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茵茵出生在宁城白家,父亲是银行行长,母亲是民营企业家。
从小生活优渥,父母宠爱,没吃过什么苦,因此心思单纯,甚至有点天真烂漫。
当别的小朋友在初中就情窦初开,背着家长偷偷拉小手,白茵茵却在自导自演奥特曼大战美少女战士,玩美羊羊脚踩红太狼,扫平青青草原和狼堡的游戏。
她觉得身边的男孩子都是脑子有病的单细胞生物,不懂那些女孩子有什么好青春萌动的?
但是她也知道,他们这样的家庭,以后都是会选择一个对家族发展有帮助的联姻对象。
白茵茵对此并不反对,她觉得这是她的使命。
对她前二十多年的感情经历做个总结,那就是——
虽然不开窍,但胜在听话。
所以在林家发出想要联姻的信号时,她并没有反感,反而自己偷偷去了海市,想要看一看自己的未婚夫。
当然,后来发生了那些事之后,单纯又正义的白茵茵选择了林书晚,和林家直接说拜拜。
她虽然不太聪明,但绝不和小人为伍!
事实证明她选择林书晚是非常正确的选择,因为后来在她的生日宴上,遇到了让白茵茵小鹿乱撞的男人。
怎么说呢?
白茵茵见过很多男人,比明星帅的、比银行有钱的、比教授博学的......什么样的男人都见过,可她内心依旧毫无波澜。
可程知珩是不一样的。
他长了一张很英俊的脸,虽然穿着朴素,但身上是掩盖不住的矜贵气质。
白茵茵看到程知珩出现的那一瞬间,视线就不自觉被吸引,当时脑子里想到一个词——天潢贵胄。
对,就是很贵气,独一无二。
后来白茵茵才知道,她那叫一见钟情。
迟到十几年的情窦终于开了,一发不可收拾,白茵茵头脑一热,当时就想和对方原地结婚。
还好程知珩可以留在海市一段时间,白茵茵连夜恶补“如何追上一个优秀的男人”、“获得男人芳心的一百种方式”、“像我这样做,男人对你死心塌地”......
程知珩第一次将目光真正放到白茵茵身上,是在林书晚的公司。
他去个卫生间的功夫,回来就看到一个特别有活力的女生,对着她妹妹叽叽喳喳的讲话,最让他震撼的还是那句——
“我要做你嫂子!”
他当时的想法是,这姑娘嗓门挺大。
因为是林书晚的朋友,程知珩心理上会更偏袒一些,所以并没有拒绝白茵茵的加入。
后来他发现,这姑娘挺有意思,和她在一起,永远没有冷场的时候。
因为林书晚有工作,所以白茵茵这个无业游民,更多的时候可以陪着程知珩在海市逛一逛。
有一天程知珩刚进行完一场学习会,从礼堂出来,在一众穿着深色系衬衫和行政夹克的男人中,有一抹亮眼的存在瞬间抓住了他的眼球。
白茵茵一身多巴胺穿搭,和严肃的会场格格不入。
特别乖巧的坐在礼堂外的椅子上,也不玩手机,抓着汉堡包形状的小包,睁着大眼睛望着门口的方向。
因为鱼贯而出的人太多,白茵茵一时没找到程知珩,倒是有不少年轻人好奇的看向她。
程知珩走过去,在她面前站定,歪着头眼里藏笑,声音好听,“在找我吗?”
白茵茵眼睛一下子就亮了,“你从哪里出来的?我怎么没看到你呀?晚晚今天有个重要的合作要谈,担心你一个人吃饭孤单,所以派我来拯救你。”
小嘴上下一碰,叽里咕噜说了一大堆。
程知珩眼里含笑,“走吧,你要救我吃什么?”
“你想吃什么都可以!”
可实际上因为附近是庄重的行政会所,吃饭的地方非常少,而程知珩下午还要继续听会,所以不能走的太远。
所以俩人只能在附近找了一个看起来很高档,实际很低端的韩餐厅。
等菜上来的时候,程知珩眉头一皱。
他这个人其实很有教养,没有世家子弟的傲慢或自视过高,小的时候程父经常带他下乡村体验劳苦群众的生活。
但唯有一个毛病,但现在都没改——不吃菌菇类的东西。
因为小的时候被毒蘑菇毒晕过,有了心理阴影。
他刚才忘记告诉工作人员了,此刻看着碗里的香菇,程知珩碰都不想碰。
白茵茵在对面美滋滋的啃着香辣鸡爪,完全没有在心上人面前保持淑女形象的自觉,发现程知珩一直没动。
“你怎么不吃?”
看到程知珩面前的石锅拌饭,白茵茵恍然想起来,一拍脑门,“差点忘了,晚晚说过,你不爱吃香菇!”
程知珩笑了笑,“没关系,我——”
“那我帮你吃掉吧。”
白茵茵拿起另一双干净的筷子,把香菇挑到自己的碗里,完全不在意的样子。
程知珩微微诧异,在他接触的这些世家子弟中,虽然有修养,但也保持着一定的疏离,断不可能做这种“自毁身价”的事。
但白茵茵却全然不在乎,念念有词,“别浪费粮食,我可以吃掉!”
程知珩想,她有着真正的修养和纯真。
吃过午饭,白茵茵开车送程知珩回会场,分别的时候欲言又止。
程知珩主动问她,“还有什么想说的吗?”
“我晚上可以来接你吗?”
她问的很小声,似乎怕自己的行为打扰到程知珩。
程知珩笑了一下,“可以。”
就见白茵茵的眼睛亮了,变得十分开心,“我晚上带你吃海市特色!绝对不会有蘑菇!”
“好。”
在海市的日子,白茵茵出现在程知珩身边的时候越来越多,像一只叽叽喳喳的小鸟,却并不让人觉得聒噪厌烦。
对于程知珩这样高智商的人群来说,她的声音恰好可以放松神经。
这个进展让白茵茵非常开心,觉得自己有望和林书晚成为一家人。
在程知珩回田青乡的前一天,白茵茵打算勇敢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