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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都市 > 重生七零:真千金被最野糙汉娇宠了 > 第513章 番外二:胡天明

我叫胡天明,从小是名孤儿,不知道家里有什么人,不知道自己的家在哪儿,只记得很小的时候就在四处乞讨了。

直到新华国成立,才知道,我们有个个真正稳定的国家,它叫华国。

可国家大事跟饿肚子相比,饿肚子才更重要。

所以,他依旧跟游魂一样四处找吃的。

有时候能吃一顿饱饭,有时候一整天都饿肚子,所以在他六岁的时候,看起来还不及富贵人家孩子三岁个头高。

直到那个人出现在他面前。

他拿给他一个白面包子,肉包子,那是他第一次尝到肉味儿。

他想,这辈子都不会再忘记那个味道。

他问我要不要跟他走,能填饱肚子。

就这一个诱人的条件,对年少的他来说,前面哪怕是深渊他都敢跳进去。

然后,我跟着那人走了。

后来他叫我喊他师父,然后,我跟着他开始学起了医术。

我真的挺笨的,唯独感兴趣的就是按摩跟药酒,还有一些师父口中的歪门邪道

师父很好,真的很好,从他身上感受到了父亲般的疼爱。

他感觉自己是幸福的,也是幸运的,遇到了师父,他希望好日子一直持续下去。

可他没想到不幸的时间会来得这么快,师父外出的时候,突然消失了,等再出现在他面前,是师父的骨灰。

他把师父葬在了麒麟山里,以前师父经常带他去山里采药,所以那个地方是他们师徒待得最多的地方。

他没想过结婚,就想一个人安安静静陪着师父。

师父教会他治病救人的本事,他凭着这点本事,在卫生所谋了个医生的职位。

他没想到大师兄二师姐他们会被下放,听说是因为二师姐的原因,才牵连到大师兄。

可他太没用了,连他们被下放的地方都找不到。

他这辈子又是幸运的,因为老天爷给他安排个最好的徒弟。

她很出色,对医术上一学就会,要是师父他老人家还在,肯定要夸他了,给师门找来这么个好徒孙,让师父的医术能得到传承。

所以那天他买了香火纸钱,带了师父最爱喝的酒,坐在坟头,跟师父絮叨了大半天,挖出了师父的亲笔手札传给她。

那丫头果然有天赋,一本中药大全,他要半年才背下来,那丫头两个月就背得滚瓜烂熟。

这样还不算,那丫头针灸术,用得比他还溜。

就连他最拿手的按摩配置药酒,她也能很快融会贯通。

很快他就觉得自己没什么可教她了,想带她多看病人,多实践。

只是没等他做好安排,那丫头被一家子畜生安排了下乡。

那么乖又懂事的孩子,他想不出那家人为什么这么狠毒。

后来他听小徒弟说是养父母,他又能理解了。

没有血脉相连,又怎么会管收养的死活。

所以小徒弟被推出来。

他不想徒弟荒废了学医,就给她准备了看多东西,还嘱咐她,最好能考个行医证,这样在村里捞个赤脚大夫,也比下地干活轻松。

他知道小徒弟向来脑子好使,去哪儿都能过得很好。

只是他没想到小徒弟脑子转太快,才下乡没俩月,就把自己嫁出去。

这还得了!

他是把小徒弟当闺女疼的,闺女结婚可不得准备嫁妆,不然婆家人会瞧不起。

只是他前脚把嫁妆寄过去就收到小徒弟给准备的包裹。

真的是贼大的包裹,他一个老头子都搬不动,还是找人帮忙才拿回家。

等拆开后,他眼泪簌簌地往下掉。

从师父走后,他已经许久许久没感受到被人惦记,被人心疼的滋味。

整个胸腔都被塞得满满当当,读着那封信里的关心他就觉得自己的嫁妆没白送。

从吃到喝到用,没有一样落下,连冬天要穿的棉袄棉鞋都准备了一整套。

那床厚厚的棉被一掏出来,帮忙搬东西的邻居都羡慕嫉妒坏了。

“胡大夫,你这侄女可比亲闺女都亲,看看这些好东西,就是有票都不一定买得到,关键还得花老鼻子钱。”

隔壁老寡妇更是动了念头。

竟然想给他说亲,吓得他好几天不敢出门。

他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头子,还娶什么媳妇儿。

见到人都躲着走,生怕被讹上。

他也知道了小徒弟丈夫的消息,当兵的,年纪轻轻就已经是军官,倒是不勉强配得上他小徒弟。

就是有些可惜,那张脸毁了。

他能研制出去疤痕的药,不过这药也只能将疤痕减轻,没办法完全去掉,问过小徒弟后,确定她不在意,也就不管了。

去什么去!

反正小徒弟不嫌弃,把他的脸治好了,没准还得防着其他小妖精,这样挺好的。

然后他每天悠哉悠哉地上班,下班就喝喝茶,偶尔去趟山里采药。

小徒弟隔三岔五地往这边寄包裹,还有好些的熏鸡熏兔,还给他寄过十几斤熏肉。

就这样的好徒弟,那是打着灯笼都难找。

他一直都知道,卫生所里的小黄想跟他学医,可他就装聋作哑。

以前就觉得小黄太世故,跟小徒弟一比较……呸,没可比性。

还想找他套话,他才不上当呢。

得知小徒弟有了大师兄二师姐的消息,他都不敢置信。

没想到啊,他找了好几年都没找到的人,被小徒弟给找到了。

他看到大师兄给他写的信,他没办法过去,只能让小徒弟帮忙多照顾着。

信里,大师兄夸赞小徒弟的医术,他与有荣焉,嘚瑟的当天喝了小半斤酒。

因为喝酒,半夜没喝水,被子也没盖好,当天就给冻得发烧。

好在他有小徒弟给的野蜂蜜,还有退烧药。

别看他自己是大夫,还真没在家里备过什么药。

他这些都是小徒弟给搓出来的药丸子,取用起来方便。

一颗退烧药,一杯蜂蜜水下肚,中午在家里有睡了一觉,下午醒来整个人神清气爽。

他还跟药了退烧药的药方,关键太好用了,给病人用很合适。

后来听说小徒弟要去黑省随军,他彻底待不住了,当天请假买了火车票去了陆家村。

他见到了大师兄两人,跟他们说了好久好久的话。

临走前,他总算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他想认小徒弟当干闺女。

开口的时候他还担心小徒弟不答应,也怕婆家人有意见,毕竟认了亲就要给他养老。

没想到她不仅答应还置办了酒菜,好好置办了一桌认亲宴。

那一声爸喊得他眼眶湿润。

真好,他也不是孤家寡人了。

他干女儿的本事太大,报纸上三天两头登她的功劳,然后他除了帮人治病又多了个炫耀的爱好,弄得来看病的人,都知道他的干女儿是多有本事的人。

他就爱看别人嫉妒又拿他没办法的样子。

怎么办的,他闺女就是好,就是有本事,别人羡慕嫉妒没用。

后来改革开放的春风吹起来,他也到退休的年纪。

可他闲不住,他跟药材打了一辈子交道,总想着往山里跑。

他宝贝闺女担心他进山出意外,就出钱给他开了一家药铺。

嘿嘿,有了事情干自然没办法往山里跑,他自己闲不住还不行,又拉上大师兄两夫妻。

他们三个老疙瘩住在一起,彼此也好有个照应。

没想到药铺的生意还出奇的好。

不过宝贝闺女给出了规定,一天最多接三十名病人,一人十名,多一个都不肯,除非事关人命大事。

他又好笑又觉得窝心。

闺女心疼他呢,他自然得乖乖听话。

还被大师兄,二师姐笑话,说自己懒散了半辈子,不娶媳妇儿就是不想被人管,现在临老却被个小丫头管得服服帖帖。

说他没出息。

他只是笑笑。

心里却在腹诽,你们懂个屁,他要那出息有什么用。

他就喜欢被宝贝闺女管着。

那是他们父女俩相处的小秘密。

他一直活到八十二岁,后面这几年他被闺女接到了京都,就跟他们住在一起。

整天不是喝茶逗鸟,就喜欢孩子们围在他身边。

他晚年真的很好,生活滋润,没有半点事要他操心。

他手里也从来没缺过钱,闺女时不时往他手里塞个大几百几千,花都花不完。

跟他认识的老伙计都说他上辈子肯定是烧高香,这辈子才得了这么个好闺女。

实际上,他更觉得自己是年少吃了太多苦,老天爷给他补偿。

他的闺女啊!

从来没忘记过他,出门一趟,肯定给他带各种没见过没吃过的东西。

用闺女的话说,赚了钱就是要花的,而且,生而为人,要是老了还要惦记有什么事没做到,那不是太遗憾了嘛。

然后,他就被外孙,外孙女各种投喂。

嗯这个词儿也是听大外孙说才学来的。

孩子们都大了,他也感觉到生命在流逝。

他叮嘱闺女,要把他送回文成,葬在师父身边,他想回去陪着师父了。

麒麟山是他的根,他的落叶归根。

安排完自己的事,当天他睡下后第二天就没醒过来。

他觉得身子轻飘飘的,看着闺女哭得泪花不断,几个外孙外孙女都舍不得他。

他想抱抱孩子们,可他靠近不了。

看着闺女亲自把他埋进墓地,在墓碑上刻胡天明几个字,旁边的小字,女儿,程语楠立。

他这一辈子走完了。

有苦有甜,甜更多!

只觉得身子轻飘飘的,最终化作点点星光四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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