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晚霍彻很疯,跟之前完全不一样。
他说他这是在道歉。
孟时初无语,“有你这样道歉的吗?”
这到底是满足自己癫了一样的XP,还是道歉,他自己心里没点数吗?
霍彻咬着她的耳朵说,“老婆难道不舒服吗?”
“差不多就好了。”孟时初推搡着。
她一向觉得有些事情过犹不及,这有点太疯狂了。
也或许,是她有些太保守。
霍彻却不停下,“怕什么,明天周六又不上班。”
夜色深沉,室内旖旎,两人闹了很久很久,激情四射。
……
孟时初的生物钟一如既往的准时敲响,起身,下床,还没来得及走,就被拽回到怀抱中,“再睡会儿嘛。”
孟时初侧头看向眼睛都没睁开的霍彻,道,“锻炼。”
“一天不锻炼没事的。”霍彻嘟囔着,“晚点我陪你一起。”
孟时初没应声,霍彻又说,“人要学会享受生活,不要那么一板一眼的。”
孟时初问,“等我三四十岁长成水桶腰,皮肤松弛,你还会不会这么说?”
霍彻“呵”了一声,“要是你都成那样了,我大概也会发体发福大变样,咱俩就别相互嫌弃了呗。”
不等孟时初开口,霍彻又说,“哎呀,昨晚睡得少,多睡会儿不犯罪。”
“行吧。”孟时初勉为其难的拽过被子将自己盖住。
这种一点也不自律的生活也就跟霍彻结婚后,才体验过。
没觉得好,也不觉得有多不好。
忽的,孟时初转过去面对着霍彻,“周日裴家和霍家长辈吃个饭,你这边能安排么?”
“临时决定的?”霍彻猛地睁开眼,这很突然啊。
孟时初说,“昨天登机前跟大哥通电话计划的,打算晚上跟你说,结果没说。”
昨晚洗澡后就开始复盘矛盾,然后就折腾,闹得久,过后完全忘记了这件事。
霍彻虚着眼睛想了一阵,说,“今天回老宅吃完饭,我跟他们说,应该是没问题的。”
跟孟时初结婚都一个多月了,两家都还没有正式会面,圈子里的确都在传他和孟时初婚姻是闹着玩的。
这事儿得落实一下,两家的联合也应该摆放在台面上来,
共同逐利。
霍彻的反应,令孟时初的唇角展了展,继而又问,“现在起吗?”
“起,起!”
说着,已经一跟头坐起。
洗漱后两人穿着运动装下楼,跑了一圈回来冲了澡才吃早餐,又收拾了一阵,已经近十点。
霍彻穿着衬衫西裤,问孟时初,“我这样穿怎么样?”
“你回自己家,不是随便穿吗?”
霍彻解释,“上次不算,我第一次带你回家,肯定要正式一些,太随意了显得我对你不重视。”
他这话令孟时初眉头扬了扬,“我还没听过这种说法。”
不过霍家规矩多,孟时初也就点头,“很正式,跟开大会上台发言一样。”
“你这个形容简直绝了。”
反观孟时初,穿着比较简单。
白T,阔腿裤,半高跟,简洁利索里透着一些大气干练。
霍彻手摸着下巴点评,“像是和蔼可亲的邻家白领妹妹。”
“我也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评价。”
从来没人说她像是邻家妹妹。
两人出门,霍彻开车。
在孟时初的要求下,霍彻开车前往孟时初所在的香山梅园别墅区。
大概是要回来看看她的那些小动物吧。
跟上次一样,进门就是乌鸦雷神的迎接,然后就是欢愉扑腾的猫猫狗狗,大厅口箱子里的蚂蚁虫子。
后院里,两只隼旁若无人的散步,看到孟时初到来,便兴冲冲的张开翅膀靠近,任由孟时初挠它们的胳肢窝。
一番投喂后,孟时初上楼,很快又下来,手里多了一个红色盒子。
霍彻好奇问,“这是什么?”
孟时初没有回答,而是将盒子递给他。
接过打开,里面躺着一串绕成几圈的手串,一股异香扑鼻而来。
“檀木?”霍彻猜测。
这种味道很特殊,他还没到玩木头的年纪,之前很早之前在爷爷那里闻到过类似的味道,却又好像不一样。
孟时初道,“108颗老山檀。”
霍彻仔细看后追问,“佛门之物?”
“嗯,送给奶奶应该拿得出手吧?”
“你真舍得?”有些东西或许本身价值并不高,但偏就可遇不可求。
孟时初解释说,“我还不到能承受这种圣地之物的年龄,而且檀香有舒缓神经放松身心助眠的功效,奶奶又在庙堂多年,应该用得着。”
听完她的话,霍彻心头像是被一些绵绵密密的东西填满,上次去霍家,她也是非常用心的准备礼物。
相较而言,他之前登门裴家送的礼物好像并没有那么走心。
再一想昨天自己莫名其妙闹情绪,更加觉得愧疚。
见他盯着自己不说话,孟时初蹙眉问,“你这是什么表情?”
“是我对不起你。”霍彻说着,抱住了孟时初。
一头雾水的孟时初脑子里是大大的问号。
网络上不都说女人才情绪善变吗?
为什么霍彻也情绪这么善变?
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
霍彻松开孟时初,将盒子放到他手里,“时初,我以后还要好好学着对你好。”
“莫名其妙。”孟时初猜不透也不去猜,绕过霍彻往外走。
霍彻跟在她身后,“我没有开玩笑,我是认真的。”
“嗯,好,我信了。”
霍彻觉得她的回答就是随口迎合,加快一步跟上,伸手握着她的手腕,并肩往外走,“我已经有点喜欢你了,真的,没开玩笑。”
“好。”孟时初还是点头。
她很平静,没有半点情绪波动,脸都没有红一下。
霍彻说,“你不信我。”
“我信。”
霍彻,“……”
没觉得她有多相信。
算了,这种事情需要用时间去证明。
他会让孟时初知道,他不是在开玩笑的。
这次上车,霍彻以为就要前往霍家,却被孟时初指挥到了一家金店。
“你要买首饰吗?”
“嗯。”孟时初点头,表示的确是要买。
停好车,霍彻牵着孟时初走进金店,“看上什么老公给你买。”
孟时初走马观花的转了一圈,最终在手串专区停下,选了一串黑色纹理的大珠单圈手串,上面穿了一颗冰透的翡翠貔貅。
霍彻看到戴在自己手腕的手串,一脸疑惑,“不是你要买吗?”
“是我买。”孟时初拿出卡交给柜员,“刷卡。”
霍彻失神片刻,好奇问,“为什么给我买?”
“不是说你哪天喜欢上我,我就给你庆祝么。”孟时初笑了笑,说得那么坦然。
霍彻再次怔住。
前不久的确说过这话,可是他都忘记了。
因为孟时初当时看起来像是随口漫不经心的话,可是她却始终记得,还执行力超强的付之于行动。
很震撼。
让人心头像是灌入了春日刚采下的蜜,新鲜,又甜。
让人为之感动。
霍彻也要给孟时初买。
被孟时初阻止,“等我哪天发现自己也喜欢上你,你再给我买。”
“那你一定要快点。”霍彻小声道。
孟时初淡声安抚,“耐心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