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小说巴士 > 其他 > 今天也在刑侦现场捡功德 > 第七章 钱塘江诡域

今天也在刑侦现场捡功德 第七章 钱塘江诡域

作者:足夭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04-22 03:30:59 来源:小说旗

风天宁手指快速掐诀,一道金光朝玄勾陈和苍爻打去。

二人眼中的灰色慢慢褪去,逐渐恢复了清明。

“啊!”

看着自己脖子上的绳子,玄勾陈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在白骨山的边缘,再向前走一步恐怕大罗金仙都救不回来了。

苍爻的本就苍白的脸色更加难看,坐在地下剧烈咳嗽起来。

“天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玄勾陈扶起苍爻走到了白骨山中央。

“这里是诡域,你们的神识受到了影响。”

“诡域!”玄勾陈的声音猛地放大。

她虽然来自古武家族,但只在家族的秘境里活动,从来没有到过诡域。

家族里的长辈说过,当一个恶灵怨气达到极点,就会在他死的地方形成诡域。

诡域没有出路,只要被拉入诡域,就只有将恶灵打到魂飞魄散这一条出路。

能形成诡域的恶灵大多修为极高,而且在诡域内可以说是无敌。

想在诡域杀恶灵,几乎没有可能。

玄勾陈的脸色有些发白,从一个储物袋里拿出一张符咒。

这是她家族大能所画,以人血催动,可以瞬间让家族的人知道自己处于危险之中。

这血符极其难制作,不到万不得已她是不会用的。

玄勾陈划破手掌,血液浸透了血符又慢慢消失。

“我已经求援了,我们只要坚持到他们来就好。”玄勾陈松了一口气道。

风天宁皱了皱眉,感觉有什么东西想要入侵她的神识,只不过很快就被她吞噬了。

“不对,这诡域会不断侵蚀我们的精神。

只要在这里一刻,就会被侵蚀一刻。”一直沉默的苍爻忽然开口。

玄勾陈也意识到了不对,自己的大脑好像越来越混沌。

“和我一起念:

太上台星,应变无停。驱邪缚魅,保命护身。智慧明净,心神安宁。三魂永久,魄无丧倾”

风天宁清冷的声音传入耳中,玄勾陈和苍爻的大脑清醒了几分。

风天宁的声音像是有魔力一样,让人不自觉的服从,他们也下意识的念出了声。

两道金光悄悄钻进了他们的眉心,玄勾陈念完忽然感觉自己头脑从来没有这么清醒过,眼睛似乎也看的更清楚了。

她的神识范围似乎也扩大了。

这是道家的《净心神咒》,能减轻恶灵对人的影响,如果普通人日日复诵,精神力也会变得强大。

“两位警官,你们有出去的办法吗?”

恢复了些气色的苍爻开口道,他不是傻子,自然意识到这两个女孩身份不简单。

玄勾陈摇摇头:

“想出诡域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杀死恶灵。”

“我猜这恶灵多半是那个所谓的江灵,守江人就是恶灵的爪牙,将游客丢到这里供江灵吸食。”

苍爻看向脚下的白骨山,白骨里各种骨头都有,唯独少了人的头骨。

无头鬼!

风天宁想到了还没摘眼罩时看到的场景,恐怕那些无头鬼就是脚下的白骨。

“所以我们现在在湖底。”苍爻淡淡开口道。

风天宁有些惊讶的看了他一眼,没想到这个男人反应居然这么快,根据这少的可怜的信息就推断出了他们的处境。

“我弟弟几天前在这里失踪了,我刚才在船上看到了他。

他没有头,还抓着我的脚想把我拖到湖底。

我们脚下的尸体也恰好没有头,所以我猜我们现在就在湖底。”

苍爻的声音不带一丝感情,好像失踪的只是一个陌生人。

风天宁点点头,也认同了他的说法。

“阿陈,这里的恶灵恐怕不是江灵。”

玄勾陈疑惑的看向风天宁,示意她继续说。

“《幽冥录·水部》中记载,钱塘江夜有摆渡老叟,乘客需蒙眼乘舟。

某书生偷窥,见船行于骷髅垒成的蜃楼间,渡江实为收取阳寿。

老叟脖颈有溺亡者的水草勒痕,那老叟是被人害死后,怨气极重的水鬼。”

剩下的话不用说玄勾陈和苍爻也明白了,守江人就是水鬼,恐怕也是人们口口相传的“江灵”。

他利用职务之便,涨潮时将游客带到钱塘江中央,只要游客摘下眼罩,守江人就能吸取他们的阳寿。

守江人又拿海草勒断游客的脖子,将他们变成无头鬼,引诱游客摘下眼罩。

难怪守江人白天鹤发童颜,晚上却像一下子苍老几十岁。

一阵阴风吹过,脚下的白骨就像是活过来一样,自己组成了身体,僵硬的抓住了他们的脚。

“想不到这世界上还有人说出本座的来历。”

说话的正是守江人,不过他现在和人的模样完全不搭边。

皮肤泡胀发白,伤口处缠绕水藻,眼眶空洞渗出黑水,指尖腐烂见骨。头发如海草般飘散。

身上生满鱼鳞,手脚已经化为蹼状。

风天宁看到一道黑色的光在守江人头上闪过,下一刻,几个大字就出现在他的头顶:

【百年水鬼,功德-300】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