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转念一想,若是真搞定江夏卫后千户所,往后不久等于可以染指部队?他想起了郑举人同江夏卫前千户所之间的勾连关系,觉得这件事靠谱。
“再不好相与的人,也有喜怒哀乐,爱恨情仇。郑三爷,你知道些啥就不妨说明白,咱们也好商议商议。”
“举人老爷这么说,小的便知无不言。”郑三今天就是来献宝的,这份关系是他花了些心思才打听到的,“姚千户世代经营金口,于土地钱帛上无所求,也不愿意介入地方上的庶务,只安心在家做富贵老爷。前数次,金口的几家士绅上门,请他出面主持与咱们合作的事情,他都搪塞过去了。不过,小的多方打听,知晓姚千户本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前几年平奢安之乱时死在了云南,如今小儿子在湖广总兵府给副将张士达当亲兵,听说近日得了消息,朝廷又要抽湖北兵平陕乱,姚千户正发愁如何将小儿子从总兵府调出来,若是举人老爷有门路,舍他这个大人情,想必后面的事情便好说了。”
“很好的消息。”陈吉发沉吟道,“但陈某根基不深,于军中也无熟人,你可否有推荐的?”
郑老三既然是拿这件事来邀功的,自然知道些门路。
“大房那个犯事的之前与湖广都司衙门指挥佥事薛玉宗关系不错,之前的人情往来都是郑四儿经手,现在小人接了这个差事,自然就将这份关系搭起来了。举人老爷不妨请他出来吃个饭,先探探口风?”
“很好!这件事你大胆去操作,若他答应,我出面来谈。”
“如此甚好。可否劳烦举人老爷写封拜帖?若是拿着您的墨宝,成算定然大增。”
“那是定然。”
应下这事,陈吉发现场写了封拜帖,又将方才郑三爷送来的那幅北宋古画递回去。
“这幅画就算是我的见面礼。孝敬银子也不能比往日少。”
“举人老爷放心,小的自然会办妥。”
郑老三心满意足的走了,将却将那小娘子留在房间里。陈吉发有些奇怪。
“你怎么不跟着郑三爷走?”
那小娘子柔柔弱弱的,却并不怯场,大大方方上前道了声万福,声音婉转,带着秦腔,娓娓道来。
“回陈公子话,郑三爷出门时叮嘱,往后便留在公子身边伺候。您身边都是些男人,做事总归不算妥帖。”
哟,是给自己送美人来了?果然人有了地位,金钱美女,什么糖衣炮弹拉拢腐蚀都来了。陈吉发两辈子第一次经历将大活人作为礼物送来的事,心中有些好笑,有些好奇,又有些感慨。
沉吟片刻,他觉得还是得收下她。
一来,现在退回去估计郑老三也不会收,搞不好还有些别的什么想法。二来,对这小娘子也不算友善,她估摸着是个奴籍,被人送来推去的,难免心中不安。按照这个时代的价值观念,若他真的同情她,便应该让她安心做事,不要七想八想,但郑老三送来的人,他又不太放心安置在身边伺候,怕他安插眼线。
“你叫什么?”
“奴婢宋氏,原本的主子唤奴彩蝶。”
“原本的主子?不是郑三爷吗?”
那小娘子抬起头,瘦弱的脸上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陈吉发,让他莫名有种熟悉感。
“公子忘了吗?您在郑氏老宅见过奴。”
“哦……”陈吉发想来想去,还是没想起来,尴尬了,“那个……近日忙着应付科举去了,倒是一时想不起来。”
小娘子掩唇轻笑,原本瘦弱清纯的长相,如今笑起来,却像是花团绽放般散发魅力,整个房间都好像亮堂起来,让陈吉发现场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一笑百媚生”。
“公子是贵人多忘事,奴本是郑家大少爷养在藏娇楼的歌姬,您记起来了吗?”
陈吉发总算想起来,那日清查郑氏老宅,的确有这么个插曲。看来,那日他多看了她几眼,竟被郑老三以为是对她有意思,发卖奴婢的时候,专门留了下来。
好吧,既来之,则安之。
“原来如此。对不住,当日匆匆,没能记住。你会些什么?”
“奴既是歌姬,自然是歌姬会什么,奴便会什么。”
“哟,还有些个性。”陈吉发笑了笑,“会写字吗?”
“自然,早先还学过填词,只是学得不精。”
“好,很好,会写字就好。你先去苏家湾的客房休息,晚上我带个人给你认识。往后你便跟着她干活。”
小娘子宋彩蝶有些惊讶,为何是客房?为何要跟着别人干?作为歌姬,不应该服侍主子吗?
陈吉发没有解释,挥挥手让她下去了,自顾自又翻起了案上的文件。
宋彩蝶满腹心事离开了陈吉发的房间,心中有些忐忑。
别看她面上装作轻松,实际内心忐忑。
她本不是歌姬,而是罪臣之女。
宋父原是陕西合水通判。今年三月,叛军神一魁陷合水,满城官员跑的跑,死的死。宋父是个怕死的人,没有履行通判的职责,组织民壮抵抗,偏又生的肥胖,跑也跑不动,于是藏在城郊谷仓中,不想被人揪了出来,成了俘虏。四月,山陕总督杨鹤败神一魁,宋父又从俘虏变成了朝廷的阶下囚。因弃土有罪,宋父按律判斩,累及家人,男丁流放,女眷发卖为奴。
宋家祖籍陕西商州,宋父五月底斩首,宋家六月初就被抄了家。宋氏女原本也是家中嫡女,跟着主母在商州照料后宅,出了如此巨大变故,不得已被发卖为奴。先是在西安府教坊司学些音律和伺候男人的技巧,原本要被发卖到西安城的青楼。不过,因为陕西闹匪乱,往来客商少,青楼生意不好,倒是有不少外地的人牙子过来寻些底子好的姑娘倒手去繁华的南方城市,赚取差价。宋氏女便被江夏的人牙子看中,辗转到了江夏县。最后,便是郑大少看中了她,用三百两银子买下了她。
郑大少不是个怜香惜玉的主儿,她刚到江夏就听同楼的姑娘说,有个丫头被他玩了不过一周就卷上草席扔在乱葬岗。别看他愿意在女人身上花钱,可那些钱,都会变本加厉从她们身上找补回来。如今被这样个人皮阎王拍到手,宋氏女原本惴惴不安,却不想,临到陪客过夜的前几分钟,说是外面出了什么变故,他急急匆匆的走了。
宋氏女心底松了口气。她不愿被折磨,可她同她爹一样,怕死,若是能不被折磨的活着,自然是最好的。
后来,郑家的小厮将唤作彩蝶的宋氏女带到了藏娇楼。
因为这里已经住了些姐姐,她又生的娇小,于是总被指使做些粗使活计,也就没机会在郑大少面前露脸。那段时间,郑大少正和陈吉发斗得你死我活,本就不太在意藏娇楼的动向,竟然把这三百两求来的罪臣女给忘到了脑后,不得不说是败家透顶,却也给了宋彩蝶喘息求存的机会。
后来,便是陈吉发清算郑氏老宅的那天,恰碰到宋彩蝶在院中打水,由于多看了两眼,便被郑老三送了过来。
宋彩蝶从小到大,不说锦衣玉食,至少也是殷实小康,未受苦累。她祖父和外祖家里都是乡绅地主,父亲读书,母亲也识文断字,温柔贤惠。她是嫡出的娇小姐,上面有三个哥哥,从小被一家人养的很好,算得上知书达理,大多数时候脾气随和,只偶尔有些小娇蛮。父亲三十岁考中秀才,三十六岁那年中举,到省里谋官,求了合水通判,从此外放他乡。她在老家与母亲学习管家,原本今年初还与邻乡豪绅的儿子定了婚约,若是天下太平,一切顺遂,她或许与她母亲一般,在家相夫教子,平稳一生。却不想天降横祸,原本好好的一家人分崩离析,她竟成了歌姬,与人为奴。
她原想着被送给陈吉发也不知是个什么光景,又要受什么磋磨,却不想,这位年轻的举人老爷除了起初有些惊艳之外,并没有表现出其余的企图来。
宋彩蝶此刻心中着实忐忑,新主子看上去还算好相与,但愿未来不会遭太多苦难。
如此想着,她出了合作社的院子,突然想起,她还不知道所谓的“客房”在哪里。
往日里,她们这些金丝雀般的丫头们,要么是跟着鸨母去练习技艺或陪客人取乐,要么是跟着主子的人在内院走动,像如今这般,交待个事情就不闻不问,凭她自己发挥的时候,好似已经很久没经历过了。
有些像是当初在乡间,母亲吩咐她去姑嫂家里拜个门的感觉,突然就觉得有些怪怪的。
站在门口怔愣间,有个看起来满身痞气的青年人,带着两个壮实大汉匆匆而来。宋彩蝶本不想与旁的男人有什么交集,于是低下头让开路,却不想那青年见到她,眼睛一亮,竟然上来攀谈。
“嘿,好漂亮的妹妹。你是哪家的?怎么从未见过你?”
宋彩蝶低着头,不让他再见到颜面,边后退边娇喝。
“公子好生轻浮无礼!”
“哟,倒是个讲究人家姑娘。”那人皮笑肉不笑,痞气十足,“就不知道讲究人家姑娘,为何到苏家湾来?”
说着话时,那人身后两个壮汉也作围拢的姿态,将宋彩蝶躲闪的路线封住,看上去就很专业。
“你们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