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小厮虽然长得矮小,人却十分机灵。
他见王知府摇摇欲坠,便赶忙......跑了。
原想在小厮肩上借把力的知府大人,撑了空,人直接歪倒在了地上。
他趴在地上,刚想对小厮破口大骂,却见小厮正‘啪啪’抽着倒在院子里的丫鬟的脸,“杏儿姐姐,你醒醒啊,杏儿姐姐!!!你怎么了!!!”
知府大人怕小厮也误以为自己不行了,便又一骨碌,自己爬了起来。
此时,被来回抽了七八下耳刮子的杏儿终于醒了。
其实原本她打算等到妈妈们回来,把她抬回房,然后躺上半日再醒。
可现如今,不醒她只怕自己脸都要被打肿了。
于是杏儿不得不睁开了双眼。
可惜,此时她的右眼只能眯成一条缝了。
这倒不是小厮揍的。
而是被欢喜这死丫头给打的!
“老爷!!”想到此处,杏儿只觉悲愤异常,她一个猛子就扑到了王知府脚边,“老爷!!是欢喜,是欢喜那个死丫头,趁着妈妈们去追小毛贼,冲进院子,把我给打晕了。
二小姐,二小姐也被她给掳走了哇!!!”
可杏儿的哭诉,并没有引来王知府的同情。
王知府此时只觉整个人都快被愤怒、不甘,又焦急的情绪给淹没了。
于是向来在家中表现得异常儒雅、谦和的王知府,抬起了手,泄愤般地‘啪啪’两巴掌,抽打在了杏儿的脸上。
力度之大,让原本已经抽了杏儿好几下的小厮都吓了一跳。
王知府这是想两巴掌抽死杏儿吗?
哪有人抽人耳刮子,会跳起来使劲儿啊?
王大人的巴掌落在杏儿脸上,让杏儿原本就已经有些红的脸庞,瞬间肿起了两个巴掌印。
她只觉嘴里一下荡漾开了血腥味。
已经被打懵了的杏儿,下意识地张嘴吐出了嘴里的血。
结果被吐出来的除了一口鲜血,还有两颗牙.......
可王知府显然对此毫不关心,他此时还指着杏儿怒骂道:“贱婢,贱婢,一群没用的贱婢!!
你们真正是蠢笨如猪!!
不对,猪还能杀来吃肉,你们这些贱婢除了天天的在后院勾心斗角,嚼人口舌,还会干嘛?!
什么毛贼不毛贼,这分明就是调虎离山之计啊!你们居然,居然!!哎!
蠢货,都是蠢货!!”
骂完,王知府还往杏儿胸口踹了一脚,大喝道:“还不快说,那两个小贱人往哪儿跑了!?”
小厮幽幽朝杏儿瞥了一眼。
被踹翻在地的杏儿,抬了下眼,又迅速低下头,她此时已经隐约看到了小厮的眼神。
杏儿紧咬了下唇,思索不到片刻,便抬起手,朝着院门外一指,“欢喜带着小姐,往前头跑了。”
“前头?!”王知府好似有些不信,“前头人那么多,她们如何逃脱?!
你是不是在胡说八道?是不是那个两个贱.......欢喜给了你什么好处?”
“没有没有,”杏儿哐哐往地上磕头,“奴婢不敢扯谎,更不可能拿了什么好处,不信老爷可以让妈妈们来搜奴婢的身。
奴婢真的看到欢喜带着小姐往前头的小路跑了,千真万确!奴婢绝不敢对老爷扯谎!”
“啊呀,”小厮跟突然想起什么一般,拍了下腿,“前头小花园是连着前院的蔷薇园的,前几日夫人说蔷薇园冬季要埋肥,便暂时锁门关园子了,故而那里现在并没人值守。
那蔷薇园的前门直通前院,今日在前院门房上的是......是老卫!
他有点聋,还有点瞎........”
王知府气得跳脚,“又聋又瞎的人,当什么门房!!”
“老卫是夫人娘家舅母的表叔.......”小厮小声回报了一句。
他眼神怯懦,连直视王知府都不敢,只敢偷偷抬头瞄上一眼王知府的神色。
当然,此时的王知府肯定没啥好眼色。
他甩了衣袖,大骂一声‘真正也是个蠢的’便快步走出了小院。
可走了几步,见小厮没跟上来,便又大喝一声:“还不赶紧去叫人追!!?”
小厮应了声‘是’抬腿就要往外跑。
可还没等小厮跑出三步路,王知府又大喝一声:“回来!!”
小厮巴巴地又跑了回来,“老爷还有什么吩咐?”
王知府眼珠子在眼眶里溜达了半圈,然后沉声道:“你现在立刻就去知府衙门找于经承,让他带上手下所有的快手速来。
千万记得不要说是小姐跑了,你就说......说小毛贼偷了.......偷了老夫人几样要紧的东西。快去!!”
“是!”小厮应完一声,脚底抹油,一溜烟就跑了个没影。
“还装什么死!”王知府又怒斥了一声身后的丫鬟杏儿,“还不赶紧去前院找人去追?!”
“哦哦哦,”杏儿捂着胸口,挣扎起身,“奴婢这就去!”
说完,她便低垂眉眼,咬紧牙关,跑了出去。
可她才跑出西园,突然就被人给拉到了黑暗处。
杏儿刚想喊叫,却听那拉她的人低声说道:“是我!别喊!”
哦~原来是那小厮拦住了杏儿。
此时,这个机灵的小厮,应该拥有一个名字了。
他,就是欢喜的相好,矮小,却很能看人眼色的王府第一机灵鬼儿,曹陈。
曹陈这名儿,听着起得敷衍,实际上,确实就是他爹娘给随便起的。
因为他爹姓曹,他娘姓陈,于是这孩子就叫了曹陈。
他还有个妹妹,名叫曹曹陈......
如果家里还有第三个孩子的话,他爹娘就商量,第三个孩子叫曹陈陈.....
毕竟他爹娘这辈子也就认识这俩个字。
可惜没有如果。
曹陈爹娘三年前就饿死了,妹妹也饿死了。
全家就死剩下曹陈一人。
好在曹陈意意志力强大,又比较耐饿,且为了能活下去,他什么都敢吃。
什么蟑螂老鼠,烂掉的野狗野猫,只要吃不死,曹陈就敢往死里吃。
直到两年前,他发现居然连自己都有竞争对手了。
这破世道,尼玛连蟑螂老鼠,烂狗臭猫都有人抢!
当时曹陈就不想活了。
想着自己打从爹娘妹妹过世之后,就再没洗过澡,他不想这么脏着去见亲人,于是曹陈当下就决定要跳湖自尽。
于是他饿着肚子找了三天,终于在晋城郊外找到了一处风景秀丽的小河塘。
在回忆了自己短暂又恶心的一生之后,曹陈便跳了湖。
可还没等他那具被泥垢紧紧包裹住的躯体,完全浸透湖水,曹陈就被人骂骂咧咧地撩了起来。
没错,撩他的人,正是欢喜。
其实当曹陈跳进湖里的当下,他就后悔了。
尼玛,这初春的湖水未免也太冷了。
他后悔了。
早知道应该到了夏日再跳湖的。
可恰恰就是这个时候,欢喜出现了。
当欢喜那圆鼓鼓的小脸,出现在曹陈眼前之时,曹陈只觉这天地都比之前清晰了不少。
一眼万年,说的就是那时那刻。
当然,欢喜把曹陈给捞起来之后,少不得对他一阵怒骂。
不过跟别人不同的是,欢喜没有骂曹陈为什么要想不开寻思。
她骂的是,曹陈这么脏的人,怎么好意思跳进他们家小姐的荷花池的。
欢喜说,如果荷花池里的荷花今年开不好,那肯定就是被曹陈身上的老泥给沤死的。
好在二小姐善解人意,她跟欢喜解释说,荷花本就需要淤泥,而且曹陈身上也没那么脏。
顶多在浴桶里泡上一个时辰,就能搓洗干净了。
于是从那日开始,被迫在浴桶里浸泡了两个时辰,搓掉了三斤老泥的干净曹陈便成了王家的家丁。
后来机缘巧合之下,机灵鬼曹陈混进了王知府的书院,当上了知府的贴身小厮.......
再后来,在曹陈开始长了小胡子之后,欢喜就愿意跟他处对象了~~~
可惜.......
想到这里,曹陈的心就痛得无法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