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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德高之辈已达休年,师兄骂斗暗助任龙

热闹的厅堂宾朋满座,有身穿西装革履的商界精英,有穿着白衣大褂的医者学者,有身穿警服的警员,也有穿着朴素中山装的市局领导。

他们此刻齐聚一堂,聚集在t市中心医院的会议厅内,彼此热闹的讨论着。

宁峰和,t市德高望重的医界栋梁,不仅仅在t市,全国乃至于全世界都享有美誉,中国医师奖,国家柱石匾,他对于华夏医学的贡献,几乎可以写满一整面墙。

而在t市,他又有一个令t市人民敬重且钦佩的称呼,那便是银铠的主治医生。

这也是今天这个周日假期,能聚齐这么多大佬的缘故。

程薛宇,t市医学会副会长。

马成书,t市副市首。

吴明凯,t市市首。

王宗辉,王氏集团董事长。

金正,金氏集团董事长。

吴青山,吴氏集团董事长。

宇文启,宇文氏集团董事长。

还有我们的老熟人,康有为,t市黄金角公安局长兼英雄之巢代理领事。

一众高管富商齐聚一堂,只为了欢送,宁峰和老爷子的退休之日。

“老爸,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熟悉的面孔,都是电视上常见的。”

马安安小声在马成书的耳边低语,马成书无奈地一笑。

“能在t市,让四大家族领袖聚集在一起的人物,估计也只有宁老了。”

马成书无奈的说道,这番话让马安安不由得暗自惊叹。

坐在他们后方的王雷看了一眼马安安,随后目光不自觉地看向自己身旁的宇文安柠,她顿时退避开目光。

“哥,笑一笑,这毕竟是你的老朋友!”

王雷身边,一个长相和他有些许相似,但却差了将近二十岁的年轻男子笑着说道。

“王霆,这是严肃的场面,不要大声喧哗。”

王宗辉皱着眉头侧目提醒道,王霆顿时吃了一瘪的不再说话。

“你私下里和宇文秀芹加过微信了吗?”

王雷看着王霆轻声问道,顿时王霆一脸无语。

“哥....求你了,别和老爸一样天天盯着我好不好,我说过了我不喜欢宇文秀芹。”

王霆一脸无奈的说道。

“那是你嫂子的妹妹,你娶她,天经地义,门当户对,而且人家秀芹国色天香倾国倾城,你觉得是配不上你吗?”

王雷看着王霆冷冷地问道。

“哎呀,不是啊....啧....得得得,谁让你是我哥呢,不聊这个。”

王霆没好气的撇过头。

看到自己弟弟不耐烦的样子,王雷也是很无奈。

微微侧身,在其耳边低语。

“你知道老爹不可能同意你娶那个大学同学的对吧?”

王雷低声说道,王霆的表情顿时充满了不悦。

“她有名字,叫尤生爱。”

王霆一脸不满的说道。

“呵,她最好叫尤生钱,因为你爹只认钱。”

王雷没好气的笑着说道,王霆更是一脸吃了屎一样的难看。

错过目光,王雷正好看到吴明凯坐在了康有为的身边,对于他们两个人要聊的东西,自己还是很感兴趣的,毕竟,大概率和英雄之巢有关系。

吴明凯是t市市首,马成书的上司,兼任t市政书记,是名正言顺的t市一号人物。

在华夏,有钱没用,有权才行,而吴明凯,自然是整个t市最有权势的那个人。

“我们上次见面是什么时候了?”

吴明凯轻笑着看着康有为说道,出人意料的是,这位t市市首的年纪出奇的年轻,所谓年轻也不是年轻人,而是相对而言,恐怕今年也就是四十五六的年纪,相比较康有为,还是面显中正,不现老态。

“十年前,吴市长。”

康有为恭敬地回答道。

“那个时候,你还是银色利刃的领事发言人,而我也不过是t市电业局局长,真是岁月如梭,十年过去了,我们都变了很多。”

“你比十年前看上去可老多了,没事敷敷面膜吧。”

吴明凯笑着说道。

“这话你最好只对我说,市首不能这么没有规矩。”

二人对视,再次相视一笑。

显然,他们之间的关系远比想象的更加亲切。

二人的联系说到头,还是追溯得更久,十年前只是最后一次线下见面,但实际上,早在三十多年前,康有为就救过吴明凯一命。

那个时候康有为还在部队之中,没有转到t市工作,那是一次针对t市郊县贩毒窝点的清剿,由于罪犯持有大量枪支,因此邀请了正好驻扎在t市学习的第七军部队助阵。

也正是那段时间,康有为爱上了舒心,当然那是咱们现在知道的。

清剿窝点的时候,康有为所在的部队率先冲入窝点和罪犯展开交火,而吴明凯,就是当时郊县一家农户中无辜的孩童。

是康有为顶着枪火,将他从枪线上抱了出来,而这一抱,竟然抱出了一位能干实事为人服务的市首,不得不说这都是命运蹉跎,缘分注定。

那之后吴明凯发奋学习一心报国,考上了A市政法大学,以年级第一的优越成绩,二十岁便在A市担任要职,之后一路飞升,直到现在成为了t市市首。

四十五岁年纪,身居如此要职,很难想象,他退休之前,究竟能到达怎样的高度。

吴明凯换了个姿势,将戴着的金丝眼镜摘了下来在衣角擦了擦,随后别在胸前。

“你的英雄之巢提议我看了,你想我通过吗?”

吴明凯笑着问道。

“我想就能通过?”

康有为笑着反问道。

“你一句话的事,我欠你一条命,我说过,不论什么事我都会报答你,只是你太死板,不愿意找我帮忙罢了,五年前当上市首的时候,你明明知道,你一通电话的事,于成龙的位置就是你的。”

吴明凯自顾自地说道。

“所以你就放松警惕,养出了这么一个白眼狼?”

康有为不由得有些嘲讽的说道。

“狼是很可怕,但戴上镣铐的狼,和家犬没有区别。”

“他的确贪,但是他的贪可以带动整个t市的发展,t市中心医院的翻修,云峰山的重建,tA高速(tA代表t市和A市)开通,这些都是以于成龙为引洒下的网。”

“这种烂活赔钱活没人愿意干,但于成龙就是能找到办法让人去干,看看最近金氏集团都让他坑成什么样子了,想想都好笑。”

吴明凯捂着嘴坏笑着说道。

“但是他的贪婪又毁了多少个....”

“和市民没关系,我说过,它是一条戴上镣铐的狼,被我死死的控制着。”

“他贪的钱,是圣天建筑集团(金氏家族产业)和银铠基金会(王氏家族产业)的钱,不是咱们老百姓的钱。”

“吃亏的是有钱人,享福的是老百姓,你说他贪不假,但你说我用错人?我可不认。”

吴明凯打断了康有为的话,笑着说道。

“所以说,你能在这个年纪坐在这个位置,四大家族让你耍的团团转,心甘情愿地从钱包里掏钱干赔钱的买卖,于成龙还以为自己偷摸发了财,殊不知早晚这些钱又都会回到t市的钱包里,真不知道该佩服你还是害怕你。”

康有为由衷佩服的说道,这也是他明知道于成龙巨贪,却一直没有检举他调查他的原因。

因为于成龙一直都在吴明凯的控制之下,他的资产被牢牢控制监督,他贪款的九成都不敢随意乱动,一动就会败露。

这相当于,于成龙将九成的贪款全部为吴明凯存到了银行里面攒利息,能把贪款放到银行里攒着,估计也就是于成龙自己还蒙在鼓里。

正常人想想都知道不可能,你要如何解释这凭空多出来的几十亿资产?

他一直觉得自己不需要解释,因为他一直在和吴明凯保持着联系,还认为自己是他的人,还认为吴明凯和自己一样是巨贪。

殊不知,等到有哪一天急用钱了,或者于成龙即将失去控制了。

吴明凯便会直接将他检举逮捕,把这笔钱重新拿回来,这样既不用还给四大家族,还可以安心用这笔钱搞t市建设。

四大家族绝对不会有怨言,估计到时候他们巴不得和于成龙撇清关系,没人敢认领这笔九成赃款。

于成龙贪污的证据被死死掌握在吴明凯手里,这就是他手段高明的地步。

他的确用人没有底线,但却死死的将每一个人控制在手里。

极端的办法,用在极端的城市,t市不需要一个光明磊落毫无污点的圣人市首。

“我可以同意你的英雄之巢提议,但问题在于构成英雄之巢这个组织的人,你需要自己找。”

“天眼,你比我熟。”

“布鲁斯韦恩,或者说王雷,你比我熟。”

“姜成浩,烨,也只和你保持着联系。”

“所以,这些人还得你自己去攒起来。”

“不过问题就在,他们是否还愿意跟着你干。”

“单单一个英雄之巢,可没办法让银铠的旧部心甘情愿地跟随你,t市英雄的优待政策,才是关键。”

康有为听到这话眼神微微黯淡了一些。

“这件事,我可帮你搞不定。”

“但我知道能搞定这件事的人。”

吴明凯笑着说道,随后指了指远处的金氏集团座位,他指的可不是金正,而是金正旁边的长子,金一。

“只有拔了英雄伤口上的龙牙,他们才会恢复伤势。”

吴明凯说了这么一句莫名其妙,暗有所指的话,康有为明白其话语中的意思,微微点头。

“好好照顾好身体,救命恩人,我还等着你退休之后贪污掉你的养老保险呢。”

吴明凯笑着说道,压着中山装站起身来,轻轻拍了拍康有为的肩膀,然后重新走到自己的座位上。

康有为若有所思,随后这个座位原本的主人就坐了回来。

“爸,那不是市首吗?您竟然还认识这种级别的人物?”

李悦难以置信地问道。

“我连活佛都认识。”

康有为一脸无语的说道。

宾客齐至,座无虚席,这个时候宁峰和才缓缓走上讲台。

他出现在红布前的那一刻,整个会场都安静了许多。

叩叩...

轻轻敲了敲话筒,确保话筒通电,宁峰和才将话筒拿下来。

“我看到了很多张熟悉的面孔,你们不少人,都在我的手术台上睡过觉。”

开场,一句玩笑话,顿时让在场不少人忍俊不禁的一笑。

“我很高兴能让你们重新恢复健康,陪伴在家人身边,这是作为一名医者,最幸福的时刻。”

“到场的大家,有各行各业的大佬,有市局的领导,是你们推动了t市的发展。”

“也同样,有我的患者,我的同事朋友。”

“人已经来的很齐了,但我仍然觉得失望。”

“因为那个穿着银色铠甲的男子没能坐在下面。”

原本祥和的气氛,顿时变得凝固了起来。

谁都知道,他说的是谁。

银铠,t市的传奇级别英雄,真正促使t市,走向光明的关键人物。

不是吴明凯,不是孙盛,不是康有为,更不是四大家族的族长。

而是一个不知道姓名面孔的,戴着头盔的超能力者。

康有为的眼圈微微红肿,显然这句话触动了他的内心,但他强忍着内心的伤感,只是有些人已经忍不住了。

王雷,不明显的用衣袖揉了揉自己发红的眼圈。

“我老了,眼睛不如以前看得清楚,手也没有以前那么稳了。”

“也或许我早就该离开,只是内心一直过不去那道坎。”

“因为他,我总觉得我还能做得更多,做得更好,因为他就是那么做的,他就是那么死的。”

“两天前,我在医院内接了一个病人。”

“炭疽杆菌感染,头部位置,粘连大脑皮层,说句让大家简单易懂的话,十死无生。”

“在那个时候我忽然间恍惚了,仿佛站在手术台前的不是一个满头白发的丑老头,而是那个年轻的自己。”

“只不过躺在我面前的不是感染了炭疽的可怜孩子,而是身躯支离破碎的,脸都烂到分不清样貌的男子。”

“关于银铠,很多事情大家知道,很多事情大家不知道。”

“他死的突然,几乎死无全尸,无法分辨面孔,但依旧可以通过死亡的尸体判断出具体的年龄,和真实的身份。”

“我不能说他是谁,但我可以说他的年龄。”

“他死的那一天,25岁。”

宁峰和缓缓说道,沧桑的老脸几乎看不出悲痛,仿佛只是在陈述一段故事和过往,但场下已经一片哗然。

显然,很少有人知道银铠竟然这么年轻。

“我深知自己无能为力,会像二十年前那样,看着躺在我面前的年轻人死去。”

“我的确束手无策,愣在了原地,但他没有死。”

“那个男孩没有死。”

“有人在我面前施展神迹,去了阎罗宝殿,给了那里的王一个巴掌,并把人抢了回来。”

“我不知道自己看到的是否是真实的,也或许是我的记忆恍惚,但我清楚的知道,我该走了。”

“身为医生的我,这条路走到了尽头,也许是时候休息休息,换下一条路走一走了。”

说完这句话,宁峰和先是不自然的看了一眼吴青山,随后目光很直接的看向康有为,眼神深邃带有一丝审问。

康有为察觉到了不对劲,因为宁峰和直勾勾地看着自己,足足看了将近十多秒,厅堂内的其他人也不由自主的转过头,看向其注视的方向。

一时间,不少人都看向了自己。

“我高先生三尺身,先生高我半昆仑。”

“我见花是花秀丽,土见根是根入深。”

“碌碌无为一生,竟还能有如此机缘。”

“得见,凡尘普渡苦行至尊。”

宁峰和目光恍惚的木讷着说道,云里雾里的,仿佛精神不太正常,攥着的话筒发出刺耳的轰鸣,让不少人难忍的皱着眉头。

随后宁峰和,在所有人奇怪的注视下,摇摇晃晃的走下讲台。

刚走了没有几步,就膝盖一软的直愣愣摔在地上。

顿时场下不少人惊站起。

......

跪在寺院门口的任龙已经坚持了两天,这两天他都没有低头认错,不由得让人惊叹他的韧劲。

久跪不得起,身心皆已疲,任龙几乎已经到达了崩溃的边缘,是,睡也不得睡,吃也不得食。

饥寒渴困集一身,大罗金仙也难当啊。

就在任龙即将坚持不住的时候,不远处的树丛悉悉索索,似乎有什么动静,任龙虚弱的看过去。

“唔呀!!!!”

砰!!

一只白色的小鸟被一脚从树丛内踹了出来,随后灰色的小老鼠狂奔过去用尾巴缠住对方,二人在地上扭打在一起。

这时候,抱着一大盆刚刚清洗过的水果的刘臻见到,连忙跑了过来。

“哎呀!两位师兄,不要再打了,你们不要再打了啦!”

“不行!这白毛小儿偷了我的心法,他竟然还不承认!”

“你放屁!我从来都没去过你房间,怎么可能偷你的心法!”

“你还敢和大师兄狡辩,讨打!”

“大师兄也不能蛮横不讲理,还(huan)打!”

一鼠一鸟在地上扭打在一起,从左打到右,从上打到下,刘臻是上下左右顾不得,只得连忙放下手中端着的果盆。

左右奔波,一不小心,就踢到了果盆上。

任龙是一头雾水,满头问号,但随后,当圆润的青苹果和梨子滚到自己面前的时候,任龙这才回过神来。

见师兄们打得火热,回头也没看到扶余,任龙伸手,费力地将苹果和梨子用手指碰过来,攥在手中藏在衣服内。

旁边大师兄二师兄打得火热,不一会就惊动了庙内。

“怎么打起来了!都给我进来!”

扶余的叫声从庙内传来,顿时师兄弟三人愣在原地,随后灰头土脸的往庙内走。

全程,我说的是全程,自己的三位师兄都没有看过自己一眼。

任龙只觉得一脸无语,为什么好生的两位师兄就打了起来,但他也没有细想,反正自己因此得了两个水果,暂时可以勉强饱腹了。

看他们远去,任龙这才放心的从怀中拿出苹果,耐忍口干舌燥,大口大口地吃下肚来。

苹果和梨拳头大,三两口就吃光,可见任龙是真的饿了。

刚刚吃完没多久,山下就有了动静,而且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哥,大哥,这山上当真有神医?”

“有没有都得来,反正宁院长说了,我想活命,只能来找山上的高僧,他治好了我儿子之后就退休了,讲话的时候还在会堂昏迷了,这都两天了还没有苏醒,等他醒过来,我死他前面。”

“爸,这山也太高了,你怎么不把弟弟喊来陪你呀。”

“你弟还没有痊愈,你还问的出口,白养你个白眼狼,陪你爹治病都嫌累。”

“不累不累,只要你给我买那个库吃的包包,多高的山都不累。”

随着声音,三个人上了山,三人面目两人生,剩下一人是仇人。

任龙一眼就看上了那个肥头大耳的面孔。

正是两天前,辱骂自己是狗,导致自己被扶余罚跪的猪男。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但值得一提的是,对方竟然根本没认出来自己。

三人行列,一人穿着西装革履头发油光锃亮,一人穿着短袖短裤,肚皮挺出一座小山,而另一女则是暴露穿着火辣身材。

两老一小,这分明是一家人样貌。

也不需要卖官司,这三人分别是于成龙,于成虎,还有于青。

医院一别,扶余答应蒋寻善的约定,治愈好了于蓝身上的炭疽。

但扶余看的清透,他身上的病,是其作孽深重所得。

子不孝令其得重症,父之贪令其白送黑。

两罪相加,责重罪罚,一前一后,变成了,于蓝得了绝症必死。

所以想要凭空治愈,扶余自然是不愿意做的,但他可以把于蓝身上的罪孽,换到于成龙身上。

改成父贪重症,黑子送白。

本就是颠倒阴阳,这一下于成龙变成了那个必死之人。

宁峰和不是不能治,炭疽初期得致死率很低,几乎有**十得痊愈几率,但问题就在于,若天要你死,几更都难逃。

这不,在炭疽杆菌的初期最佳治愈时分,最好的大夫宁峰和晕了过去。

本打算找别的医生,但好巧不巧,同科目的主治医生全部家中有事放假,次日再去,愣是一觉睡到了晚上六点人家医生下班。

这事有蹊跷啊,于成龙晚上十点准时入睡,愣是转天晚上六点才醒,谁家好人这么能睡?

耽搁了两天,病菌蔓延的速度就已达到了致命的程度,他现在还能走路爬山,都是勉勉强强,再过一日,估计自己也会像儿子那样只得卧床不起。

站在庙门口,三人第一眼都没看见牌匾,而是看见了跪在这里的任龙。

任龙此刻简直就是动物园里的猴子一样被他们观察,自己是敢怒不敢言,本打算不去看于成虎,但没想到对方没认出来自己。

也难怪,于成虎本来就有些痴傻,也可能是家族基因问题,脑子都给了哥哥,那么肚子自然就都给了弟弟。

于成虎年纪小于成龙三岁,但却好色成性,糟蹋过不少娼家妇女,虽然好色,却又生性胆小,即便哥哥于成龙身居要职,也根本不敢做任何违法犯纪的事情,顶多就是吹吹牛皮,像混混一样打打架。

那天虽然任龙的面孔于成虎看到了,但他当时喝了酒,也没仔细看过任龙的面孔,因此此刻不记得也并非是荒唐说辞。

“这咋还跪着一个人呢?”

于青疑惑的说道。

就在这时庙门打开,刘臻出现在门口。

“三位施主,我家师尊已经等候三位多时了,还请前往庙内一见。”

刘臻双手合十拜佛,客气地看着三人说道。

见到这里当真有修行的和尚,于成龙忐忑的内心踏实了一点,和弟弟还有女儿对视一眼,随后错过任龙走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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