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毛萝莉将脸侧了过去,不理会李恩。
看她这傲娇的性子,说不定真是北大陆那边的贵族。
咕咕咕~
虽然嘴上不说话,但她的肚子却发出了咕咕的抗议声。
李恩笑了笑,对贝斯说道,“去给她买点吃的。”
老管家叹了口气,去附近的商店买回了干面包和烤肉肠。
白毛萝莉皱着眉头,看着面包和烤肠,不断地吞口水。
她在与自己的**抗争。
如果吃了这个食物,就证明自己真的屈服了。
不行,不能屈服。
“吃吧。”
李恩说道。
白毛萝莉一把夺过面包和烤肠,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她认为这一定是血契的原因,是李恩在命令她吃东西,不是她主动想吃东西。
对,绝对是这样的。
“长时间不吃东西,要细嚼慢咽,别噎着。”
李恩提醒着,递给她一壶水。
白毛萝莉打开盖子,咕噜咕噜地喝了几口,继续啃面包。
她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受到了食物原来是如此的美味。
哪怕是最普通的干面包,以及从前她拿来喂狗的劣质烤肉肠。
吃饱喝足之后,白毛萝莉才用极为微小的声音对李恩说道,
“虽然你给了我食物,但我才不会告诉你,我叫欧若拉。”
她只说了名字,没有说姓氏。
因为她的姓氏,在北大陆是禁忌,虽然这里是南大陆,但她也保不住,对面的男人会拿她去北大陆换悬赏金。
欧若拉虽然小,但并不笨。
至少她自己这么认为。
“红、橙、黄绿蓝,美丽的欧若拉?”
李恩不禁感叹。
“???”
欧若拉一脸懵逼地看着李恩,心想这怕不是个疯子主人。
什么红橙黄绿蓝?
而且自己都脏成这样了,是怎么看出美丽的?
随后,李恩带着欧若拉与贝斯,继续逛市场。
眼前不断弹出新提示,他的肚子也发出了咕咕咕的声响。
“看来一直接收提示,会造成体力消耗。”
李恩无声自语,将一块干面包,塞进嘴里,随意吃了起来。
看得老管家贝斯又是一阵心疼。
从前娇生惯养的李恩少爷,什么时候吃过这种只配给奴隶吃的干面包?
在黄昏市场逛了2小时,李恩只花出去31枚金币,主要是购买开荒的锄头,以及刀剑和铠甲,正经的劳动力还一个没买。
贝斯都忍不住着急了起来。
“男爵大人,您究竟想要什么样的奴隶?我觉得那边的兽人就不错。”
“如果我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就要兽人好了。”
李恩说道。
他对这些兽人并不满意,因为他们的战斗力还比不上见习骑士,难怪会被奴隶贩子捉住了。
“好吧。”
贝斯也只能陪着李恩继续往前走。
李恩在一个关押着20只骷髅怪的笼子前停了下来。
【这只一碰就碎的骷髅怪,未来会成为亡灵大帝。】
亡灵大帝!
这是什么极品小骷髅?!
李恩的眼眸再次亮了起来。
大腹便便的商人立刻迎了出来,看见李恩衣着不凡,他搓了搓手,激动地介绍起了笼子里的骷髅们,
“客人 ,您真是好眼光,整个市场里,就我一家专门出售亡灵生物,
您放心,他们都是经过了我调教的,绝对不会像野生亡灵生物一样,残害主人,
如果您是想选保镖,最好就是骷髅骑士,
如果您是想选宠物,小骷髅是不错的选择,看啊,他们的脑袋圆圆的,白白的,除了没有肉,一切都显得那么可爱。”
商人滔滔不绝地介绍自己的商品。
李恩淡淡地瞥了他一眼,发现这家伙有恋尸癖。
难怪会开一家专门售卖骷髅的奴隶店了。
李恩指了指笼子里最孱弱的一只小骷髅,问道,
“这个怎么卖?”
“50个铜币。”
商人有些失望,没想到李恩挑选了看起来最垃圾的小骷髅。
能卖50个铜币,商人觉得就是谢天谢地了。
一般情况下,这种小骷髅都是当做赠品送出去的。
帝国的货币体系是这样的,1金币等于10银币等于1000铜币。
铜币是最小的货币单位。
虽然看不懂自家男爵的操作,但贝斯还是爽快地掏了钱,这点钱,对财迷贝斯来说,都是毛毛雨。
就等于给主人买了个玩具。
李恩拿到了小骷髅的契约书,签下自己的名字,这份契约也就算是生效了。
直到离开奴隶市场,老管家还觉得一切都像是在做梦。
“男爵大人,您就打算带着一个小鬼,一只骷髅,去红月领开荒?”
贝斯觉得自己一定是没睡醒。
开什么玩笑?那可是被称为狼人乐园的红月领。
这个队伍恐怕刚刚进入红月领,就被狼人们集体架锅水煮肉了吧?
“奴隶市场已经没有好苗子了,我们去找雇佣兵,让他们护送我们安全到达红月领 。”
至于开荒的人,李恩觉得未来的骷髅大帝,不可能连地都不会种吧?假如不会,那就必须培养这项技能。
未来的魔女大人 ,也不可能打不过几只狼人吧?假如不会,那也必须培养这项技能,顺便将狼崽子都抓过来驯成看门狗。
城内有冒险团也有佣兵团,但佣兵的素质比冒险团更高,这也是李恩选择佣兵团的原因。
“一次保护任务,你们要收500金币,你们怎么不去抢?”
李恩与贝斯走进威尔莫佣兵团时,正好看到有顾客骂骂咧咧地走出来,埋怨他们收费太高。
500金币一次的出场费,对普通人来说确实很高 。
但对于李恩这个惜命如金的人来说,并不是什么大事。
当然也要物超所值才行。
李恩走进威尔莫佣兵团,看见了前台登记的金发女郎。
女郎勉强算有几分姿色,穿得也十分暴露,让李恩想起了前世的黄油游戏。
这汹涌的规模,已经堪比橄榄球,难怪能够这么自信,穿这么少。
“客人,您需要什么?”
女郎微笑地看着李恩。
老管家贝斯主动上前攀谈,这种小事是他作为管家,以及爱德华男爵唯一的仆从,应该做的。
“我们要去红月领,需要一支护送小队,将我们安全地送到那里。”
“请问,您需要的是超级小队、精英小队还是普通小队护送?”
女郎依旧保持着职业微笑。
“这有什么区别?”
贝斯问道。
“超级小队是由强大的三星骑士队长带领的,队伍里都是二星骑士精英,团队由5人组成,可以保证完成任何护送任务,一次任务需要500金币。
“精英小队是由精锐的二星骑士队长带队,队伍里都是一星骑士,团队由10人组成,可以完成大部分危险系数较高的任务,一次任务需要300金币。
“普通小队是由一星骑士队长带领,队伍由见习骑士和强壮的普通人组成,团队由20人组成,可以完成大部分危险系数不高的任务,一次任务需要10金币。
“如果您只是担心沿途遇到盗贼或者野兽,精英小队是最适合您的,如果您遭遇了暗杀,那么可以选择超级小队。”
女郎详细地对老管家解释道,目光时不时打量着管家背后的主人李恩。
经过了太阳暴晒了七天后的李恩并不算英俊,虽然他五官还不错,但肤色暗沉,身形消瘦,眼窝有些凹陷,嘴唇干裂,除了身上华贵的衣服增添了几分贵气之外,给人一种弱不禁风的感觉。
他身边的白发小姑娘,看起来也脏兮兮的,泥巴糊了一脸。
女郎有些怀疑,李恩能否支付1000金币的费用,所以又给贝斯详细讲解了精英小队和普通小队的好处。
贝斯被说得有些心动,为了省钱,他决定推荐李恩使用性价比最高的普通小队,而且还可以一次雇佣10支队伍,浩浩荡荡200人,这规模足以把沿途的强盗土匪都吓跑,仅仅只需要100金币就能搞定。
但李恩却不这么想,保命这种事可不能省钱。
“我要超级小队,来4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