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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士 > 都市 > 比力王还猛,你当什么警察啊 > 第100章 旺财肚子里的人手

第二天清早,庄海驱车来到市局。

停好车后,他一来到市局的餐厅。

正在餐厅就餐的众人,看到他后,所有人都集体向他行注目礼。

昨晚闫文俊和蔡林甫,联手为他设下仙人跳的陷阱,结果搬起石头打自己的脚,被连夜送进看守所的消息,已经不胫而走。

再加上昨天庄海仅仅只用了一个下午,就将困扰了临海市三十多年的悬案,搞出了眉目。

众人心中的震撼可想而知,看向庄海的眼神,一个个充满了敬畏。

市局各个科室的领导,都过来刷个脸熟。

庄海一面应酬着,不耽误他干饭的节奏。

一顿饭足足炫了10笼小笼包,15个茶叶蛋,又吃了两海碗羊肉汤。

舒舒服服地打了个饱嗝后,庄海只觉得浑身打了鸡血一样,精神抖擞。

庄海来到了刑警二大队的办公室,除了昨晚熬夜看管小雪姐妹俩的梁姗姗和曹星星,以及在监管医院看守马兴梅的李正康以外,其他人全部到场了。

“庄队!”

“庄队,早上好!”

众人看到庄海走来,连忙站起来打招呼。

如果说此前,还有人对庄海火线提拔,短短几天就从实习民警坐上副大队长的职位有些牢骚不满,此刻所有人都是心悦诚服的。

庄海礼貌的回应后,来到了自己的办公室。

他刚准备拿剩下的悬案卷宗研究一下,指挥中心就打电话通知他到四楼会议室开会。

来到四楼的会议,这次会议是郑局长主持召开的。

市局各个科室的负责人都参加了这次会议。

会议首先就是通报了对闫文俊和蔡林甫的处理结果,两人已经被投送到了看守所,已经提请检察院尽快对其进行批捕。

关于两人落网后,剩下的岗位空缺,郑局长拍板让治安大队的老民警苑太平继任情报科主任,至于刑侦二大队的小队长职位,郑局长的目光从众人的脸上快速扫过,最终落在了潘战旗的脸上,问道:“大家有什么合适的人选推荐吗?”

参会的众人,都已经是人老成精,看到郑局长的目光定格在潘战旗的脸上,自然明白,郑局长嘴里询问众人的意见,其实早已经有了安排。

果不其然,潘战旗立马搭腔道:“郑局,我有个合适人选,二大队的民警常健,他在基层工作多年,踏实能干,而且最近协助庄队破案,屡立奇功,我觉得他完全可以胜任这个工作。”

“哦!你说常健吗?”郑局长摸索着下巴,用眼神和夏彬、付夏乐他们交流了一下后,说道:“小常最近表现得不错,那就先定下他吧,大家有没有意见?”言罢,目光从众人脸上一一扫过。

这种明显就是领导暗中沟通好的事,自然没有不开眼的家伙出来捣乱。

刑警二大队的小队长人选的事,就这么定了下来。

庄海有些意外,心中盘算着:“郑局安排师父填补蔡林甫的缺,事先却没有跟我通气,而是让潘队长提出人选,这有些不大对劲啊!不会是潘队做了什么事,郑局担心我和他之间产生了芥蒂?所以让潘队长送我一个人情吧!”

不过这个想法只在他脑海里停顿了片刻,瞬间被他忘在了脑后。

这种权利之间的制衡,不是他所关心的,他更关心的是如何侦破更多的案件,以获得更多的系统奖励。

庄海最讨厌的就是参加这种冗长的会议,除了会议开局提拔常健的事,他还有所上心外,其他的时间,全部都在神游天外。

一场会议开完,已经是上午十一点多了。

庄海回到二大队的办公室,立马把常健提拔成为小队长的事情告诉了对方。

幸福来得太突然了,常健如遭雷击,半晌才回过神来。

他看向了庄海,激动得热泪盈眶。

他深知,没有庄海的话,小队长的职位他是想都别想。

心中激动的千言万语,到了嘴边,只能是嘴角颤动地叫了一声“海哥!”

庄海笑着道:“别感谢我,是潘队举荐你担任小队长的,你要感谢,就感谢他吧!”

常健闻言,脸色错愕。

昨天他和潘战旗,发生了一些不愉快,事后潘战旗主动道歉,让他已经有些意外了,没想到今天潘战旗竟然主动举荐他。

但是他稍微一愣,就醒悟过来,潘战旗主动道歉也好,事后举荐他也好,其实都是看在庄海的面子上。

对方可是堂堂刑警大队长,他一个小民警,对方怎么可能看在眼里。

念及于此,常健看向庄海,心潮澎湃。

内心更是打定了主意,庄海对他的恩情无以为报,就算是让他去死,他都会义无反顾的执行。

二大队的成员们,得知常健晋升的消息,虽然表面上都在恭喜他,替他高兴,但是心里多少有些酸溜溜的。

小队长手下掌管着九名民警,还有一队辅警,在整个市局虽然无法和各个科室的负责人相比,但是也算是个人物了。

背地里不知道多少人,惦记着这个岗位,结果蔡林甫前脚刚进去,不等其他人活络关系,常健后脚就接任了小队长之位。

众人自然明白,常健能够接手这个位置,全是仗着庄海的关系。

“得想办法抱紧庄队的金大腿才行!”

“治安大队的林哥跟常健是警校同学,听说常健这家伙常年在派出所垫底,自从抱了庄队的大腿后,从此就平步青云了。他能抱大腿,我也行,只要能抱紧庄队的大队,说不定日后也能混个一官半职的。”

众人心中各自盘算着,看向庄海的眼神,充满了火热。

留下常健和其他人寒暄,庄海回到了办公室。

随手拿起了面前桌案上的一起卷宗,正要翻看的时候,脑海中突然响起系统清脆的提示音。

“叮咚……,请君入瓮徽章刷新中,请宿主90分钟内,赶到海兰美食街——大通土菜馆,红色预警线索将在此地刷新。”

(对前文进行修正,请君入瓮徽章原设定是每周会固定刷新一个红色预警对象,在前文58章有所提及,为了扩展剧情,改为每周刷新一个红色预警对象,或者红色预警的案件相关线索。)

庄海精神一振,真是瞌睡了有人送枕头。

他原本打算看看悬案的卷宗,寻找破案的线索的,没想到现在一个红色预警的线索,直接送到了面前。

现在是下班点了,市局食堂的饭菜不合他的胃口,正好可以侦察一下预警线索,顺便去改善一下伙食。

庄海特意喊了常健,两人开车直达海兰美食街。

来到了“大通土菜馆”。

店里面别说客人了,连个服务员都没有看到,店老板是个大光头,正半躺在板凳上刷着手机,看到两人进来,连忙起身招呼。

“海哥,要不我们换一家吧!这家饭店连个鬼影都看不到一条,味道想必一般。”

常健小声嘀咕道。

“就这家吧!再难吃也总比单位的食堂伙食强吧!”庄海说。

对着菜单随便点了几个小菜,都是可以快速上桌的那种。

一旁的常健急了,连忙说:“别啊!海哥,说好我请你的,弄这几个小菜怎么行。我看这家的土鸡不错,还有野生甲鱼,正好让他红烧个霸王别姬。”

“咱俩不是外人,没必要搞这么丰盛,简单地对付一口就行了。下午还有事情要办,霸王别姬这种硬菜,没有两个小时都没办法烧入味,等吃到嘴都赶上下午上班了。”庄海说。

他心里却在惦记着随时会刷新的红色预警线索。

常健急得抓耳挠腮:“既然中午没时间,你看这样行不行?我家小区楼下有一家土菜馆味道不错,晚上下班后,到那家土菜馆尝尝,他家的红烧鳝鱼,还有炖土鸡,简直是当地一绝,平时生意爆满,想要吃饭都需要提前预定的。我媳妇有他家的号码,我这就给我媳妇打个电话,让他们留一桌。”

庄海知道这个便宜师父的性子,今天郑局破格提拔常健担任新队长,九成九都是看在他的面子上。如果再不让常健表示一下,估计常健能把自己憋坏了。

“那行,我就不跟你客气了。对了,晚上把潘队一起喊着,今天会上可多亏了他在郑局面前举荐你。听说他好一口,正好我手里还有不少好酒,咱们三个晚上好好的喝一杯。”庄海说。

“海哥,我过年的时候从我老丈人那里弄了不少好酒,晚上酒菜都是我的。”常健说。

见常健说的坚决,庄海索性也不再推脱。

秃头老板拿了菜单,进了后堂,没过多时,庄海就听到老板在电话里面骂人:“你弄撒去咧?”

“又引上你那烂脏哈巴狗去宠物医院咧?还不麻溜儿滚回来,店里头来咧客咧,额真想锤死你!”

老板骂骂咧咧挂完电话,就听到里面开灶做饭的动静。

因为生意冷清,所以上菜的速度很快,一道道菜品就端上了饭桌。

庄海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口,忍不住暗暗皱眉,难怪正值饭点,这家土菜馆生意如此冷清,饭菜的味道着实一般。

他一面吃着饭,一面悄悄打量着周围。

系统提示,让他90分钟内赶到这里,现在算上时间,已经差不到快一个小时了,红色预警线索差不多也应该到了。

十几分钟后,一个中年妇女骑着电瓶车来到了门口。

电瓶车的脚踏板上,蹲着一只肥嘟嘟的短腿柯基。

那只柯基,肚子臃肿得不像话,整个看起来病恹恹的。

“糯米,来,妈妈抱你下车。”

中年妇女抱着柯基,进了土菜馆后,把柯基放在柜台旁的狗窝里。气势汹汹的就冲进了饭店的后堂。

“你在电话咧嚎丧个撒?糯米都病成这咧,你连个屁都不放,一点不操心!额当初真是瞎咧眼咧,咋就看上你这么个货咧!”

“你这个凶婆子,你跟你那狗过去算咧,额一锤子把你收拾咧!”

后堂里,两口子旁若无人地争吵起来。

常健只皱眉头,这不纯纯地影响人的食欲吗!

还没等他开口,更让他皱眉的事情发生了。

那只臃肿的柯基,竟然来到饭店大厅正中央,蹲下后浑身用力,一阵抽动后,旁若无人地在地上拉下一坨粑粑。

空气中顿时充满一股刺鼻的恶臭味。

“糙!老板人呢,给我出来!你们这店还能不能干了!”

常健怒了,一拍桌子站起身来。

脸上多了一个红色的巴掌印,披头散发的老板娘先冲了出来,这家伙显然不适合做生意,客人在吃饭,宠物狗跑到大厅里方便,这非常遭人反感厌恶,但是她看到糯米排泄,立马喜笑颜开:“可算是屙出来咧,这下美咧。糯米,往后再包胡吃海喝咧,大夫说你的咧肠梗阻,差点把妈给吓死咧。”

“客人在这吃饭,你让宠物狗在大厅里拉屎,你这还做不做生意了!”常健怒道。

老板娘顿时就来气了,她双手掐腰,就要跟常健争吵。

光头老板冲出来,冲着媳妇怒吼:“就为咧一条烂脏哈巴狗,咱屋这生意也麻达咧,往后都把嘴给缝上算咧,喝西北风起!”

“额不过了!”老板娘怒吼着,冲上前就和丈夫撕吧在一起。

常健顿时无语了。

这怎么说打就打起来了。

而庄海却是眉头一皱,刚才那坨粑粑上,竟然有一个拇指大小的红色感叹号。目光如同鹰隼般犀利的他,发现那坨可不严状物里,竟然有一块白色的骨头,他的瞳孔骤然收缩。

那根白色的骨头,赫然是人类的指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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