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这里的三家鄂温克族人,自从有了收音机之后,对于外面世界的信息,也并不是那么的封闭。
他们当初之所以不愿意,去到政府给他们所划定的居住区域定居,就是因为对外面未知的恐惧,想要生活在自己所认知的舒适环境当中。
一个中午,大家也没有跟李安客气,有任何疑问,都会询问李安,特别是关于外面正在发生的种种事情。
中午饭就在巴特尔的家中吃的,另外两家人,也拿了许多东西出来,合在一块招待李安跟李守田两个人。
吃完中午饭之后,莫桑就带着李安和李守田两个人,前往鄂伦春族所居住的地方。
在1975年,东北的鄂伦春族,在政府的规划之下,有着多个聚居点,鄂伦春族并非集中在一个村子,而是分散在大小兴安岭地区的多个定居点或猎民村。
1950年代后,我国政府推行“定居化政策”,逐步结束鄂伦春族的游猎生活,将他们迁入政府修建的定居点(如黑龙江省的黑河市、呼玛县、塔河县,以及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的乡镇)。
到1975年,大部分鄂伦春人已定居,但仍保留小范围的狩猎活动,村落分布与传统的狩猎区域相关。
鄂伦春族热情好客,对客人有独特的传统欢迎方式,1970年代,仍保留着部分习俗。
他们的欢迎仪式有敬酒与献歌,用自酿的马奶酒或白酒敬客,并唱传统民歌(如“赞达仁”)表示欢迎。
还会献上兽肉,如果是猎户家庭,会献上风干的狍子肉、鹿肉或野猪肉招待客人。
也会有烟礼,长者会向客人敬烟(用旱烟袋或鼻烟壶),象征友好。
他们招待客人的吃饭器皿是桦树皮器皿,用桦树皮制作的碗、杯,盛装食物或酒,体现民族特色。
1975年正值“文革”后期,部分传统习俗因政治环境受限,但民间仍私下保留。
他们的主要生活方式就是狩猎,尽管已定居,许多鄂伦春男子,仍从事季节性狩猎,主要猎物包括狍子、鹿、野猪等,皮毛和肉类用于交换或自用。
同时也从事采集,妇女和老人采集山野菜(如蕨菜、蘑菇)、药材(如黄芪、五味子)和桦树皮(制作手工艺品)。
政府也给他们安置了农业,部分家庭在定居点种植土豆、玉米等作物,但狩猎文化仍占主导。
这时鄂伦春族的经济,仍以“狩猎 采集”为主,农业和林业为辅。
在1975年的总人口,大约4000—5000人(根据历史资料,1953年普查为2262人,1982年普查为4103人,1975年应介于两者之间)。
大多数的鄂伦春族人,都被政府安置在呼玛县、黑河市、逊克县,内蒙古自治区的鄂伦春自治旗(如阿里河镇、大杨树镇)。
他们所说的语言,使用的是鄂伦春语(属满-通古斯语族),但1970年代之后,汉语普及率已较高。
他们的传统信仰是萨满教,但文革期间萨满活动被禁止。
他们所居住的地方,部分家庭仍保留“斜仁柱”(桦树皮帐篷),但多数已住进政府修建的木屋或砖房。
一路上,莫桑跟李安还有李守田,一边赶路,一边给他们普及关于鄂伦春族的生活习惯,以及他们的一些禁忌。
在1975年,鄂伦春族虽然已经逐步实现定居化,但部分猎民,仍会按季节进入原始森林狩猎。
他们在山中临时居住的传统房屋,依然沿用了古老的名称—— “斜仁柱”(xié rén zhu),(汉语也音译为“仙人柱”或俗称“撮罗子”) 。
在鄂伦春语,原意为“木杆支起的房屋”,直接体现其结构特点。
尽管政府已为鄂伦春族,修建了固定村落(如砖木房),但狩猎习惯短期内难以完全改变。
在政策的默许下,当时政府允许猎民在狩猎期(如秋冬捕猎旺季)暂时进山,使用传统斜仁柱作为临时居所,作为深山猎场的“移动营地”,通常搭建在背风、近水源的林地中。
居住时间短则数日,长则整个狩猎季(约1-3个月)。
猎民在斜仁柱生活期间,家属通常留在村内,由男性或小群体进山,猎获的皮毛、肉类会带回定居点加工或交换。
这一时期(1975年)的斜仁柱,是传统狩猎文化与政策过渡期的独特见证,如今已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象征。
三个人往更深处的大兴安岭,走了将近两个多小时,这才看到了在一处山脚下的河边,有着密密麻麻的帐篷。
鄂伦春族人,虽然从各个定居点进山打猎,但是等他们进山之后,都会尽可能的聚集在一起生活。
这样子做的目的,是为了晚上在原始森林过夜的安全,若是碰见群狼围攻,或者是其他大型猛兽的围攻,有着足够多的人手,这一些动物,就犹如是送上门来的猎物。
这时候,回到帐篷的鄂伦春族人没有多少,好在莫桑都认识他们当中的人,跟他们说明来意之后,李安和李守田,就被鄂伦春族人,迎接着进了帐篷当中。
等到快要天黑的时候,外出打猎的鄂伦春族人,一群接一群的回来,根本没有任何一支狩猎队,是空着手回来的。
到了晚上的时候,一群人热热闹闹的在一块,让李安感受到了什么叫做鄂伦春族的热情。
李安也跟着他们,又是吸烟,又是喝酒,又是大口吃肉,又是唱歌。
鄂伦春族人唱完歌之后,李安也自告奋勇,想要唱一首歌,献给鄂伦春族所有的族人们。
李安所唱的这首歌,名字就叫做《勇敢的鄂伦春》。
这是他前世接触鄂伦春族人之后,所学会的一首,纪念和歌颂鄂伦春族人的歌曲。
《勇敢的鄂伦春》是一首创作于20世纪50年代的民歌,它在1953年鄂伦春族实现定居化前后广泛传唱。
这首歌由汉族音乐工作者(一说为内蒙古或黑龙江的文艺工作者),根据鄂伦春传统民歌元素改编。
旨在歌颂鄂伦春族从原始狩猎走向新生活的历程,带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歌词以简洁明快的语言,描绘了鄂伦春猎人骑马持枪、守护森林的英勇形象,并融入对新生活的赞美。
勇敢的鄂伦春,
勇敢的鄂伦春,
一呀一匹猎马,一呀一杆枪,
獐狍野鹿满山遍野,
打也打不尽……
高高的兴安岭,
一片大森林,
森林里住着,
勇敢的鄂伦春……
节奏轻快,具有鄂伦春传统民歌的跳跃感,模仿马蹄声和狩猎场景。
前半段突出狩猎文化(猎马、枪支、森林资源);
隐含对新中国政策的呼应(鄂伦春族从游猎到定居的转变)。
这首歌成为鄂伦春族的“标志性歌曲”,甚至被误认为传统民歌,实为改编作品。
鄂伦春族对于这片土地的贡献,那都是有史可查,第一次出山,是乾隆时期尼泊尔反击战,与其他少数民族组成索伦军,穿过青藏高原,直取尼泊尔大营。
第二次出山是全面抗战,勇猛善战的鄂伦春族人,几乎出动了所有青壮年,到抗战胜利后,只剩下了1000多人。
许多鄂伦春族人的先辈,为了这片土地不遭受鬼子的侵略,付出了年轻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