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表哥的事,杨波知道杨玲玲答应了帮忙,就一定会有个结果,但让他没想到的是这结果竟会来得如此之快,结果更是让他和杨运才做梦都没想到,那真是如中了几千万的大奖一样,让杨运才一家人高兴了几天,并还将接着高兴下去。
杨玲玲所说的“后天有‘朋友’来找她”的话是真的。当天深夜,正睡得迷迷糊糊的杨波接到了杨玲玲的电话,电话中,杨玲玲让他把杨运才的姓名、年龄、学历等信息编个短信发给她。
接到杨玲玲的电话,杨波想此时的杨玲玲绝对是在搂着某个“朋友”给他打电话,如让杨玲玲的“朋友”从杨玲玲的**上滑下后,才收到杨运才的信息,那可能就来不及了,便立即坐起,以最快的速度把杨运才的信息编发给了杨玲玲。
两星期后,在杨波和杨运才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杨运才被苍江县任命为菩树乡的乡党委委员,重要的是这还是按正常组织程序办理的,一名县委组织部的副部长,专门到菩树乡召开了干部任免职大会。在对杨运才的任命会上,县委组织部的副部长是这么说的:经过组织的长期认真考察,经过县委的慎重研究决定……,让人觉得一点不假,觉得杨运才本就是乡党委委员的料,前几年是组织有意让他打杂的,是考验磨练他的。
要知道杨运才的这个乡党委委员,是比不是乡党委委员的副乡长的权力还要大。
更让杨运才睡着都笑醒了的是,此后没几天,他又被菩树乡人大全票选举为副乡长,在十多天的时间内,竟摇身一变,从一名打杂人员,变成了菩树乡的第四把手,既是乡党委委员,又是副乡长,不但是正儿八经的公务员,还是实职副科级国家干部,是乡这级人民政府的真正的公仆。
真是运才,好运来了挡都挡不住。
杨运才梦想成真后,还是折了点财,他让父母把老家的猪牛卖了,通过杨波转交给了杨玲玲一万块钱,这一方面是感谢杨玲玲,让杨玲玲代他感谢那不曾见过面的杨玲玲的“朋友”,另一方面,他还想再进步,将来让他有机会能一不小心成了县委常委,接着再不小心成了市委常委,那处级、厅级干部自然不在话下,这是可以成真的,因道理都是一样的,只是难度会越往上越大一些。
对于杨运才让杨波转交给杨玲玲的钱,杨玲玲没有拒绝,这一方面是杨波非要给她,拼命的给她,有点,如她不收,那杨运才就要告老还乡,不干副乡长的胁迫,并再次更认真的认她作他的姐,非要给他的这个姐,有点姐用与他用,甚至杨运才用都是一样的;另一方面,杨玲玲也觉得,为了那句能让杨运才梦想成真的话,她也真累了一个晚上,虽说是顺便累的,但这累,多少还是与杨运才有点关系的,那钱就权当用来买点补品补补身子,让她的**能继续保持着下次还能累的能量,同时也能好好的买几袋洗衣粉,还有钢丝刷,好好洗洗她那如公共厕所一样肮脏的**,为下一次的累,做好卫生准备,诸多原因使杨玲玲收了钱也觉得是心安理得的。
杨运才身上发生的事,杨波震撼很大,使他似在一夜间便熟透世事,对杨玲玲有了新的认识,觉得,杨玲玲的“坏”并没有影响到她对他这个小老乡的“好”,她凭什么帮他,凭什么就帮他改变了表哥的命运呢?他只是个实习生,什么关系没有,就凭借着老乡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关系,就帮他?要说老乡,那多的是了,觉得杨玲玲这个“姐”对他这个“弟”是真心的关心,也使他认识到杨玲玲的能量真的大,大得是不可估量的,大得像表哥这种在他看来是绝不能做到的事,是比登天还难的事,都不算个事。
杨波从小的梦想是出人头地,在他们老家,放眼望去只有当官的人才算得上是出人头地,要当官只有公务员这条路。杨运才工作的事给了杨波启示,他想杨玲玲能帮表哥,自己的工作,到时只要向杨玲玲开口,杨玲玲也是会帮的,他的条件要比杨运才好得多。
对于杨玲玲在办理案子时用的那些见不得人的手段,杨波也想通了,觉得哪个律师办案都不是会或多或少利用制度的缺陷和漏洞,觉得杨玲玲所处的环境就是这样,如她不想放弃贫穷,放弃风光,就只能这样做,是环境所迫,是环境造就了她,她也是无辜和可怜的,是无奈的,他接着对杨玲玲尊敬起来,这种尊敬是真心的,还多少有点佩服,也接着把杨玲玲视为梦中情人,不再觉得杨玲玲肮脏。现实面前,杨波放下了那毫无用处的“愤青”嘴脸,继续留在了事务所。
接下来的几个月,杨波发现杨玲玲所受理的案子几乎都是一些与政府部门沾边的事,极少受理个体间的案子。所受理的案子不是涉案金额都特别大的,就是一些影响大的案子,诸如官员的贪污受贿案,帮人减免刑期的案子,说白了,都是一些便于行政干预的案子。对待这些案子,杨玲玲也从不在乎调查取证这些小事,不在乎过程,只在乎结果,而结果都无一例外的赢了官司。还有个特点是大多数也都是如胡芹芹的案子,促成庭外和解。
杨玲玲用**促使官员开口作指示,官员干预案子的指示,理由不外乎是为了形象、影响、维稳、社会经济的发展等,都是从大局出发,站得高的,对于法不法,那是另一回事,再说法也是为大局服务的,现实存在的司法漏洞,经杨玲玲这样的人的充分利用,它的危害性和后果是相当可怕的,对一起案子完全可能从侦查到起诉再到最后的判决都是由一个人说了算,完全是由某一个人根据自己的得失来决定的。
在这些事中,使初入社会的杨波对法的理解完全有了另一种全新的认识,使他错误的认识到法是有选择性的,在对老百姓的时候才叫法,现实中的法与书本中的法完全是两回事,对于那些动不动就高喊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人,他是很看不起的,他要么认为此种人是无知,要么就是觉得此种人已是心里有底的人。当然真正的法不是没有,那种双方势均力敌的人,那种都把法官当作法官的人,还是会真正用法,用公平的法解决的,只是这样的案子杨波从没见过。
实习时的所见所闻对杨波在此后的人生走向上,产生了决定性的作用,而更让他无法回头的是他将要步入的社会环境与他实习时的社会环境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