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7月15日至8月15日,初一暑期补课期间的情景。自己可以说是历历在目,记忆犹新就像昨天未发生不久的事一般,可是时间一恍已然流过了33年。
那时金慕芝穿着一身荷绿色的连衣裙,宛如绿菊一般雅洁清新,身姿又如一杆青竹亭亭玉立。又或是上身穿一件粉红色花衬衫,腰间依旧围着一条绿裙,真如出水芙蓉般美丽娇艳,特别是那一双晶莹透澈的眸子,单纯如水,纯洁美丽。
有时我和金慕芝相遇却是不敢和她的目光相对,只是轻轻一瞥,这一瞥,对我来说也是已经足够了,这已经可以要自己看清她那惊艳骇俗,纯真的自然美!一瞥之下,便是把头似低非低,眼光却只是看着地面,匆匆而过。
我对金慕芝不能说一见钟情,因为第一眼看到她只是感觉她清秀美丽,却也没有爱上心头,因为那时我心里还记挂着颜。
然第二次与金慕芝照面,我知道我心中对她产生了爱慕之情。
于是我跑到她班,偷偷查看讲桌上那张座位排序表,知道了她的芳名。 那时的心情是紧张还夹杂着些许小小小的兴奋。因为我十分害怕他人知道我是在偷偷查看金慕芝的芳名。害怕他人知道我已经偷偷爱上了金慕芝。喜欢一个人干嘛那么害怕别人知道呢?因为这是自己偷偷暗恋一个女孩,当然害怕别人知道了,万一传扬开来,岂不羞愧难当?
那时的我们青春年少,活泼好动,因为教室是在一楼,因而只要不是上课时间总能看到同学们在一起打打闹闹。女生与女生,男生与男生,还有男女生混打,当然是闹着玩儿。
有时我被女生追追打打,就会跃上课桌,在一排排课桌桌面上奔驰,而且乐此不疲。毕竟那时身手矫捷,体重也不过八十多斤。
金慕芝也活泼好动,也经常和同村的女孩钰嬉闹追逐。我若是站在她班门口,她每次跑回班里,总要推我一把,喊道:“快让!”金慕芝推我一把,我自然很是乐意,而且很感荣幸之至。
当然金慕芝不能只推我一个人,那样对我显得似乎有点儿明显的不一般。所以她偶尔也会推伙一把。可伙这混小子可不管三七二十一,张口就骂。我心说:“她要不是看在你和我是邻居,才懒得搭理你呢,更别说推你一把了。”
因为我有直觉,金慕芝很喜欢我。我们彼此相互喜欢对方。
就因为伙家和我家离得非常近,我们又是小学同学,一起长大的。因此金慕芝对伙才会高看一眼。有时主动和伙说话,就是想通过伙早点认识我。如果我能主动一点儿,金慕芝就不用这样妄自菲薄,耗费心思自降身份了。
记得一次下午大扫除,我和伙还有发小一起上学,当然我和发小都自带了劳动工具,就伙没带,因为他不想打扫卫生,要偷懒。在路上金慕芝见到我们三人在一起,她问伙:“下午学校大扫除,你怎么不拿扫帚?”
伙白眼一翻,冲道:“你可管啦?我带不带扫帚用不着你管!”发小也在一旁说:“嗯,就是你可管了。”
我当时想帮忙打个圆场,说伙两句,也许那天就能和她搭上话。却是没有。因为在金慕芝面前,我始终小心翼翼,不敢随便讲话。
如果换了别的女孩,我早就借此和她搭话,我们也早就相识了。可是对于金慕芝,我却始终不敢,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敢主动和她说话。而对于别的女生,颜当然是个例外。我想和谁说话就和谁说话,也认识谁,就能认识谁。
我上课前会一连借她班好几个女生的课本,当然用不上,纯粹就是为了好玩儿。如果她们不借给我,我就死缠硬磨,不借不行!再不行,我就来个抢了就跑。
可是对于金慕芝,我却连话都不敢说。
开始时我在金慕芝面前与男生打闹还会的很英勇,后来忽然就不喜欢在她面前表现自己了。
那时学校要盖几间大房子,需要每个同学去拔一堆蒿草为之后用。我早早地就完成了任务。当然我是非常非常想帮金慕芝一把的,可惜我没有胆量和她说话。
两个班原来各有一个水杯,正值盛夏酷暑,同学们渴了就会用水杯到自来水管处接凉水喝。我和金慕芝都喜欢用水杯接凉水喝,因为那样可以多见对方一面,多看对方。如果说金慕芝不喜欢,说什么我也不信。
当然我们也会用水杯接水泼同学闹着玩儿。
本来两个班,各班一个水杯,我却总是把两个水杯放在本班。
或许是为了好玩儿,却根本没有想到这样金慕芝就不方便去水管处喝水了。
一次一个水杯到了金慕芝手里,她去接水喝,当着我的面对佳霞说:“其实这两个水杯,本来就是一个班一个!”我自然能听懂她言下之意,却还是把两个水杯都拿到了我班放在一起。
现在想想,那时好蠢啊!真是不解风情!
那时南方发大水,我们学校给灾区捐款捐衣物。金慕芝捐了一件朱红色看上去非常喜庆漂亮的古式对襟小花袄。金慕芝抱着那件叠得整整齐齐的小袄,身材苗条,笔挺。整个人看上去都有一种古典美!
进入8月天时,英语老师让同学们第二天每人带一个苹果,上课时用于对话。当时我们都小,不知道老师用意,其实就算用到苹果,也无须每个人都要带一个的。这个英语老师心机可真够深的。
我家里当时没有,于是放学在路边一三轮车上买了一个苹果。我在买苹果时,金慕芝和钰也去了。钰和我同班,我和她早就认识了,而且关系相当熟,也经常在一起开玩笑。毕竟钰和金慕芝同村同学,一同上学放学。我当然要对钰上心了,因为我情商再低,也知道钰是我们的媒介,通过钰我才能很快和她相识。
金慕芝结识伙,也是出于和我同样的心理,我知道!
那天我其实非常想把她俩买苹果的钱付了,或是买了苹果送给她俩。
可是我却连话都没敢和钰说上一句话,就匆匆离开。
回到家里,听到外边有人吵架,于是我出来一看,有一群人围观。而路边站着两位身穿荷绿色连衣裙的妙龄少女,自然便是金慕芝和钰!
我知道金慕芝可不是来看谁谁吵架的,而是一探究竟我家何在。
转眼暑假补课,一个月结束了。渐至深秋,人们都可以穿起了毛衣,再后来到了霜降时节,只见清晨大雾漫天,满地的落叶上满是寒霜。看到有高年级的同学,双手抱膀打着哆嗦说:“我地个天,我穿两件毛衣都还冷得只打哆嗦,我就不信他不冷。”
那个高年级学生口中的他,指的就是我。人们普遍都穿上了毛衣外套,而我依然上身只穿着一件黄汗衫。家人和班主任李老师总是强迫我加衣,李老师拽住我胳膊非要我回家添衣,我却一直说自己根本就不觉得冷,说什么也不愿加衣。
多年后,攀还对此事津津乐道说大冬天的,人们都开始穿棉衣了,我还只穿了一个半截袖。
说实在的,当时自己确实并不觉得冷。
有时金慕芝见了,也要掩口而笑,就那时来说,我一见到她,便觉精神倍增,大概是她给了我无穷的精神力量。其实应该把大概去掉,三年初中时光金慕芝确实带给我无穷的精神动力。
每次上学放学我都会把一只手举起,掌心顶起书包带,下边则是厚重的书包,以此锻炼臂力。
那时我锻炼身体非常勤奋刻苦。早晚都要练习蹲马步、跳高、举重物。跑步自不必说,心中只有一个信念就是保护金慕芝一生一世!
如果不是金慕芝我可没那么大的精神头儿,也没那么大的动力。
有时放学,金慕芝在我前边走,偶尔会回头看我用手顶着书包带前行,莞尔一笑。她又怎会知道,我这般不怕人笑,都只是为了心爱的女孩——金慕芝,也就是她!
当年我之所以不惧寒冷,当然有金慕芝的原因,还有一层原因,也可能是邻家一女婿刘哥曾教过我练一种功法,也可说是一门气功,就是用口连吸几口气,待吸足了气,双掌再猛地前推,同时口中猛地将肚腹之气喷出。刘哥说习练日久,肚腹自能**滚烫,犹如火烧。那时我经常习练此功,虽然从没有发热的体验,但多少能起到御寒的作用。只可惜后来没有坚持下来。
我想这样解释,应该还算合情合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