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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律师 第9章 终于被裁员了

作者:快跑的乌龟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03-29 00:35:38 来源:小说旗

“刘总,难道你觉得这个价格很高吗?按照相关的法律,南方环境裁掉朱大奎就应该给他六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朱大奎六个月的工资可是不止四万哦。”我不忘提醒刘君伟道。

“饶律师,这个就是你们的底价了?”刘君伟继续说道。

我没有答话,只是点了点头。

“既然这样,我想和我们公司的法务商量一下。”刘君伟轻声说道。

我和朱大奎对视了一眼,然后我们两个起身向刘君伟办公室外走去。

“刘总,我觉得也没必要再浪费时间了,今天我们就把这个事情定下来。如果南方环境愿意按照我说的金额给予朱大奎经济补偿,那么这件事情就此作罢,我保证朱大奎不会再来骚扰贵公司。否则的话,就请公司出具一个辞退朱大奎的证明,剩下的事情我们就交给劳动仲裁来解决吧。”您出门前我给刘君伟留下了一句这样的话。

“多谢饶律师提醒,这件事情我理会得。”从我们身后传来了刘君伟的声音。

出乎我意料的是,这一次刘君伟咨询公司法务并且做出决定还是很快的。

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人事的小妹子就来找了我和朱大奎,给了我们一张盖着公司公章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我拿起那张纸,认真的看了起来。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朱大奎:

你与我公司于2021年4月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近段时间你的工作量严重不饱和,影响公司的项目的正常开展,故通知你提前解除和我公司的劳动合同。

请你在接收到此通知书的三天内在公司办理好工作交接,你的工资将会在下个月的公司的发薪日和你结算清楚。

湖南南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4日

看完这个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我心中暗喜,申请劳动仲裁的关键证据这不是有了吗?

朱大奎看到了我的喜色,连忙问道:“饶律师,是不是……”

“嘘”我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打断了他,才说道:“这里人多耳杂,我们出去说。”

拿到这个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朱大奎就跑去找陈有芝处理交接工作方面的事情了。

因为最近这段时间南方环境的业务确实不好,所以他的工作量也不多,移交工作的事情很快也就完成了。

从南方环境出来,我告诉朱大奎道:“刘君伟说他问他们公司的法务,我估计是他们公司的法务在这个方面不太专业,给了他一个错误的信息,让他以为只需要按照n 1给你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就可以了。”

“而且从这个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内容来看,他们裁掉你的理由是你的工作量不饱和影响公司项目的正常开展,但是这个是需要他们举证的,很显然这样的证据他们是不可能拿得出来的。如果他们拿不出来的话,那么对你的补偿就不再是n 1而是2n了 。”

朱大奎听了我的话,思考了一下,然后说道:“饶律师,我记得你说过,因为当时我转岗被他们弄了一个入职离职再重新办理入职,所以我的连续工作年限只能按照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来计算。即便按照2n来计算也不过四个月的工资啊。你对刘总说六个月的工资是不是把我第一次在职时间也算进去了?”

我微微一笑,对朱大奎说道:“你第二次签合同不是还约定了试用期吗?法律规定一个劳动者在一家公司只能有一个试用期,多的试用期可是每一个月都要补偿你一个月工资的,你第二次合同三个月的试用期完全可以要求公司在补偿你三个月的工资。我就猜到了他们的法务应该是不了解这一点,觉得给你三个月工资就可以了。所以刘君伟听到我说要四万块钱怎么也不肯答应,宁可出具这个东西让我们去申请劳动仲裁了。”

“那我们什么时候去申请仲裁呢?”朱大奎高兴地问道。

“这种事情肯定是赶早不赶晚的,给我两天时间,我整理一下资料,写好仲裁申请书了我们就去。”我回答道。

当天晚上,我回到家里,打开电脑,一封仲裁申请书很快就出现在电脑里面。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朱大奎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94年3月

民族:汉 住址:x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码:430xxxxxxxxx

被申请人:湖南南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法定代表人:刘君伟

仲裁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被拖欠三个月工资元。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元。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超过法定试用期赔偿金元。

(4)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应休未休年假6468.75元。

以上合计.75。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17年7月第一次建立劳动关系,2021年4月因为工作岗位调动和被申请人重新订立了劳动合同。

2022年7月14日,被申请人以“申请人的工作量不饱和”为由向申请人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了双方地劳动关系。

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被申请人已经拖欠了申请人三个月的工资了,根据申请人的银行流水以及个税App里面的数据,证明申请人的工资为7500元\/月,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拖欠的三个月工资元。

被申请人以申请人的工作量不饱和为理由解除了和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但是未提供申请人工作量不饱和的依据,故被申请人和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四个月工资的赔偿金,计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而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第二次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这三个月的试用期属于违法约定的试用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故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补偿超过法定试用期的经济补偿元。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申请人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每年可以享受年休假5天。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期限为1年3个月,应依法享受6.25天的带薪年休假(5 3÷12x5=6.25)。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六条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工作期间未享受带薪年休假,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18.75天(6.25x300%=18.75)工资的应休未休年休假补偿,申请人的日工资标准约为689元\/日(7500÷21.75≈345),故被申请人应补偿申请人应休未年假补偿345x18.75=6468.75元。

综上,鉴于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决定依法向贵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此致

长沙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朱大奎

时 间: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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