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小说巴士 > 其他 > 拜师九叔,随身携带梦幻超市 > 第15章 八门鬼锁阵

拜师九叔,随身携带梦幻超市 第15章 八门鬼锁阵

作者:记忆中的石头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02-11 02:07:41 来源:小说旗

九叔走后,林凡看了看手腕处的红绳,想起女鬼刚才的反应,应该和师傅猜的那样,是看中了我的能力。

至于寓意何为,林凡也想不通。

“梦幻点5250”

林凡看着这串数字,心中的烦闷感一扫而空。

“我也该补一些货了”

刚才交锋,系统送的梦幻可乐和雪碧几乎耗空,要准备一些应急用。

“系统,可乐,雪碧,先来个十瓶,驱蚊水也买一瓶”

“好的,正在为您处理,一共花费2500梦幻点,物品已存放系统空间,请宿主查收”

2500梦幻点,真踏马的贵。

“再买五瓶冰红茶”

“好的,正在为您处理,花费2500梦幻点,物品已存放储物空间,请宿主查收”

又来个2500,这钱也太不经花了。

林凡没有在理会其他,一心想着快点变强,当即喝下一瓶冰红茶。

开始修炼上清炼气诀,无数感悟心得从心底明悟,周围的天地灵气在朝他快速聚拢。

时间过的很快,一晚上过去,五瓶冰红茶用完,林凡修炼的上清炼气诀也来到了小成,吸收灵气的速度也加快了几分。

直到天明,林凡睁开双眼,感觉自身灵气已经来到了突破点,估计在喝一瓶冰红茶就能突破炼气三层。

看着只有250的梦幻点,差点将林凡气死。

“你才250呢,我怎么可能是250”

跳脚的林凡,想到了什么,伸手摸向右手腕处的红绳,立马有一股阴气钻入他体内。

“嘿嘿,这不就行了”

林凡猥琐的发笑,取出一瓶可乐喝了下去。

细看了一下,一瓶可乐大约给他提供了300梦幻点,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也要分阴气强弱,有高有低。

“这不就行了吗”

林凡在摸了一下红绳,这次却没有了反应,拽一下,还是没有,但就是取不下来,这让他疑惑

“难道是坏了,还给我来限量供应,有没有搞错”

林凡不信邪的又折腾了一会,还是没反应,让他郁闷的不行,以为是天降横财,没想到是个漏风的。

郁闷了一会,林凡收拾好心情,又买了一瓶冰红茶,进入修炼当中,一个时辰之后,他终于打破那道关卡,进入炼气三层,丹田内灵力又壮大了一倍。

“打开人物面板”

宿主:林凡

境界:炼气三层(50\/1500)

功法:上清炼气诀(小成)

梦幻点:55

果然灵气容量又增加了,越往后提升越难。

要是以前,林凡自然会不爽的骂上几句,现在他不在乎了,只要有足够的梦幻点,成为师傅一样的高手,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经历昨晚的事情,也打乱了原本要回任家镇的计划,九叔带着林凡朝紫燕山赶去。

那里的鬼物,原本九叔是不想管的,毕竟以他一人之力,也铲除不了那里所有的鬼物。

但是现在事情牵扯到了林凡,那里的鬼物还纠缠了上来,九叔不想管都不成了。

紫燕山并非指的是一座山峰,而是连绵起伏八座山峰,分别占据八个方位。

九叔林凡爬到一座山峰最高处,利用风水寻龙之法观看这里的地势格局。

越看越心惊,这里的风水格局当真是好大的手笔。

两人来到八座山峰围拢的山脚下,前面不远处就是道门所说的禁地,千紫湖。

从这里看向八座山峰,气势更加的惊人,这八座山峰并不是那么简单,它们占据的方位形成了八宫阵图。

东方震宫,东南巽宫,南方离宫,西南坤宫,西方兑宫,西北乾宫,北方坎宫,东北艮宫,每一个方位又代表着一道门。

开,休,伤,生,杜,景,死,惊,蕴含八门遁甲八个方位。

“这种地势,绝不是自然形成的,是有人利用八座山峰和这里的地貌,摆了一个天大的局,引鬼入八门,再到这千紫湖,所以这里才会有那么多的鬼物聚集不散,是被这八门封锁了”

奇门遁甲是最古老的术数之一,其中蕴含的门道,博大精深,能有人利用八门改变风水格局,九叔见了也不由得惊叹一声,了不起。

只是那人用错了方法,居然在养鬼,让无数阴魂进入这里,让厉鬼吞噬,从而培养出更厉害的鬼物。

现在千紫湖里的鬼物,已成了气候,九叔见了都很头疼。

“师傅,这千紫湖位于坤宫,乃是死门,其余七门调动地势风气,将死门改成了鬼门,鬼魂无法分辨,以为这里便是通向阴间的地方,所以全冲了进来”林凡指着千紫湖说道

“那千紫湖就像一座无底深渊,又有八门封锁,鬼魂是有进无出,成了厉鬼的养料,这是在养鬼啊”。

九叔欣慰的点点头,林凡有这样的见识,说明他教的东西,林凡都记在了心里

“这叫八门鬼锁阵,是极其邪门的奇门阵法”。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