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小说巴士 > 其他 > 拜师九叔,随身携带梦幻超市 > 第77章 兔崽子又闯祸了

其实林凡的想法不是那样,不管是布阵人还是唐雨薇,林凡都十分有信心应付。

有系统辅助,三年后,谁是猫,谁是老鼠还不一定呢。

他之所以提三年后,那是因为觉得自己和婷婷确实还小,还不到成婚的年龄。

不代表他不喜欢任婷婷,而是为了今后着想。

林凡回到自己的住处,一个人影俏丽的站在那里,正是任婷婷。

刚才任婷婷偷听他俩人谈话,林凡和九叔早已探知,只是没点破而已。

“婷婷,你睡不着吗,是打算过来要和我一起睡”

林凡笑嘻嘻的,就是不想任婷婷过多的尴尬。

果然,任婷婷投给林凡一个白眼,气氛也变得缓和了许多

“小凡,你为什么……”。

“为什么,说三年之后再娶你是吧”

“呀,你怎么知道的”任婷婷像是一个做错事的孩子,尽显慌张。

林凡抓住任婷婷的手,以示安慰

“你那点道行,要是能瞒过我和师傅,那你还真是个天才”。

“你就取笑我吧,说,为什么要三年后,不给我个满意答案,我就不理你了”

任婷婷将自己的手抽出来,转过身别过脸去,一副你不说,宝宝就不开心的架势。

本来以一个女孩矜持来说,是不该自己来问这事的,但她等不了,就想马上问清楚,不然整晚都睡不着觉。

满脑子都想着林凡拒绝的样子。

林凡从身后将任婷婷搂住,任婷婷挣扎无果,便放弃了,嘟着嘴,我不高兴的表情。

“婷婷……”林凡柔情的在任婷婷耳边嘀咕着,渐渐的任婷婷脸颊发烫,最后红到耳根。

“你讨厌,就会胡说,我怎么没听说过”

“当然是真的,女孩子不能太早生孩子的,对身体不好,而且可能还会一失两命,你想想,你妈妈生你的时候是多少岁来着”

任婷婷歪着脑袋,似在回忆着什么

“听爸爸说,妈妈是十八岁生的我,跟我差不多大嫁给的爸爸”。

“你看吧,十八岁都有危险,更何况你现在才十六,万一我们成婚之后,你有了,我该多担心啊”

“谁跟你有了”

任婷婷还是个黄花闺女,哪听的了这些,不过一想到林凡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推迟婚约,心中的担忧也消失了。

“我不是打个比方嘛,婷婷,我不能失去你的,知道嘛”

任婷婷点点头“好吧,爸爸那里我去说”。

“真乖,要奖励一下”

林凡趁机在任婷婷脸上亲了一口。

“呀,你好讨厌”任婷婷害羞的捶了林凡一下,跑开了。

林凡见状,呵呵一笑“这妮子还是这么害羞,任重道远啊”。

推开房门,林凡盘腿坐在床上,心念一动,打开超市面板,上面赫然显示出5500梦幻点。

林凡一声叹息,顿感梦幻点还是不够用。

“系统,买五瓶冰红茶”

“叮咚,消耗2500梦幻点,物品已存放系统空间,请宿主自行查看”

林凡直接喝了一瓶冰红茶,开始修炼上清练气决。

一夜修炼,直至天明,林凡神清气爽的睁开双眼,虽然没突破炼气五层,但他感应应该离突破不远了。

“系统,打开人物面板”

宿主:林凡

境界:炼气四层(1750\/2000)

功法:上清炼气诀,屠龙刀法

梦幻点:3000

“不使用冰红茶,两三天的时间,我也能突破炼气五层,还是能省就省点吧”

林凡又买了五瓶冰红茶,梦幻点又见底了,这五瓶买来不是自己用的,而是给任婷婷秋生文才他们。

特别是秋生文才,没有冰红茶辅助,想要他们专心修炼根本不可能。

“哎,我这大师兄,也是操碎了心”

起床推开房门,林凡在后院练起了刀法,之前他也试过用冰红茶推演后续的屠龙决功法,但收效甚微。

他也不灰心,一式屠龙斩便有舍我其谁的姿态,他相信今后一定能圆满自己的刀法,创出旷古烁今的屠龙诀,震惊天下。

屠龙斩讲究刚猛霸道,有一往无前之势,院中林凡舞动屠龙刀,虎虎生风。

很快便引来九叔等人的注意,吸引而来。

“小凡哥,好生威猛啊”

“那把刀好霸气”

“臭小子什么时候学会刀法的”

“小凡哥好帅”

九叔,任婷婷,秋生,文才,各有各的想法,但无一不被林凡的刀法吸引。

“屠龙斩”

林凡蓄力一击,一记刀锋斩出,前方虚空一片震荡,一记刀芒划过,地面随之划出一道沟壑,二米开外的一张石桌随之崩碎开来。

看的四人傻眼,这是什么样的威能啊,石头都劈碎了。

九叔也暗自心惊,看出这一刀的不凡,绝对是一门高超的刀法武学。

林凡收刀归鞘,看到四人惊讶的样子,顿时连忙拔腿就跑,不为别的,因为他看到了九叔。

不想挨揍,那就跑吧。

果不其然,九叔回过神来,立马破口大骂

“你个兔崽子,你劈什么不好,那可是我花了三块银元买来的,你是不是又皮痒了”。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