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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民国大医生 第4章 即将离开

作者:大橘小猫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03-29 11:45:30 来源:小说旗

陈知文结束手术,端着一个小铁盘子,盘子里就是刚刚割下来的阑尾。

手术室外面,大帅和他的老婆们都等在外边,小孩的母亲也在里边,眼圈还是红的,一看刚刚就没少哭。

“手术一切顺利,我的判断没有出错。”陈知文将盘子里的阑尾指给大帅看,“这就是您孩子一直肚子疼的原因。”

盘子里的阑尾明显出现发红肿胀的情况,在陈知文的解释下,大帅明白了自己孩子肚子疼的原因。

“要是再晚上一天,这个阑尾就会溃烂流脓,到时候手术就会更加麻烦,危险系数也会更高。”

大帅一家子现在已经露出满意的微笑,但是陈知文给他们泼了一盆冷水。

“手术虽然结束了,但是这不代表孩子现在就安全了,因为现在孩子还要经过感染这一关。”

如果是在后世,凭借这种药物,术后感染陈知文根本就不用担心,但是在这里,手术只是恢复的第一关,更重要的是小男孩术后的恢复。

在手术过后一个星期,这个孩子都不能出现发热的情况,否则将会威胁到生命。

虽然有磺胺,但是大帅弄到手的磺胺药物实在是太少了,只有一小瓶。

对大人来说,借助自身的免疫能力,这一小瓶磺胺也就够用了,但是对于小孩子来说,小孩子身体本来就比较脆弱,容易受到外界的1影响,这一小瓶磺胺很可能不够他使用。

虽然陈知文的话现在看起来有些残忍,但是他还是要说出来。

一时间,原本已经开始活跃的气氛又开始紧张起来。

不过这个大帅还是非常有定力的,“没有关系,要是到时候是因为我们孩子的问题,我也不会怪罪你,只要你这几天尽力就行。”

在手术之后的一个星期里,陈知文在那个孩子的身旁是日日夜夜不敢离开。

不过孩子的恢复确实很快,昨天手术结束,今天就已经开始放屁通气。

放屁不是一件坏事,这说明陈知文的手术是完美的,现在孩子的体内已经畅通。

陈知文这几天一直是在中西医结合给孩子调养,因为缺少磺胺,他每天都用金银花,蒲公英这些有消炎作用的植物煮水喂给孩子喝。

一星期过去了,孩子已经能够下地跑跳,已经看不出来之前生病的样子,陈知文这才放下心。

手术结束,陈知文救回了大帅的儿子。

大帅本来想让陈知文在自己身边当个副官。

虽然自己只是这个小城的驻军团长,但是在大帅看来,在自己身边当个副官可不是常人能够拥有的机会。

但是陈知文拒绝了大帅的邀请,表示自己现在还在学习中,这次回来只是因为要处理父亲的后事,以后并不打算在这里长久发展。

前身想要继承家里祖传的药铺,但是陈知文经过这次手术之后,知道自己还是想去成为一名真正的医生。

他打算将家里的铺子给卖掉,然后带着钱前往日本。

陈知文规划自己先在日本把学业结束拿到文凭,然后再去上海这些大城市里闯荡。

在这样的小县城里,陈知文实在是太过于憋屈了。

简直是要什么没有什么,没有药物,没有助手,没有器材。

在这样的环境里待的时间长了,陈知文不知道自己以后还能不能做手术。

陈知文通过前身的记忆,知道现在的医学发展还处于非常初级的阶段,虽然现在有x光机这些辅助检查设备,但是这些东西只是解决了有无的问题,实际体验下来,只能给医生一个非常笼统的参考。

南溪县现在这个小县城里居然还没有通电,之前做手术的电灯还是汽油发电机发出来的电给供应上的。

这个发电机原本是用来给电报机供电的,但是现在被奢侈地用来给一个小小的电灯发电。

想要有更好的发展,陈知文知道自己必须前往大城市。

所以他放弃了在当地人看来是祖坟冒青烟的机会,没有一丝留恋,只是希望大帅能放他离开,让他前往省城,能让自己坐火车离开。

大帅之所以能够成功,就是因为他是个爽快人。

看见陈知文没有留恋,他也就没有强留,打算等陈知文离开的时候派人保护他前往省城成都。

陈知文在短时间内就将自己的药铺给卖出去,原本他还想把自己的老宅也给卖出去,因为自己三代单传,现在就剩下自己一个人,要这老宅又有什么用处。

但是看着老宅,脑海里回想起前身在这里玩耍的点点滴滴,抚摸着门框上自己量身高时刻下的痕迹,陈知文内心有一番别样的滋味。

最终老宅他没有卖出去,只是带着地契,将老宅安排给一对老实的夫妻,让他们在里边住。

之所以陈知文把老宅让给别人去住,也不是他发善心,而是因为如果老宅子长时间没有人去住,很快就会破败,没有人气的滋养,老宅会迅速老化,直到倒塌。

别人以为陈知文只是暂时离开,但是陈知文清楚,他这一走,归来将在不知何时。

祖传的药铺只有在陈知文看来是珍贵的,在别人看来这就是一间普通的铺子。

陈知文除了拿走自己家里压箱底的几样宝贝,其他的药材连着铺子都一起卖给城里的地主,一共才卖了一千块大洋。

不过这个价格陈知文已经很满意,带着钱就打算离开,

原本陈知文以为就是自己一个人离开,却没想到大帅将自己放进一队刚好要去省城的商队里。

临走的时候大帅还送了陈知文一支枪和五十发子弹。

正宗的马牌撸子,陈知文一眼就看出来,因为这支枪在电视上出现的频率实在是太高了,几乎是电视剧里所有人的标配。

陈知文不是没有摸过枪,小城里有民兵队,总是要组织去打枪,虽然技术不怎么样,但是陈知文十几岁的时候总是喜欢扛着枪去林子里打鸟打小动物,也练成了一手好枪法。

现在手里拿到枪,陈知文感觉自己没有一点生疏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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