抱住妈妈。

妈妈羞涩地笑着说:“傻妮子,哪有夸自己妈妈的,让人家笑话……”

但我妈说着话的时候她身子都在颤抖,我知道那是太开心了。

老板和营业员也夸个不停。

我把她身子转到镜子前边,说:“妈,你自己看,自己看看是不是那个年轻的自己回来了。”

然后我拿出手机,对着妈妈各个角度的拍照,但是我先不发给爸爸,我要带着我妈回家突然出现在他面前,亮瞎他的狗……哦不,亮瞎他的眼。

我不准我妈再脱了,直接买下这件旗袍,付了钱就拉着她直奔旁边的皮鞋店,又给妈妈买了一双黑色的高跟皮鞋。

因为妈不习惯穿高跟鞋,我给她买了一双相对跟儿矮一些的,粗一些的。

当我挽着妈的手出了店门,走在大街上的时候,不住有人朝我们投来艳羡的目光,还有人议论:“这是姐妹俩还是娘俩?”

把我给笑得前仰后合,我妈则捂着嘴笑,样子文明得很。

哎呦,这一穿旗袍秒变贵妇哦。

不过还差一点,画龙还未点睛:那就是我给她买的首饰没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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