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小说巴士 > 都市 > 天秀魔术师:狼人被我换哭了? > 第202章 蚀日侍女带刀摄梦人,游戏结束!

【4号痞幼姐姐请准备发言】

“哎,游戏没结束吧,我4号是不是摄梦人啊?”

“我三天梦游信息保的那么清楚,全场没人和我对跳,还要强行归票我4号出局,我不理解啊!”

“1号他什么时候和我对跳摄梦人了,他说的是不信我是摄梦人,你10号末置位咋归的票啊?”

“你自己是一张平民牌,全场没人跳流光伯爵,说明2、12两张未知身份牌,至少走了那张流光伯爵神职牌吧?”

“那场上的神牌不就剩下3号女巫,和我4号摄梦人牌了吗?”

“还是说你1、10有那张流光伯爵存在,不怕归我4号摄梦人出局,会掉轮次啊?”

“那就是你1号牌咯,你不听10、11的发言,强行给9号穿摄梦人的衣服,你只能是那张流光伯爵,你觉得三神在场,所以你不信我4号是摄梦人?”

“然后10号以为你在暗跳摄梦人,11号定狼都没归,强行把我给裸投了?”

“那就随你呗,最好你是流光伯爵嘛,那如果2号是毒对的狼,8、11就开最后一张大狼蚀日侍女了嘛!”

“你们1、3双神在场,狼刀也砍不过来,明天你们把最后一狼归掉,好人还能赢啊!”

“过了,摄梦人牌走的。”

很快,4号痞幼姐姐被工作人员,带离自己的座位,前往小黑屋观战

她的遗言就是在给大狼递话,可能1号是那张摄梦人牌,在给9号平民穿衣服。

然后1号、3号双神在场,让大狼优先砍1号摄梦人。

可怜的小狼队友,操心的还挺多!

晚上林凡弄死9号摄梦人,狼队这把就拿下了啊!

【天黑请闭眼】

【蚀日侍女请睁眼】

【你已继承狼刀,你今晚要刀的玩家是?】

林凡指了指9号江流儿,表水落刀他。

雪儿法官露出果然如此的神色,并没有多说什么。

林凡每次都能精准屠神,不可能找不到最后一张摄梦人牌的位置。

真不敢相信,他怎么做到的啊!

太厉害了

【蚀日侍女请闭眼】

【摄梦人请睁眼】

9号江流儿还以为4号是那张大狼牌,在悍跳蚀日侍女。

觉得自己伪装的很好,所以他晚上准备打防守,直接摄盾了3号林凡。

【天亮了】

【昨晚3号、9号双死】

当法官宣布9号摄梦人吃刀,他直接傻掉了。

怎么会?

1号配合那么好,他穿了摄梦人的衣服了啊!

自己又没跳身份,狼刀为什么砍9号?

卧槽,我把3号女巫牌给连死了?

这特么,成了千古罪人啊!

他还以为自己是连死了最后一张女巫牌,所以好人才输了呢。

【游戏结束】

【狼人阵营获得本场游戏的胜利】

【进入场内复盘】

1号逍遥游:平民身份

2号绝世狼王阿峰:流光伯爵

3号林凡:蚀日侍女

4号痞幼姐姐:狼人牌

5号剑王孤心月:狼人牌

6号橘子小雨:狼人牌

7号阿风:预言家

8号天命小生:平民身份

9号江流儿:摄梦人

10号天下霸唱:平民身份

11号小西仙:平民身份

12号徐长卿:女巫

解说席内。

小鹿姐姐率先开口:“好的,这局最后一个晚上,林凡的蚀日侍女带刀先砍死了9号摄梦人,然后才被选中成为梦游者,被9号连带死亡出局。”

“所以狼刀在先,狼队屠神成功,顺利拿下了这局比赛!

奶盖大大也是插话道:“这把狼队完全是林凡蚀日侍女大狼牌的个人秀啊!”

“4、5、6三张小狼牌,都是连续三天被抗推出局的!”

“小狼队友只帮他砍掉了7号预言家,剩下三神都是他自己弄死的!”

“这把真的天秀操作啊,第二天晚上蚀日侍女精准偷掉了12号女巫的毒药,把12号女巫毒杀了。”

“第三天,偷走了9号摄梦人的梦游技能,选择了2号流光伯爵成为梦游者,成功把他追摄死!”

“太牛逼了,他怎么知道9号摄梦人,第二天会去梦游2号流光伯爵的啊!”

“然后自己悍跳女巫,给真银水发刀口,抗推自己的小狼队友,成功带刀屠杀了9号最后一张摄梦人牌,太厉害了。”

………

观众席内的观众也彻底疯狂了。

因为这把的上帝视角,就是看林凡大狼蚀日侍女在夜间操作,所以哪怕解说不去解读全程,大家也看的很清楚。

“艹,这把蚀日侍女玩的也太热血了,精准偷女巫毒药、精准偷摄梦人的梦游技能,还把流光伯爵给追摄死亡了,秀啊!”

“林神太牛逼了吧,我双手扣666啊!”

“卧槽,给林神跪下,这把蚀日侍女天秀,直接孤狼带领狼队翻盘,弄死三张神职牌。”

“吊吊吊,从现在开始,我承认林凡的抿牌能力,**天炸…”

“基艹勿6啦,我林神拿狼裸点四狼,那不是洒洒水啦!”

……

下一个板子和角色。

请积极留言吧,择优录取中。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