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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院之这个男人没有外挂 第6章 别了,我1959年的故乡

作者:八大罐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04-01 17:16:15 来源:小说旗

埋怨了一会,马彩娟还是不顾巫马的阻挠,从地板下掏了大半斤棒子面放在锅里煮起来。

她觉得自己改嫁最对不起就是巫马,现在孩子愿意原谅她,跟她亲近,哪怕仅是因为蹭粮食,她也心甘情愿,起码这能这让她好受些,也少些负罪感。

“彩娟,喏,给巫马打个蛋补补。”也不知钱野外在院里折腾什么,过了好一会才拿着俩蛋过来,朝巫马笑道:“你来的也巧,前两天我刚从湖边捡的野鸭蛋,你娘还说过两天给你送过去呢。”

马彩娟嗔怪道:“什么家庭啊,拿一个就行,剩下的等会让巫马带回去。”

“都打进去。”钱野一股脑把俩鸭蛋都打进锅里搅散,憨厚的笑道:“你现在双身子呢,也吃个蛋补补,晚上我再去湖边找找。”

“巫马还在呢,莫要浑说。”马彩娟脸上闪过一丝娇羞,三十多岁竟也能看出几分妩媚。

看着这原身从未见过的母亲的面貌,让巫马觉得自己特多余,好一股恋爱的酸臭,不,得是老坛酸菜的酸臭。

喏,这个,就是爱情。

不过,怀孕了...

巫马心头有些发沉,都是农村的,谁家里日子都不好过,马彩娟现在怀孕,家里正是花钱的时候,叫他如何开口借钱。

湘州到京城的火车票价格他已经跟马有才打听过了,卧铺二十块七毛二,最便宜的站票也得九块一,加上将近三十个小时车程上的吃吃喝喝,缺口起码在十块。

这放在农村,已经是很大的一笔钱了,都已经足够一个男丁从下聘到摆席面,所有结婚的花销了。

加了野鸭蛋的玉米糊香的让人迷糊,入口都没那么拉嗓子,只是心中有事的巫马却味如嚼蜡,吃的有些心不在焉,心里叹了口气,看来他心爱的虎皮褥子保不住喽。

看出巫马的为难,马彩娟给钱野一个眼神让其出去后,拉着他的手关心道:“咋了,娃,有事别埋在心里,跟娘说。”

巫马抿了抿嘴,纠结片刻还是说了出来,“您知道我叔叔巫泰么。”

“巫泰?”马彩娟皱眉想了想,“我记得,三八年跟你爹兄弟俩一起逃难到我们这,等我跟你爹成亲后不久他就走了,难道现在回来了?”

“那倒不是,今天二爷接到京城的电报,说我叔没了,不过留了份京城工人的岗位给我爹,我爹不是没了么,二爷说让我过去。”

“这是好事啊。”马彩娟惊喜不已,激动的直拍大腿,“这是天大的好事啊,娃,你要到城里当工人,吃公粮咧。”

巫马支支吾吾道:“就是,就是,差点路费。”

......

“也对,你一走,家里没有其他人,他们肯定不敢轻易借给你钱。”马彩娟想明白其中的道理,小心开口问道:“那,娃,还差多少钱。”

“我工分只够换两块多的,差不多还差十块钱。”发觉马彩娟的为难,巫马释然的笑道:“娘,我不是来借钱的,就是想走之前看看您。”

“之前不是有好多下乡的采购员看上家里那块虎皮么,之前二爷给人当过说客,能给千把块钱呢,足够了。”

湘州是虎患重点区域,光百虎围村那一年,湘州全省有迹可查的就猎杀了647只,数量多不说,现在还流行越穷越光荣,那些遗老遗少资本家什么的都不敢维持以前奢靡的生活,所以现在虎皮真的卖不出什么高价。

56年出台的《珍贵动物保护试行办法》办法就规定了国家收购价格,差不多湿皮150\/公斤,干皮300\/m3,他家那块皮子算比较大的,不到4m3,卖到收购站差不多也一千出头。

一千块,算是个中等价位吧。

其实他刚穿来那会还真想偷偷把皮子卖掉改善生活,只不过现在全国都在闹饥荒,有再多钱,没票一样买不着粮食,自己又确定能考到电工证,也不用花钱买工位,最后还是没舍得把皮子卖掉。

得,且留着增值呗,在88年动物保护以前卖掉,起码也值几个万元户,到时候在北上广深买几套房,一辈子靠拆迁都不用愁了。

“那哪行,那是你爹的遗物,怎么能就这么轻易卖了。”马彩娟并不赞同巫马卖掉虎皮的想法,“你等会,我跟你钱叔商量一下。”

她跟巫岳虽然没什么感情,但毕竟是巫马的亲爹,人死了,总要给孩子留点念想,那块虎皮不到万不得已,她是不希望巫马卖掉的。

屋外马彩娟跟钱野低声商讨的嘀嘀咕咕让巫马坐立难安,他毕竟只是个占了人家儿子的穿越客,现在马彩娟人到中年,用尽了一辈子的勇气跟青梅竹马过上了梦想中的日子,现在还怀了孕,即将拥有爱情的结晶,如果因为自己的路费问题影响了他们夫妻感情,那他于心何忍。

如此想着,巫马就要离开,下乡的采购员多的是,哪怕赶着出手,虎皮褥子的价格也跌不到哪里去,总归够他奔赴京城的。

只是还不待他起身,马彩娟就红着眼眶走了进来,颇为不舍的摘下一枚戒指放到巫马手中。

这是一枚没有任何修饰的金戒指,并不重,大约两三毫米宽,金灿灿亮晶晶看的出主人颇为爱惜。

“娘,您这是做什么,这是钱叔给您的聘礼,我不能要。”巫马像是被烫到手一般想要还回去,推辞的说着,“我家里有钱,虎皮褥子我带着也不方便,总归是要卖掉的。”

从原身记忆里得知,这枚戒指可了不得,当初还未建国,钱野就托人在城里打了这枚金戒指,准备当做聘礼娶马彩娟,结果他娘横插一杠,从那以后这戒指就被封存,一直到两人结婚时才终于带到马彩娟的手指上。

对这对苦命鸳鸯来说,这枚戒指的精神价值远超其物质价值。

“娃,娃,你拿着吧。”马彩娟动情的摸着巫马的头,满怀歉意道:“你听娘说,我不是好娘,改嫁你钱叔是娘对不起你,也对不起你爹。”

“现在,你娃有机会吃上皇粮,娘跟你钱叔咋能不支持你。”

“这戒指,你拿着去换钱吧,应该够你去京城的路费的。”

“这是你钱叔欠你的,别觉得不好意思。”

巫马沉默了,他知道马彩娟并不喜欢巫岳,他很想问问,为什么要为巫岳的儿子做到这个地步,不应该嫌弃他是个拖油瓶么,就如他前世一样遭父母嫌弃。

一股从未有过的热流涌上心头,这股陌生的情感让他眼眶发热,不知觉眼角流下泪水。

“你娃哭啥哭,这是好事。”马彩娟温柔的帮巫马拭去泪水,笑道:“你娃长大了,以后要当城里人哩,娘在没本事,这个时候也一会要推你一把。”

巫马紧紧抱住马彩娟,喉咙有些发痒,“娘~”

在马彩娟跟钱野的再三劝说下,巫马还是接受了这枚戒指,不过他并没有卖掉,而是拿着这枚戒指找马文才做抵押,以每年三毛利的代价,借了十块钱。

现在金价差不多一克3.04块,戒指足有一钱半,差不多七、八克,卖能卖二十多。

有这枚戒指在,这钱借出去就不会打水漂,钱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赚点利息,马文才自然没有不同意的道理。

这戒指份量太重了,如果只为了自己的前程就卖掉的话,巫马怕临死都会后悔。

至于抵押给马文才,那也是无奈之举,当铺之流因为被认为是拥有剥削属性的行业,建国后早已陆续取消,而村里边家里能拿出十块钱现钱的,也只有每月公家给几块钱补助的几个村干部了,马文才毕竟跟他是亲戚,相对其他人来说,肯定更可靠些。

一切就绪,收拾好包裹后,没有跟谁告别,独自踏上了前往京城的火车。

呜、呜、呜~

恩深难负离家去,名就当归报春晖,就让这火车的汽笛代表离别的呐喊。

别了,我1959年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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