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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青春校园 > 快穿:炮灰的幸福生活 > 第94章 传奇爱情里的炮灰(33)

元初火速把这个问题上报。

建兴县委组织了十几个工作组,奔赴各个村子进行调研和现场办公,受理离婚申请,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提出的,先受理了再说。

受理之后,就是走访调查,如果有一方确实是包办婚姻的受害者,那就立刻判离。如果有人因为离婚而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县委就将人带走安置。建兴县正在建设棉纺厂、毛巾厂,正是需要人的时候,正好给这些鼓起勇气开始新生活的弱势群体一个好去处。

对于已经发生的惨案的施害者,该抓抓,该杀杀。

对于阻挠婚姻自由的村干部,该惩罚惩罚,该撤职撤职。有的村子,女方想离婚,不光受到公婆和丈夫的阻扰,还有丈夫整个家族的阻挠,甚至连村长和村支书都参与进来,给女方打板子,这种行为,简直离大谱。

林洁作为妇女主任,直接将事情通过妇联系统上报,希望国家层面能够采取一些应对措施,希望各级政府能够予以重视。

元初作为宣传负责人,则继续通过报纸发力,将建兴县发现的这些案例毫无保留地展示给大家,让所有人都能明白,思想解放,任重道远。我们要推行新政,还面临着很多的阻挠。

元初写道:“《婚姻法》无疑是进步的,但它的执行土壤有问题,封建余孽比我们想象的要多的多,封建残余思想比我们想象的还要顽固。他们在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和新政府对抗!面对这种情况,国家和政府必须重拳出击,对封建恶势力予以严厉打击。

我们国家刚刚在名义上结束了封建社会,并在名义上进入了新社会,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婚姻法》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我们在推行这部法律的过程中所见到的各种丑恶现象,充分证明了封建思想依旧横行!

以前的婚姻多是包办婚姻,真正自由恋爱、自由结合的是极少数。在既往的这种“包办婚姻”里,男方是受益方,这一点,我想没有人能够反驳。旧社会的制度确实落后,但是受害的大都是女人。

那么,《婚姻法》保护了女人吗?

答案是:没有。

《婚姻法》给了女人更多的迫害!

我们了解到,作为既得利益者的男人们提出离婚,要反对‘包办婚姻’,他们基本上都成功了,‘没成功的’是因为当事人良心发现,不再提离婚了,而不是社会不允许他们离。

但是,女人呢?作为封建包办婚姻真正的受害者,她们提出离婚才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是,她们成功了吗?没有!非但没有离成,她们还遭受了来自各方的打压,有的甚至遭受了惨无人道的虐待、虐杀。

《婚姻法》颁布之后,妇女非正常死亡率在上升,有的是自杀,有的是他杀。自杀,是因为丈夫当了陈世美,她活不下去了。他杀,是因为丈夫坚决不离婚,不肯放弃继续奴役她,见她坚持要离,恼羞成怒把她杀了。

无论哪种情况,死的都是女人。

这公平吗?合理吗?这就是我们的新社会吗?旧社会吃人,吃穷人,新社会只吃女人吗?

有的地方甚至还有《限制妇女离婚的“10项条例”》,其中就包括‘如果丈夫盲、哑、聋、残废,则不得离婚’,简直滑天下之大稽。男人仅仅因为‘看不上’、‘不般配’、‘带出去丢人’、‘没伺候好他’这样的理由就能随意离婚,完全不考虑女人能不能活下去,怎么反过来就有这么多限制呢?

看不上小脚女人,裹小脚是女人的错吗?不是!是封建制度和封建男人的错。但是现在,封建男人摇身一变成了‘思想开明的先进分子’,小脚成了女人的罪孽,有很多男人因为女人裹小脚而离婚。

小脚女人是封建社会的受害者,我们的新社会连这些受害者都容不下,还谈什么人民民主!

我相信这绝非新社会的应有之义,所以,面对这些真实发生的惨剧,希望各方予以重视。该抓的要抓,该杀的要杀!

毫不谦虚地说,希望大家都向建兴县学习,坚决贯彻婚姻法,彻底摧毁封建婚姻制度,摧毁封建残余思想和残余势力,能改造的改造,不能改造的消灭!

希望我们的新社会,早日成为真正的新社会,而不是停留在口头上,说说而已。

《共同纲领》第六条说要‘废除束缚妇女的封建制度。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教育的、社会的生活各方面,均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婚姻自由’,我们衷心的希望,这一条可以早日实现。

最近发生的事情告诉我们,广大妇女依然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依然处在被剥削、被压迫的地位,我们应该团结起来,一起推翻封建残余势力,为了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而努力。”

稿子投出去之后,元初主动联系了各大报社,动员他们持续进行相关宣传,深入一线,尤其是农村做采访,因为这种事情发生在农村的比较多。

张乐山看到她这篇文章,脑袋顿时又大了一圈,赶紧把事情向上级汇报,并且极尽渲染之能事,把事情说得特别严重,特别给新社会脸上抹黑,特别需要严肃处理,已经上升到了“这件事情不处理好,就会影响到新政权稳定,影响到国家的国际形象”的程度。

张书记脑子清楚得很,如果他不把事情往严重了说,那元初这篇文章可能就会被有心人指责。说不定会有人说她是在恶意抹黑新社会,毕竟她说话是真不好听啊!

当然了,事实上,事情也确实很严重。

这个打击封建残余势力的行动他亲自参与了,还主持了一次开棺验尸的行动。有位女同志提离婚,被她的公公婆婆联合虐杀,俩人对外谎称女子因为提出离婚遭到丈夫殴打后突发疾病死了,并且将其草草下葬。

事情疑点重重,区干部去调查,又被村干部哄骗欺瞒了过去。

本来事情就这么过去了,直到调查组下去工作的时候发现了疑点,重新启动了调查工作,这才让事情水落石出,直接上报到了崇阳人民检察署,杀人的公公婆婆被判了死刑,袖手旁观的丈夫、阻碍调查的村干部都坐牢去了。

他当时看到了尸体,那名年轻女子生前一定遭受了惨无人道的折磨。而据村民们说,她活着的时候日子也过得非常糟糕,11岁就进了婆家当童养媳,公公婆婆整天非打即骂,把她当奴隶使唤…

好不容易《婚姻法》颁布了,鼓起勇气提了离婚,结果被杀了。

这件事情,元初在文章里也写了,只是她没有重点去渲染那位女同志的悲惨。

张乐山跟上级领导汇报的时候,是面对面进行的,他可以重点说一说。

他跟领导们说:“真的,这事真得重视。咱们是新社会啊,新社会怎么还能允许这种黑暗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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