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小说巴士 > 都市 > 九转道经 > 第4561章 人间重礼(2)

九转道经 第4561章 人间重礼(2)

作者:天茗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02-07 06:42:55 来源:小说旗

法无在数日前便已经来到了秦广鬼域,只是他担心人间殿那边会传出他乃冒牌货的事情,因此迟迟未到秦广殿来。

经过了数日的等待,未见有消息传出,他这才敢跑到了秦广殿来,打算向秦广王哭诉,同时也是想借机留在秦广殿之中,找机会对秦广王下手。

法无来到了秦广殿之后,未能有机会见到秦广王,直接被留在判官府之中,被晒了足足一个月的时间。

“殿王,这宋公徽每天都在属下府中吵着说要见殿王。已经过去了一个月了,不知殿王是否要接见他。”

一个月后,勾魂判官实在经受不住宋帝王的软磨硬泡,再加上收了宋帝殿王的好处,所以只好前来帮他说事。

“也差不多,这家伙之前倒不见到着急,现在倒好。呵呵。你去让他过来吧。”

秦广王对于之前宋帝殿王没有求援一事,并没有起疑,只是认为是宋帝殿王太小看古臻而已。

已经晾了他一个月,也差不多了。

“是,属下这就前去让他前来”

勾魂判官听到秦广王同意见宋公徽,自然心中大喜。如此一来宋公徽许诺送给他的东西可就得兑现了。

就在勾魂判官走出秦广鬼殿之时,一名鬼差抱着一个大盒子,上面写着‘人间重礼’四个大字。勾魂判官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重礼二字,显得无比贵重。只是这所谓的大盒子,可以直接抱在怀中,那再大也大不到那里去。这样的盒子里面装的重礼,会是什么样的重礼呢。

“勾魂兄是说,人间殿给殿主送来了大礼。”

法无听到了勾魂判官提起,人间殿送了重礼到秦广殿来,顿时愣住了,忍不住问道。

“严格来说是重礼,上面写着‘人间重礼’四个大字。”

勾魂判官郑重地说道。

“人间重礼,会是什么”

法无试探了一下问道。

“这个我就没看了,不过既然是重礼,必然非同凡响了。说不定还是人间殿从你宋帝殿那边收罗的呢,宋兄去了不就知道了么?”

勾魂判官摇头说道,因为当时他已经退出了秦广鬼殿,再进去可就显得没道理了。所以并没有看到所谓的‘人间重礼’到底是什么。

“好吧,我去看看”

法无也并没有多疑,之前勾魂判官已经将秦广王的分析说给他听了,人间殿拿下他宋帝殿只是为了展现实力。此时突然送来大礼,说不定就是求和的。礼又不是信,因为法无并没有放在心上。

若是说此时传来,人间殿给秦广王送了一封书信,他百分之一百立即跑路。

“宋公徽拜见殿主”

法无进入了秦广殿之后,留意了一下放在秦广王旁边的‘人间重礼’。

“你可知道,人间殿给本王送来了什么样的重礼。”

秦广王一脸沉重地问道。

“公微不知,这古臻夺了我的宋帝鬼殿之后,他还能送来什么样的重礼。”

法无忍不住多看了‘人间重礼’。

“哈哈,此礼非常贵重,对于本王而言,以抵消他夺宋帝鬼域之怨。”

秦广王见到了法无的表情之后,随即大笑了起来。

“哦,竟然有这种事,敢问殿主,这‘人间重礼’到底是什么。”

法无听之更加好奇了起来。

“古臻救了本王一条命。”

秦广王说道,伸手天威镇压了法无。

“啊,殿主,为何镇压我。”

法无吓了一大跳,心跳加速。面对秦广王,他可不敢有反抗之举,就算他想反抗,只怕也是反抗不了的。

“虚无峰法无,本王说得可对。”

秦广王冷笑着问道。

“啊,殿主,这法,法无是谁。”

法无大吃一惊,额头冒出冷汗。现在他能做的只有抵死不认了。

“你,就是古臻送给本王的重礼。”

秦广王加重了语气说道,催动天威之力,抹杀法无。法无瞪直了双眼,他原本还想辩解一下,却没有想到秦广王杀戮如此果断,根本不给他狡辩的机会。

这法无太小看了,鬼界十殿对于命师的忌惮了,特别是这换命神通的存在,所以让秦广王宁可杀错,绝不放过。

“殿,殿王,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勾魂判官看到秦广王镇杀法无的一幕,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问道。

“你看看”

古臻挥手将‘人间重礼’送到了勾魂判官手中。

“宋公徽是假的,他是虚无峰的命师。可是殿王,这会不会是古臻的阴谋。”

勾魂判官看了之后,顿时大吃一惊。可是他真的无法想象,宋帝殿王竟然是一个命师假扮的。这么多年过去,他们怎么都不知道。

“阴谋的确存在,古臻没能杀了他,却不想让他活下来,所以才想到借本王之手除掉他。同时也作为一份重礼,让本王欠他一份人情。”

秦广王冷声说道,挥手之间法无的尸体化为乌有。

(本章完)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