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小说巴士 > 都市 > 九转道经 > 第3492章 极地囚半道(1)

九转道经 第3492章 极地囚半道(1)

作者:天茗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02-07 06:42:55 来源:小说旗

玄神州天邪神庭

邪帝已经达到了祖王七重天,所以他可以运用天地之力,形成天象可视天地任何一个方,当然只是一个局限的范围,除非掌握苍天位,要不然纵然是祖王七重天也只能办到这一点。但是这已经是非常厉害了,因为邪帝此时坐在他天邪圣殿之内,便可以利用这天象看到地神州古臻与公羊圣之战。

在他接到来自地神州那边的传讯,他便打开了天象,让他天邪神庭所有人都可以看得到这一幕,完全就是现场直播啊。

“想不到古臻的成长竟然快到这种地步啊,直接跑到了地神州公羊圣的主场去杀他”

黄天看到了古臻动用天都祖王肉身力战公羊圣的一幕,不由得咽了咽口水,曾几何时自己可是非常鄙视他,甚至将其视为蝼蚁一般的存在,可是现在他还是在道主的境界之中,若不是仗着他们天邪神庭,他见到圣人也只有逃跑的份,而此时的古臻却是独自一人,离开他的主场前往地神州屠圣,这对比起来,伤害太大了。

“神帝,这古臻真的能胜么,天家真的不会插手”

柳无生沉声地问道,他们虽然聪明,可是修为未到那一种境界,有一些事情他们却是无法度量得了的。

“呵,我们倒是希望天家插手,若是天家插手的话。整个天下倾刻即乱,天家的布局也会因此而被打乱,古臻精明得很,他就是知道天家的布置,所以才选择在这个时候动手,天家绝不会为了一个公羊圣而冒这个险”

坟墓鬼火笑了笑说道,当时他与古臻一起前往天冢,已经知道了天家的野心,以古臻的聪明才智,自然会猜到天家在九天大陆布局可是一触即发,天家想要彻底掌握整个天下。

只是现在还不是时候,也许是因为他们的布置还没有到位,所以古臻才选择急于在此时动手。若是再晚一些,等到天家开启他们的野心之时,他再出来屠圣,那岂不是直接与天家撞个正着。

那时他就得面对天家了。

“啊”

柳无生与蓝忆仁都显得有一些古怪起来,因为他们有一种无地自容的感觉。他们自以为聪明,可是相比古臻,是不是感觉差的不止一点点。

“领域不同,二位先生又何必自责”

七杀看到他们天邪神庭两大聪明人的表情,于是说道,若是他们两人非要跟人家帝王比算计,那可就是他们傻了。

“那,古臻他能胜么”

蓝亿仁看向坟墓鬼火,低声问道。

“若是神帝,蓝相认为神帝有多大的把握”

坟墓鬼火看了看邪帝,此时他已经完全将古臻视之与他们神帝同时等级的人物了。那怕此时的古臻只是初入人级道祖而已,可是他有他的能力。

至于修为,只要古臻足够的机会,他一定也能达到与他们神帝一样的高度,因为古臻非常努力,也够狠,同时运气更是逆天。

“嘶”

蓝亿仁这下明白了,换是他们神帝,他若是想要屠圣,没有十足的把握,他岂能直接跑到人家主场去啊。

帝王,能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吗?除非逼不得已,这才铤而走险。

西神州

原本正与霸王神庭开战的姬人皇,此时他也通过了他的天地位,观看着地神州的屠圣之战。

不过姬人皇似乎还没有达到祖王七重天,所以他无法如同邪帝一样,凝聚天象,所以他只能通过他大周神庭的天地位。

所能看到的范围可就更小了一些,而且更不可能如同现场直播一样。

东神州

大秦神庭之处,此时赢宛儿也是运用天象之术,痴痴地看着地神州的屠圣之战。

“唉,他不会有事的,就好像是你一样,他也是一代帝王”

赢家主来到了赢宛儿身后说道。赢宛儿乃是赢家女帝,也是大秦神庭的女帝,属于上古之时,她便已经创立了这个大秦神庭。

赢宛儿这一次转世,一分为二,想不到乐儿之心竟然爱上了古臻,此时她们合一之后,乐儿的心变成了她的心,所以对古臻念念不忘。

赢宛儿能以天象查看地神州的屠圣之战,可想而知她也是祖王七重天的强者。

“忘了他吧”

赢家主见到赢宛儿没有理会他,于是又说道。

“不要”

赢宛儿回了一句,只要她不同意,赢家主也无法逼迫得了她。

“唉”

赢家主长叹一声转身离开了。

……

地神州

“小子,你不跑了么,你之前的底气那里去了,哈哈”

半道人被云剑天成功引到了地泉疆域的天际之上,他却浑然不知。因为云剑天一直示敌以弱,让半道人以为他打不过他,连剑也被他折断,一直在逃只是为了将他离地圣疆域,不让去干涉古臻与公羊圣之战而已。

此时的半道人拥有天地位在身,他调动天地之力,属于全盛时期,可不是之前被他们擒拿时的状态。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