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小说巴士 > 都市 > 第一豪婿 > 第1870章 打扰人睡觉的习惯可不好

第一豪婿 第1870章 打扰人睡觉的习惯可不好

作者:花车巡游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02-04 20:11:53 来源:小说旗

第1870章打扰人睡觉的习惯可不好

说来也奇怪,何念伟电话怎么也打不通,这简直都要把周雨晨给急坏了。

越是打不通,她就越是使劲的打。

而在她打电话的这期间,周雨晨又到洪亮酒坊门前看了几遍,她试图通过门缝看清楚里面的情况。

可是,事与愿违的是,酒坊里面仍旧是寂静无声。

仿佛里面从来没有进去过人一样。

这让周雨晨就更加慌张了。

她心里更加没底了。

就这样,周雨晨来回在洪亮酒坊门前踱了十来分钟的步,最后决定在打一遍电话,若是还打不通,她就要向队长韦俊才汇报此事。

同时她会要求韦俊才,另外紧急从宾阳县抽调人回来了!

至于这些人都是来救何念伟的。

毕竟,何念伟和韦俊才关系不一般。

上一次山鬼杀人案,韦俊才可是认了何念伟当干儿子呢。

就这样,周雨晨战战兢兢的拨通了第三次电话。

哪知道这一次电话却是打通了。

嘀嘀嘀!只响了两声,那边就接听了。

“何念伟,你怎么样!”周雨晨紧张的对着电话里面大吼着:“有没有危险,里面到底发生了什么,你刚刚为什么不接我的电话,你好好吗。”

由于极度关心,所以电话已接通之后,周雨晨就犹如连珠炮一样的对着电话那边的何念伟发出了问题。

而站在周雨晨一边的方宏亮一听见电话通了,也跟着竖起了耳朵。

他其实也很想知道知道酒坊内部的情况。

这一次,这个所谓的高人用不用自己去付账帮助他收尾。

要知道,上一次两个高人的遭遇还让他记忆犹新呢。

就这样,两个人可以说对这个电话,全神贯注。

“大姐,很晚了,打搅人家睡觉很不道德的!”电话里面何念伟的声音懒洋洋的。

似乎,他对周雨晨打来电话还很慢不满意一样。

“睡觉,睡什么觉,女鬼呢!”周雨晨几乎是怒吼着对电话大吼:“我在外面等你一晚上了,你怎么不告诉我结果,你知道不知道我很焦急啊,到底怎么了!”

“什么玩意,你没走啊!”电话里面何念伟有些精神了:“我以为你走了呢,所以就睡觉了,哎,抓鬼还是很累人的,你知道,我抓完了鬼,觉得累了,就睡下了啊!”

什么玩意儿?

一直在旁边偷听的方洪亮一听,差点吓一哆嗦。

看这意思,这货不但抓住了鬼,似乎还在里面睡着了。

真的假的啊?

是不是吹牛啊?

方洪亮有些不能置信了。

“废话少说,何念伟,告诉我那个女鬼呢!”周雨晨有些激动的对着电话吼叫着。

和方洪亮一样,其实周雨晨也是不能相信何念伟所说的事情。

开玩笑呢,接连着几个高人都被里面的女鬼搞定了。

现在可倒好,何念伟不但很快就搞定了,还要在里面睡觉。

不会是,何念伟被吓傻了吧?

“女鬼,什么女鬼!”何念伟用有些玩世不恭的态度道:“哦,你说那个爱唱歌的家伙,被我捆了扔在一楼了,正不知道怎么处理呢,你没走正好,过来看看她吧,那个爱唱歌的似乎有话要对执法者说呢,说完了我好超度她,这个家伙身上有两条人命呢,不可饶恕了!”

仿佛是为了印证自己没什么。

在说完这句话之后,何念伟竟然还打了一个哈欠。

“她没有怎么你吧!”周雨晨一愣:“你现在还好吗,那个女鬼没有对你怎么样吧?”

周雨晨依旧是有些不能置信。

“对对对。”

不仅仅是周雨晨,甚至连方洪亮也是如此。

“什么叫她怎么我啊!”何念伟不乐意了,道:“小毛鬼一只,能把我怎么样啊?”

“别忘了,我的本事强大着呢,我可是都过山神庙神只,击杀过鬼婴的人。”

“这个家伙的道行还不如那两个呢。”

何念伟的态度有些不屑一顾:“我呢,原本是想留着她两天玩玩的,你知道她唱歌挺好听的,若是不吓人的话,其实也蛮好看,似乎还当过什么女主播,不过呢,看她又是跳,又是唱歌的,大晚上也不消停,而且身上还有其他的亡灵痕迹,有些烦,就抓了,行了,不聊了,我下楼给你开门,你过来吧!”

说完电话里面传来忙音。

应该是何念伟挂断了电话了。

在然后,周雨晨和方宏亮就看见酒坊的灯又亮了起来,然后划拉的一下子门打开来,何念伟站在门口对着周雨晨招手:“过来吧,有些话,电话里面说也不方便,过来吧!”

不知道为什么,当何念伟出现在洪亮酒坊门前的一刹那,那笼罩着整个街区的恐怖压抑气氛一下子就散了一半,而洪亮酒坊周围街区的淡淡的薄雾也随之散了一半。

那种感觉让人很舒服。

方洪亮许久都没有这样的感觉了。

而一看见何念伟,周雨晨身上那紧张的感觉一下子就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疲惫感,一种对何念伟的依赖感。

若是何念伟在她身边,她会毫不犹豫地扑进他怀里咬他一口的!

这个该死的家伙,知不知道人吓人,吓死人!

天知道,刚刚她以为他出了问题,都要急哭了。

这家伙倒好,竟然在里面睡大觉。

岂有此理。

当下周雨晨押着方洪亮就向洪亮酒坊走去,期间为了方便方洪亮,周雨晨还是帮他打开了手铐。

方洪亮是说什么都不愿意走的,只是没办法,身边有一个女执法者,还拿着一个类似于警棍一样的东西,当下硬着头皮往里面走。

三百米的距离转眼间就到。

到了门口的时候,周雨晨和方宏亮都停在了那里。

两个人对这个远近闻名的酒坊还是有些忐忑。

周雨晨更是戒备地向酒坊里面看了一眼,

“真的没事了吧?”周雨晨问道。

“当然。”何念伟点头。

“嗯!”周雨晨点了点头,推搡着方洪亮走了进去。

这是时隔一年来,方洪亮第一次走进自己的酒坊。

上一次他带着老婆从这里逃走的时候很是狼狈,甚至连自己刚买的鞋子都忘记了在里面。

一进门,方洪亮就下意识的向酒坊正中央的老板桌子下面看去,果然,自己的那双皮鞋仍旧在哪里……

那么,那个鬼呢!

想到这里,他战战兢兢地躲在了周雨晨的身后。

探头探脑的向里面看。

周雨晨也带着同样的疑问,她虽然没有方洪亮那么害怕,却也是心里毛毛的,要知道这是她第一次自己面对一个强大的鬼魂。

由于她没有参与过击杀山神庙神只的事情,所以对这个东西没有概念。

“何念伟,你说的那个鬼魂呢!”周雨晨问道。

声音里面都是忐忑。

“你说她啊!”何念伟随手从木质的酒架子上面拿起了一个破破烂烂的布娃娃,然后丢在了周雨晨的脚下:“叫我绑了,等着你处理呢!”

周雨晨低头一看,却是被这个破破烂烂的布娃娃的样貌给吓了一跳。

原来这个布娃娃的身上四分五裂的,仿佛是被人撕裂过,又重新缝合在一起一样,脸上更是狰狞无比,尤其那双眼睛,带着无比的狰狞和凶残。

一看就不是那种小孩玩具。

绝对应该是一种邪恶的东西。

只是,此刻布娃娃正被一根红线给绑的紧紧的。

一点也不熟悉这一切的周雨晨觉得,这个布娃娃是鬼魂的另外一个形态。

为了不认错,她从包里面翻出了鬼魂计数器,也就是那个类似于盖格计数器一样的东西,在布娃娃身边扫过。

这东西是临来的时候,县里交给她的。

其实就是改革计数器。

根据县里面一个高人的说法。

鬼魂会引起改革计数器变动。

果然,这仪器一凑近。

噼啪啪一阵乱响。

周雨晨拿起计数器一看,顿时吓了一大跳:“好家伙,何念伟你是怎么搞定的!”

站在一边的方宏亮一听这个布娃娃就是闹了自己一年的那个鬼魂,顿时吓得猛地一跳,远远地躲开。

“我啊!”何念伟愣了一下子,同时微微一笑,脑海里面回想起刚刚他与这个鬼魂对阵的场面来。

时间回放到两个小时以前。

何念伟从方洪亮的手里接过了钥匙,然后乐呵呵的走到了洪亮酒坊门前,先是打量了一下酒坊,不得不说这个酒坊的装修真的是相当的棒,看得出来,酒坊原来的主人用心了,仅仅是这份装修没有个百八十万的就下不来,若不是闹了鬼,还真的轮不到自己呢。

何念伟和别人不同,别人对鬼是必有不及,怕的要死,何念伟呢,对鬼魂什么的没有什么坏印象,

只是在开门的瞬间,他的这个天真想法就烟消云散了。

大门打开,扑面而来的是一股浓浓的灰尘,而在接下来,何念伟便看见一个白衣女子,垂着头发在他的面前飘然而过。

“你是第三个了!”白衣女子低着头,用森然的声音对何念伟说道:“还是一个帅哥,我喜欢,哈哈哈!”

说完,白衣女子就唱起了王妃的一首歌《因为爱情》。

给你一张过去的cd

听听那年我们的爱情……

……

伴随着这首歌,酒坊内忽然间飘起了冷飕飕的风,许久不曾换过的白色纱制窗帘无风自动……

白衣女鬼的歌喉还算靓丽,若是换一个地方的话,换一种氛围,都够开演唱会的水准了。只是此刻,一个古老的满是灰尘的酒坊里面,灯光忽明忽暗,白衣女子长发垂地,偶尔抬起头的时候还可以看见她清亮亮的黑窟窿眼睛和鲜血淋漓的嘴。

这种环境真的不是很配这首歌。

一般人估计早就吓尿了。

只是何念伟是谁啊,他根本就无视女鬼的这些伎俩,一进门的时候,他就利用透视异能查看女鬼身上的能量波。

随之竟然发现了两道不同的能量。

很显然,在过去的一年里,女鬼害了两条人命。

“哎!”

何念伟心头暗自叹息。

其实了解了鬼魂的秉性之后,何念伟知道,鬼魂其实一般是不会害人的,若是她害人,那么多半是人逼迫的,而这个鬼魂一看就是被人谋害的,心存怨恨才至变成了厉鬼的。

若是她不害人命,何念伟还可以帮她,只是她害了人命,那么何念伟就只能将她打散,形神俱灭了。

不过此刻,何念伟却毫不在意的无视女鬼的骚扰,一步一步走进酒坊,楼上楼下餐馆起来。而女鬼则一路跟随着何念伟。

一会对他吹口气,一会有飘过来作个鬼脸,偶尔还作势欲扑。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