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小说巴士 > 都市 > 九转道经 > 第4766章 轮回主宰(1)

九转道经 第4766章 轮回主宰(1)

作者:天茗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02-07 06:42:55 来源:小说旗

神离现在虽然恢复前世的修为,甚至比起前世更胜三分,但是他却知道进入魔界的人族势力有多么强大,其中甚至还有苍天神通境的存在。他本意就是想要借助人族与鬼族的势力帮他对付不死大魔神。

虽然此时他认为自己有可能杀得了古臻,但是他却不想与人族,鬼族的势力决裂。他现在与人族,鬼族联系可是建立于古臻身上的。

“古兄,我不是传讯让你前往魔兽域对付万兽大魔神了么,你怎么会在这里的。”

神离皱了眉头,收起了杀气,一副友善的样子问道。

“哈哈。你不也在这里么?神离,朕以诚待你,你却陷朕于危险之中。你真是太让朕失望了。”

古臻冷笑了起来说道,他可不介意此时与神离决裂。而且他也知道此时神离绝对不敢与他决裂。

“古兄有所不知,万兽大魔神防御无双。原本我是想要得到你留下来的噬魂魔源,,借此噬魂魔源对付万兽大魔神的。只是想不到这噬魂大魔神竟然是古兄,若是早知道,我也不用白费这个心机。哈哈”

神离强行挤出笑容,赔笑说道。

“哦,那倒是朕误会你了。”

古臻冷笑着说道,他当然不相信神离的鬼话,只是暂时不想戳穿他而已。

“古兄,现在万兽大魔神身在魔兽域之中,他想要斩杀天级魔兽魔蟒,吸取它的兽源,若是让万兽大魔神得逞的话,那时他将实力大增,我们再想要对付他,可就难了。”

神离见到古臻对他半信半疑,不过没有关系,只要能说服古臻前往万兽魔域帮他斩杀万兽大魔神就行了。

既然此时失去了吞噬噬魂魔源的机会,那现在只能立即前往魔兽域对付万兽大魔神了,有古臻这个噬魂大魔神与他联手,自然也有多出一些把握。到时杀了万兽大魔神之后,他再借机偷袭古臻,吸取古臻的噬魂魔源那就大事可成,这是此时心中生出来的新想法。

“那依神离兄之言,我们现在应当如何。”

古臻笑了笑问道。

“我们应该立即赶往魔兽域,在万兽大魔神还没有得到魔蟒兽源之前,将他斩杀,最好就是在万兽大魔神与魔蟒两败俱伤之后再动手。”

神离一脸睿智地说道。

“嗯,神离兄果然精明,就依神离兄之言,不过朕修为还没有完全恢复,只怕难以与万兽大魔神抗衡,听闻风水大魔神的地势剑被神离兄所得,不如将地势剑借给朕如何。”

古臻看向地鬼手中的魔兵神器,那正是风水大魔神所有。地鬼臣服了神离,自然也将风水大魔神留下来的地魔剑送给了地鬼。

地鬼听到古臻开口向神离借剑,那神离好意思不借么。若是神离不借,那么他们的联盟岂不是土崩瓦解。

古臻开口借剑,就是让神离认为他这是在试探他。至于剑若借到手,自然是有借无还。

地魔剑只要有地魔族的人手中才能发挥出它的威力来。也只有在风水魔岛之中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不过现在风水魔岛蒙尘,短时间内这地魔剑无法借风水魔岛之力。

“可恨的古臻。地鬼将剑给他,只要他死了,地魔剑还是你的。”

神离心中暗骂,此时古臻开口,他却不好推托,只能传音向地鬼讨要地魔剑了。地鬼一脸舍不得地将地魔剑献了出来。

“古兄,此剑就是你了。不过纵然你是噬魂大魔神,你也无法发挥出地魔剑的真正威力来。”

神离将地魔剑丢给了古臻,随后说道。

“多谢神离兄提醒。有这地魔剑就够了”

古臻冷笑了起来,收起了地魔剑,将地魔剑封印在混沌道界之中。他根本就想过要动用这地魔剑之意。若不是此时还不想让神离知道他八极吞天武魂的事情,他早就将地魔剑让八极吞天武魂吞噬掉了。

魔兽域

古臻影身在云剑天的帮忙之下,又挑杀了一座魔岛之中五头地级魔兽,可惜还是不能让他领悟到轮回本相。

“这座魔岛之上看来并没有多少地级魔兽。”

古臻与云剑天出现在第三座魔岛之中上,他们找到大半的魔兽的范围,却也没有找到了一头地级魔兽的存在。

“这里仅有两头地级魔兽。不过看起来比起之前我们遇上的地级魔兽可强多了”

古臻的分身已经找到了藏身在这魔岛之上的两头地级魔兽,不由得露出满意的笑容来。

“哦”

云剑天应了一声。

“我的分身已经将它们引了过来。就在那边。”

古臻指着一座深山老林说道,随后与云剑天赶了过去。

“吼”

两条巨蟒,身长千丈,一白一红。白则洁如雪,红则艳如火。

“冰火魔蛇”

云剑天见到那一条白色的魔蛇张口吐出冰气,将古臻的分身给冻结了。至于另外一条魔蛇却已经发现了他们,张口喷出火焰,四周树木顿时化为灰烬。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