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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三千世界任我行 第76章 女尊之名留青史21

作者:镶黄家的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04-15 08:39:53 来源:小说旗

秦勉拿着包袱去了镇国公的营帐,镇国公秦湛打开包袱,就看到了几封家书,有正君写给她的,还有世女正君写给世女的,也有一封秦姣写给秦勉的。

秦湛直接把秦姣的信给了秦勉,秦勉也没有客气,当下就给打开看了,可一看到里面的内容,秦勉的嘴角都抽了,她弟弟居然让她帮忙,想嫁给长歌。

这眼光真够好的,她咋帮?她又不是媒公,再说了,婚姻本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能越过长辈干这事?成了还好,要是不成,这朋友都没的做了。

这不是给她出难题吗?不过这长歌确实是一个难得的好儿婿人选,文武双全,俊美无双,关键是洁身自好,恐怕她连青楼的大门朝哪开都不知道,身边更是没有小厮小侍。

可长歌能看上她弟弟吗?秦勉觉得弟弟脑子坏了,找个比自己还好看的妻主,都不觉得自卑吗?咋想的?

镇国公看着秦勉这一会儿一变的表情,觉得奇怪,问道:“可是姣儿有什么事?”

“祖母,您孙子给我出了一个难题啊,他看上一个人,让我帮忙?我咋帮?您还是自己看吧。”秦勉说着把信递给了秦湛。

秦湛接过信,看完了也有些无奈,于是问秦勉,“那个陆家的小辈如何?”

“祖母,等一会儿她来拜见您的时候,您自己看吧。我说的再多,都不如您自己看一遍,我只能说,要是真的成了,绝对是门好姻缘。”秦勉说道。

“那好吧,你去接她过来吧,我现在见见她,对了,顺便把你娘找过来。”

秦湛说完,就让秦勉出去了。

秦勉先去找了她娘秦骥,然后就回了自己的营帐接长歌了。

此时长歌已经洗漱完,把自己收拾干净了,头戴玉冠,一身修身的银灰色长袍,腰间玉带上还坠着一枚玉佩,好一个翩翩少年。

“长歌,我来接你了,祖母正好现在有空,走吧。”秦勉说话时,打量着长歌,心里不禁赞叹了一句,真俊!

“请!”长歌让赤炼带着送给镇国公的两坛烈酒,一起出了营帐。

到了镇国公的大帐门口,便有亲卫传话,“元帅有令,可直接进帐。”

长歌进了大帐,对着上方的镇国公和世女行礼问安。

“晚辈陆瑾拜见镇国公,拜见世女。”

“快起来,叫我一声秦祖母就好,我与你祖母也是袍泽,来人,看坐。”镇国公看着长歌,满脸的笑容说道。

“是,秦祖母。”长歌说道。

“你这是来游学?出来多久了?”镇国公问道。

“回秦祖母,晚辈四月份在京城出发的,一路北上。”

“还是早些回去吧,北疆不太平,我知道你也是从小练武的,但战场上刀剑无眼,还是早早离去的好。”秦湛也是怕长歌在这边受伤,这可是个读书的好苗子。

“是,秦祖母,我明白了。”长歌没有说留下的话,不过走不走的还不是她自己说了算,现在已经是七月底了,再过半个月就是中秋了,离着鞑子抢粮的时间也不远了。

长歌还想多看看北疆这边的土壤质地,还有水源方面的问题,既然来了,总要有些收获吧。

说了一会儿话,秦湛就让长歌回去了,她还要制定防御计划,自然不会跟一个小辈多聊什么,她身为主帅还是很忙的,又交代秦勉照顾好长歌。

长歌走后,秦湛问秦骥,“怎么样?这陆狐狸是不是生了一个好孙女?”

秦姣的信秦骥也看过了,不得不说她儿子的眼光确实不错,真要是能成也是一桩好婚事。

点点头说道:“没想到这陆憨子倒是生了一个钟灵毓秀的女儿,的确是个好孩子。这婚事成与不成,还得母亲出面才是。”

“嗯,我给那老狐狸修书一封,先问问她的意思,成了自然好,不成也不会走漏风声。”秦湛点点头说道,她很看好长歌,从长歌的步伐和呼吸上,她就能判断出,这孩子的武功很高,陆家有福啊!

长歌在军营待了三天,把酒和她自己制的药粉给秦勉留了一些,跟秦湛和秦骥告别时,又给他们都拍了平安符和防御符,就离开了。

然后就带着赤炼和侍卫们开始了考察,还去了云州城内,看过了这边的风土人情。

这一耽搁,就到了中秋节。

长歌的中秋节是在云州城过的,看着人们因节日到来那欢笑的脸,长歌就觉得一定要守护好这笑容。

中秋过后,长歌去了边镇,现在的粮食已经成熟了,很多百姓都在抓紧时间抢收,这边种植的粮食主要是大豆和高粱,小麦和粟米也有,但产量极低。

长歌看过这边的土质,倒是个种土豆的好地方,玉米也可以,这个世界还没有土豆和玉米,但长歌的空间里有,这个也只能等以后再说。

就在长歌在边镇正查看的时候,就感觉到了地面的振动。

“备战!”长歌已经猜到了来的是谁了。

长歌拿过马背上挂着的一个长条布袋,里面是长歌的武器,一把长枪,是长歌专门让人打造的,可以分成两节,也可以拧成一根,就是为了在外面携带方便。

侍卫们也抽出了自己的大刀,长歌给他们一人拍了一张平安符和防御符,做好了战斗准备。

而地里的百姓好像也感觉到了,立马举起了手里的镰刀,做好了保卫家园的准备。

长歌打马向前跑去,后面的侍卫紧紧跟随。

“保护好自己,把这帮玩意儿给我灭了!”长歌说完便提着长枪向着来人的方向杀去。

这应该是一个小队,只有二十几人,看到长歌这边只有六个人,眼里的鄙视都溢出来了,真是不自量力。

嘴里叽哩哇啦的说了一堆,也奔着长歌几人冲了过来。

眼看还有三十几米的距离时,长歌一跃而起,将灵力注入长枪挥了出去,只见一道肉眼可见的气流,奔着对面的敌人就扑了过去,凡是被气流扫到的人,都纷纷掉下马来。

而长歌的第二道灵气也已经到了,后面的人马刹不住,直接就又撞上了,又掉下来几人。

长歌落回马背,直接杀进人群,长枪所到之处,无不是鲜血喷涌,侍卫们被长歌的勇猛激起了血性,觉得自己也可以如此勇猛无敌,一个冲杀,敌人只剩下六七个在马背上了,还是人人带伤的那种。

鞑子一看这情况就想跑,长歌觉得,来都来了,那还是留下吧。

直接追了上去,一枪一个,没一会儿就给灭了。

百姓们看着有人帮他们杀敌,也纷纷赶来帮忙,那些掉下马的,直接补刀,等长歌回来的时候,战场都快打扫完了。

不愧是边疆啊,这民风就是这么彪悍。

百姓纷纷感谢长歌等人,长歌只把马带走了,那些武器和鞑子身上的东西,都没要,留给了他们,手里有刀才能保卫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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