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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三百六十五 第133章 罪与罚之死者在春天归来

作者:统帅心声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04-17 10:19:07 来源:小说旗

1990年立春后的第七天,黄石动物园的饲养员老陈在猴山后坡发现了具尸体。死者穿件洗得发白的中山装,领口还别着半张皱巴巴的屠宰证,姓名栏印着“冯云”两个字。老陈凑近一瞧,差点被吓尿——死者面部烂得像被猴子啃过,十根脚趾头全被砸扁,唯独双手布满老茧,掌心还攥着张生猪收购收据,日期停在案发前三天。

“这哪儿是杀人,分明是拍武侠片呢!”刑警队老周蹲在现场抽烟,烟灰簌簌掉在死者中山装的口袋上。搭档小李举着放大镜瞅他:“周哥,您说凶手费劲儿毁容,咋还留着屠宰证和收据?生怕咱们不知道死者是谁?”老周吐了口痰:“要么是凶手脑子进水,要么是有人想让咱们以为死者就是冯云。”

冯云的二弟在浠水县杀猪卖肉,见着警察时正往案板上剁排骨,菜刀“咣当”砍在骨头上:“我哥啊,上个月收了养殖户的生猪没给钱,债主打上门把锅都砸了。对了,他还偷过村里的水牛,警察正找他呢。”老周盯着他躲闪的眼神,突然问:“你哥平时穿中山装不?”二弟手一抖,排骨掉在地上:“穿、穿啊,去年还让我给他买了两件呢。”

出租屋的钥匙在死者口袋里叮当作响。打开房门那刻,小李差点被熏晕——屋里堆着半麻袋猪饲料,墙上贴着张泛黄的“生猪养殖技术”海报,床头藏着本皱巴巴的账本,每页都记着“欠王老三2000元”“欠李老四3500元”。老周用镊子夹起桌上的搪瓷杯,内壁还沾着没冲干净的安眠药粉末:“敢情这位冯云,临死前还挺讲究,喝杯安眠药助眠?”

真正的转机出现在指纹比对。技术员小吴盯着显微镜直揉眼:“周哥,怪事了!出租屋和死者身上的指纹是同一人,但跟冯云家人提供的样本对不上。”老周拍案而起:“明白了!死者不是冯云,是有人找了替死鬼!”再查冯云家,翻遍相册竟没一张他的照片,二弟挠着头说:“我哥嫌照相浪费胶卷,从来没拍过。”老周冷笑:“呵,倒像是提前把证据毁了。”

村里的流言比春风还快。某天夜里,张大爷起夜时看见冯家后墙翻出个黑影,背影跟冯云简直一模一样:“那家伙跑起来跟个瘸子似的,左脚有点拖!”老周立马想起死者的脚趾全被砸烂——这是怕人认出脚型啊!专案组蹲守半年,冯云的二弟终于扛不住,哭丧着脸坦白:“我哥说债太多活不下去,找了个跟他体型像的流浪汉,给人家洗了澡换了衣服,灌了安眠药……”

1990年的那个春夜,冯云领着流浪汉走进动物园时,月亮刚爬上猴山。流浪汉穿着冯云的中山装,袖口还沾着他特有的杀猪血渍,边走边嘟囔:“大哥,您说的猪肉炖粉条啥时候能吃啊?”冯云拍拍他肩膀:“别急,到地儿就吃。”在假山后停下时,他从裤兜掏出铁锤,手却抖得像筛糠——这是他第一次杀人,比杀猪时紧张百倍。

流浪汉吃下的安眠药开始发作,眼皮打架时还笑着说:“大哥,您人真好,比我亲哥强……”话没说完,铁锤就砸在了他头上。冯云闭着眼乱挥,直到没了动静才敢睁眼,却发现血溅在中山装胸前,正好盖住了屠宰证上的照片。他咬咬牙,又对着流浪汉的脚趾头砸了十几下,心想:“这下谁也认不出你是谁了。”

潜逃的前三年,冯云躲在河南的煤矿挖煤,每天戴着安全帽,生怕别人看见他后颈的红痣——那是冯家人特有的标记。他给老婆写信:“我在北边做木材生意,赚了钱就接你们来。”信末特意叮嘱:“别跟外人提我,就当我死了。”没想到老婆带着女儿找过来时,看见的是个浑身煤灰的“煤老板”,女儿扑进他怀里哭:“爸,你的中山装呢?怎么穿得像个叫花子?”

2024年春天,黄石警方发现冯云的妻子突然断了跟娘家的联系,女儿的社保记录也停了。新上任的刑警队长小陈盯着监控,发现某小区有个遛鸟的老头,后颈红痣格外显眼:“查他!”抓捕那天,老头正在树下跟人下象棋,看见警察转身就跑,却被自己养的八哥出卖——鸟笼上挂着块小木牌,刻着“冯氏鸟园”,正是冯云当年在浠水开的宠物店名字。

审讯室里,冯云盯着墙上的日历发呆,34年的逃亡在他脸上刻满皱纹,中山装换成了褪色的夹克,却还留着当年的习惯:说话时总用右手揉左手掌心——那是当年砸流浪汉时留下的老茧。“我就是想躲债啊,”他喃喃自语,“谁知道现在追逃技术这么厉害,连鸟笼都能当证据。”

小陈翻着案宗笑了:“您这招‘李代桃僵’挺高明,可惜漏了关键细节——您给流浪汉穿的中山装,袖口有您老婆缝的补丁,针脚跟您家里的枕头套一模一样。还有,您当年偷的那头水牛,主人现在还在村里放羊呢,逢人就说‘冯云那小子,连牛都偷,活该逃亡一辈子’。”

冯云的女儿来见他时,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她隔着玻璃抹泪:“爸,当年您寄来的信,每封都盖着不同地方的邮戳,我和妈就猜您没真死。后来跟着您东躲西藏,我初中三年换了五所学校,每次自我介绍都得编新名字,同学们都说我是‘改名专业户’。”冯云低头盯着自己的脚尖,当年砸烂流浪汉脚趾的场景突然涌上来,此刻他的脚趾头还好好的,却比任何刑罚都更折磨人。

34年的光阴,足够让当年的小警察变成老警察,让动物园的猴山变成游乐场,让冯云的中山装变成博物馆里的证物。结案那天,小陈把冯云的屠宰证放进证物袋,突然发现证件照上的红痣,跟他后颈的一模一样——原来早在1990年,警方就通过屠宰证上的照片,锁定了冯云的特征,只是当年的技术有限,直到34年后的人脸识别技术,才让这颗红痣成了最终的线索。

“其实您挺失败的,”小陈临走时说,“为了躲债杀了人,结果让老婆孩子跟着受罪,自己也过了半辈子见不得光的日子。那流浪汉的家人,至今都不知道他去了哪儿,每年清明都在村口招魂,说‘傻娃子,回家吃饭了’。”

冯云望着窗外的柳树,新芽在春风里摇晃,突然想起1990年那个春夜,流浪汉临死前说的最后一句话。他记不清原话了,只记得那双浑浊的眼睛里,映着动物园的路灯,像极了老家村口的灯笼——那是他逃亡生涯里,唯一温暖的光。

服刑前的最后一个早晨,冯云收到女儿寄来的信,里面夹着张泛黄的照片:1989年冬天,他穿着中山装站在自家猪圈前,怀里抱着刚满月的女儿,脸上洋溢着初为人父的喜悦。照片背面写着:“爸,其实我早就知道你没死,因为你走后,咱家的老母猪下的猪崽,总穿着你留下的中山装补丁做的肚兜。”

泪水滴在照片上,模糊了1990年的春天。冯云终于明白,有些债,永远躲不掉;有些人,永远不该用生命来偿还。就像动物园的猴山,无论怎么改朝换代,猴子们依然在树上蹦跳,而他的人生,却永远停在了那个用铁锤砸向流浪汉的夜晚,成了一场长达34年的荒诞噩梦。

窗外,警车的引擎声响起。冯云站起身,望着镜中的自己,后颈的红痣格外刺眼。他突然笑了,笑得比哭还难看——这颗红痣,终究没能让他成为“死者”,却让他成了永远的“逃犯”,在时光的牢笼里,服刑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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