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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九零年代做大厨 第259章 家有喜事(上)

作者:经年素秋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02-12 05:15:13 来源:小说旗

在廖建国家坐了大概半个小时,强子就起身告辞,今天主要是给闺女买东西,一些小零碎估计还挺费功夫的。

“不用送了,到时候你们提前来,初五晚上当家饭我准备了粗粮细作,硬菜也不少,把阿娇跟外孙也带着。”

强子临出门的时候,再次叮嘱廖建国和老伴。

“放心吧,这事一准提前到,你叔现在就等着混吃混喝呢,对了,我上次回来,还特意给妞妞买了一副手镯,你顺便带回去!”

莲姨正说着,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就拉住强子。手镯是玉质,细腻温润,仿佛有白云流转在里边,一看就价值不菲,纵然强子不懂玉器,也估摸不便宜。

“这怎么好意思呢,让莲姨破费了!”

虽然觉得玉镯价值不菲,强子却没有客套,因为这是给妞妞的,有道是长辈辞不可辞,再说了他跟廖建国还真没啥客气的必要。

看强子将镯子盒子装进口袋,廖建国夫妻笑了:“你个臭小子是一点儿没边,嘴上说不好意思,手速却快如闪电,我都没看清呢,镯子就不见了,这是我跟你你姨去缅甸时买的,能换一辆不错的摩托车呢!”

“嘿嘿嘿……跟您这我就没必要客气了,那就这样子了,我先走了,咱们初五再见了。”

轻工业批发市场可以说囊括了老百姓所有的日常所需,小到日用百货,大到家用电器,简直无所不容。

之前给庞武禾结婚的时候,他和武娜娜来这里置办过许多小零碎,这次旁边的女人却换了一个人。

买完所需的东西后,已经是中午十二点多了,把所有东西塞进车里后,关小雅看了看腕表。

“哎吆,这都快一点了,怪不得肚子咕咕直叫呢,咱们去哪吃点东西吧?”

强子点头,突然想到复健路距离这里只有一站地,于是提议到复健路吃路边摊,然后在哪里买几身衣服,顺便给关小雅也买几身旗袍。

“为什么要给我买旗袍?”

关小雅笑眯眯的问道。

“这有啥为什么的,就是想买了,你的身材穿着旗袍应该跟漂亮吧!”

其实跟关小雅以前谈婚论嫁的时候,她说过自己喜欢旗袍的,像个人还想象过穿旗袍的样子。

另外武娜娜现在已经离世,送闺女的时候,强子打算让关小雅陪着自己去,哪样就像是一家人一样,两个孩子这些年对她就像是亲姑姑一样,不存在什么接不接纳的情况。

“你不说实话我就不买。”

关小雅佯装生气。

“我想让你跟我一起送妞妞,要不然就我一个外头长辈,现场情形难免有些悲凉呢!”

“那我算什么身份呢?”

“妞妞的姑姑不行吗?”

“有点勉强呢!”

“后妈咋样,好像不太妥当呢,对妞妞来说,我就是个继父,再来一个后妈的话,这孩子不是忒惨了点。”

说到这里关小雅没办法反驳了,送亲的父母,一个都不是亲生的,妞妞的情况可不是有点惨了吗?

“唉……这孩子命也是够苦的,还好你这个后爸待她很好呢,对了问你个事,你就打算给两套房子吗,对妞妞来说房子的价值似乎不大啊?”

妞妞婚后要是定居澳洲的话,国内的房子价值的确不大,没啥用处吗。

强子一边靠路边停车一边说道:“我给陪嫁一张银行卡,你说价值大不大。”

“呵呵……那就没问题了,你这个大款老爸怎么着也不能小气了。”

三十多年前,复健路就是一条从南到北的街道,现在早就扩建成了大型商贸街,原来的棚户区改造成了高档的商铺。

恐怕唯一没变的,就是那些蹬着三轮车沿街叫卖的小商小贩了。

似乎时代再怎么进步这些人都能一直存在,他们做着不起眼的工作,付出着辛勤的劳作,为城市的发展做着自己的贡献。

生活节奏加快,那些本科的大学生都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他们这些没什么文化的底层人,必须使出浑身解数,才能填饱一家人的肚子。

生活不易,为了不为孩子的奶粉、家人的医疗、父母的老去发愁,他们没黑没明,披星戴月的做着被人看不起的差事,承受着所有人的白眼。

城管嫌弃,路上的司机谩骂,就连他们服务的老板们都厌恶,但是他们已然无怨无悔,因为生活就是如此,想要以后的岁月静好,年轻时就必须负重前行。

看着路边的快餐三轮车,强子有点百感交集,以前的他,就是这些人当中的一员。

不过他赶上了好时候,那是个城市觉醒的时代,满大街都充满了机会,只要你肯吃苦,再加上那么一丝眼光、一丝坚持、一丝改变命运的心态,就有可能改变自己的命运。

“想啥呢,又想起了自己以前摆摊的事了吗?”

关小雅看着发呆的强子问道。

“时间过得真快,现在看到这些人,我练摊的光景,似乎就发生在昨天,它是那么的清晰,那一声声叫卖吆喝,总是在脑海里回荡。”

“想吃什么,你太容易陷进回忆里了,这是不是老了的征兆呢?”

“也许吧!”

强子说着走向一个卖杂肝汤的三轮车,这是一种西北的小吃,以牛羊的脏器烹煮而成,配上新鲜出炉的烧饼,价格便宜实惠,热量极高,是大多数出苦力人的最爱。

“小雅,你吃啥,我准备来这个?”

大多数女人不喜欢脏器的腥膻异味,所以喜欢它的大都是老爷们、糙汉子。

关小雅笑道:“嫂子以前是不是也爱吃这个?”

“为什么这么说?”

“她跟你性格很接近啊!”

关小雅这话倒是真的,有人说夫妻的性格会随着时间推移慢慢接近,也许其中的道理就是生活习惯驱使的。

“呵呵呵……最初她也不吃这玩意,直到有一次喝多了,在我的碗里尝了一次后,就开始接受它了,以前她总是会说这叫同甘共苦之类的话,其实就是我的习惯影响的,你要不要也试试,没你们想的那么大味道的。”

关小雅想了想点头:“那就试试吧,要不然你又说我不能跟你同甘共苦了。”

卖杂肝汤的是个六七十岁的回族大爷,手艺算不上多好,就是胜在量大,骨头汤也煮的够火候,小葱和香菜作为点睛之笔看着还凑合事。

“老哥哥,来两碗杂肝汤,不要羊肝,羊肚羊肺羊头双份,对了,羊血也要双份,别小气,该多少钱给多少钱,三个饼。”

强子说着在小凳子上坐下,拿过来桌子上的小塑料筐开始剥蒜,吃杂肝汤就着大蒜是关中糙汉子的习惯,就像是吃面不吃蒜味道减一半的道理,也可以有效压制羊膻味。

“得嘞,只要舍得钱,路边摊也能吃出优质杂肝汤的,老汉这烧饼可是一绝呢,要不要夹个腊牛肉试试。”

老头自卖自夸。

强子看了看他正在拿出来的烧饼,听声音就有脆响声,小茴香的香味弥漫,看着不似吹牛。

“来一个,切开。”

“好嘞!”

老头手脚麻利的剁好腊牛肉,又切了了尖椒放在里边,然后夹进切开的烧饼里,再用刀切成两半,放在一个竹篮里递给强子。

“嗯……这烧饼打的好,外皮焦香酥脆,内里喧软绵香,腊牛肉就一般般了。”

强子中肯的评价,老头正在汆烫羊杂和粉丝,听到强子的话笑道。

“老汉打了一辈子烧饼,杂肝汤是儿子经营的,我不太在行,但是绝对真材实料不掺假。”

没一会功夫,两碗杂肝汤就端上来了,强子先喝了口汤。

“嗯……还行吧,就是胡椒不太好,应该是陈年货,味道跑了一大半。”

老头在围裙上擦着手走过来:“你一听就是个行家,白胡椒是我儿子去年买的,一次性买的有点多,他今年出了点事干不了了,于是我就接过来做……唉,你看我这么大年龄的份上,多担待点吧!”

强子笑笑:“呵呵,老哥哥不必在意,我就是随口那么一说,做伺候人这行的都不容易,我能理解。”

“来点醋。”

关小雅说道,她喜欢食酸,以前跟强子恋爱时就是这习惯。

“吃杂肝汤放醋不好吃,会遮住羊汤的鲜味,使肉质变柴不好吃,给你再放点油泼辣子咋样。”

强子建议道。

又放了点油泼辣子后,关小雅点头赞许:“这回好了,也不腥膻了。”

关小雅觉得一碗吃不完,问强子道:“你够不够,我吃不完呢?”

“没事吃你的,剩下的我吃。”

强子往碗里掰着烧饼,浑不在意的说道。

“吃剩的你不嫌弃吗?”

关小雅一边说一边拿筷子给强子碗里夹肉,这一幕让强子再次想起武娜娜,以前她也总是这样,不过都是吃不完的时候。

“哼……嘴都亲了还嫌弃啥,我这人你还不了解吗,没那么多讲究。”

关小雅白了他一眼:“就没个正经的时候。”

吃完饭,俩个人开始在复健路某高档商场里闲逛,强子自己买了两身休闲装,有给关小雅试了两身旗袍。

两身旗袍要价五千多,起初关小雅舍不得,最后被强子和店员一顿夸,这才美滋滋的打包带走。

“这是我第一次收到男人买的衣服呢!”

关小雅摸着旗袍的质地叹息。

强子笑了笑:“只要你喜欢,以后的衣服我来买咋样?”

复健路扩建后面积很大,里边开了数家大型商场,两个人把里边楼上楼下都转悠了一遍,又买了些日用的小零碎,这才出了商场,准备返回了。

“哥……咱们去趟西北金行吧!”

准备去取车的时候,关小雅突然说道。

“干嘛,要买首饰吗?”

关小雅点头:“这不是阿豪的事情也**不离十了,我买点首饰送给她,也算是我这个未来婆婆的一点心意。”

“别太骚情了(讨好),这年头的女孩子不经夸,你婆婆的架子得端起来。”

强子打趣道。

“你瞎说八道啥呢,现在的年轻人,能有个看对眼的多不容易,你没看十里八乡的,男女光棍都多的一塌糊涂。”

“我就奇了怪了,你说男孩子找不到心仪的对象,这女孩子也招不到,真是离了大谱。以前老一辈人说,有剩下的爷,没有闲下来的婆,到现在怎么不灵了。”

两个人一边说一边往西北金行走去,金行的巨大招牌很显眼,距离不过一站路。

金行里,关小雅买了两对镯子,都是六十六克,一共花了六七万。

强子也没有问为什么,这是别人的家事,跟自己没啥关系。

返回农村的时候,关小雅突然问道:“妞妞啥时候回来,这都出去快一个月了?”

“今晚估计就回来了,说是手上的小说正在结稿。”

强子回答。

“不是跟麦克斯一家人玩去了吗?”

之前妞妞陪麦克斯一家人去了北京游玩,这事关小雅知道,至于后来干嘛去了她就不知道了。

“只去了一个礼拜,丫头有自己的事情需要忙,最近都在西京赶稿子呢!”

“你这镯子不会是有妞妞一对吧?”

强子突然明白过来问道。

“嗯……被你猜对了,她叫了我几十年姑姑,送一对镯子不过分吧!”

强子叹了口气:“有点奢侈了,你没发现我们家人都没有戴首饰的习惯吗,你嫂子有一串项链,是二十周年纪念日我送给她的,就戴了几天,然后就放在床头柜里了。”

“戴不戴不重要,送不送才重要呢,妞妞是我看着长大的,就像是亲闺女一样,一对镯子也不算啥大物件。”

回到农庄的时候,俩人就看见妞妞已经回来了,正在门口跟爷爷奶奶说话,看样子也是刚到的,因为李月华正从车上帮忙往下拿东西呢!

“闺女回来了,小说忙完了没?”

强子下车问道。

“老爸,你回来了,还有小雅姑姑,你们俩这是出去了。”

“嗯嗯,跟你爸去西京给你置办点东西,这不是今天没客人吗,闲着也是闲着。”

关小雅上前,摸了摸妞妞的脑袋:“最近熬夜了,这眼睛都有黑眼圈了,这几天赶紧补几觉,要不然上轿时就不漂亮了。”

“嘻嘻嘻,最近经常熬夜呢,我想赶在结婚前把小说完结了,所以每天都加班呢,现在好了,可以休息一段时间了……对了姑姑,你们都买了啥东西?”

妞妞边说边往强子的车里看。

“都是给你用的东西,对了,姑姑给你买了对镯子,看看你喜欢不喜欢?”

关小雅说着,从包里拿出装手镯的盒子递给妞妞,两对镯子的款式是相同的,所以哪个盒子都行。

妞妞欣喜的结果盒子打开,然后瞪大眼睛:“小雅姑姑,这太奢侈了,我还没戴过首饰呢!”

“一对镯子而已,就当是姑姑给你的陪嫁了。”

“嘻嘻嘻……那就谢谢姑姑了,真是漂亮。”

其实说真的,戴黄金首饰有些俗气,但是农村人却趋之若鹜,没点贵重首饰似乎心里没底气一样。

长辈辞不可辞,这是关小雅赠送的陪嫁,妞妞很自然的收下了。

晚上,一家人在壁炉前热热闹闹的吃了个火锅,其乐融融的烟火气让生活充满了温馨。

之后两天的顾客接待完后,农庄就暂时歇业一周,因为要忙活妞妞的婚事了。

这闺女出阁仪式,虽然不打算大张旗鼓的过事,但是该有的程序一项也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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