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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天仙途 第一卷 第17章 我去杀人

作者:牧草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5-04-28 03:17:32 来源:平板电子书

小杨是个很讲义气的人。

二十岁的时候,家乡大旱,邻居家让他带上青梅竹马的玩伴徐莲花从外州逃荒,逃到了雍州。

他一路乞讨,来到了桃花乡,但是莲花已经饿了太久,危在旦夕,他就把自己卖身为奴,让自己的青梅竹马存活。

后来,莲花就定居在了桃花乡,嫁给他过日子。

他回到家里,孩子正在睡觉莲花正在做饭,还用油炒了菜,喷着香气,让人食指大动。

“你回来了。”

莲花笑盈盈,把饭菜端上来,还有白嫩的大米饭,道:“今天教书先生说,咱们儿子很有天赋,适合读书,我做了点好的庆祝。”

小杨点头,夹了一点菜塞进嘴里,但是却总感觉没有味道,就放下了筷子。

反而是酒给他的感觉不错,他喝了一大碗酒,这才开口:“莲花,你跟我来这儿多久了?”

“六年了。”

“六年也没回过家,你要回家去看看吗?”

莲花当机立断道:“孩子要上学了,要用钱,家离这儿有几千里,还在外州,过州过府都要收钱,哪能这样浪费钱?”

杨哥道:“回去看看吧,有生之年,总要再见见爹娘,我帮你收拾东西。”

他这么一说,莲花立马明白了,武馆出事了,自家男人要去平事,要让她先远走高飞。

“事大吗?”

“对官爷们来说只是小事一件。”

莲花很聪慧,笑道:“那么对我们来说,肯定就是天塌了,谁的事?”

“潘叔的。”

莲花有些不舍,握住杨哥的手,道:“那是该你去平,潘叔家里的人我也会一并带走,通哥,我们喝杯酒吧。”

她知道,才行去自家男人要死了。

但是有些事,比生死更大,有些人把这种事情叫做义气,但是杨哥喜欢把这种事叫做尊严。

这就是她最喜欢杨通的地方。

说罢,她给自己也添了一杯酒,和杨哥喝了一杯交杯酒,道:“要是我回去之后叔叔婶婶还活着,我会照顾好他们,你走吧。”

杨哥擦干了自己的眼泪,帮莲花收拾好东西,就离开了家,准备去偷刀。

偷刀不是小事,需要勇气。

他又拿出自己的大烟枪,想要给自己点一袋烟,但是一双手还是抖个不停。

罢了,不抽了。

等到报了仇,再抽烟也不迟。

他便收起烟枪,孤身行动。

他是一个很有天赋的人。

他曾经在林家当农奴,也拿到了大桩功。

很多人说大桩功不是什么好东西。

他不信,练了六年,已经有了点成就,可以举重若轻,而且桩功加身之后,他身体轻盈,偷盗什么的,对他来说都不是什么大事。

他一人若无其事,来到了林家的兵库,这是放兵器的地方。

兵库不在林家宅子,而在宅子之外,也是一个大院,外面有官差把守,不过官差把守的是正门,他翻墙进入兵库,如履平地。

但是进入兵库,他却没有找到兵库房间的钥匙。

钥匙有人看守,不过那个人百无聊赖,平常总是喜欢看点**,喝点小酒,烂醉如泥。

每次他们来取兵器,那个人都没醒过。

今天那个人都还是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但是钥匙没了。

库房的门开着。

小杨看着里面,忽然感觉浑身一冷。

兵库里面有人!正在选刀。

回过头来,竟然是苏云!

“苏云?你怎么出来了?”

他不敢相信,自己明明锁了门,他们武馆的院墙很高,上面镶嵌着锋利的石头,那些武夫根本出不来,他这才反锁了门出来。

苏云笑道:“瞧你这话说的,我练成了大桩功,脚下有真功夫,还锻了白骨,小小的武馆,怎么能拦住我?”

小杨抹了把眼泪道:“苏云,这事和你没关系,你来这儿才几天?我们都死了,也不用你报仇。”

苏云没说话,就只是认真选刀。

他选了一把短刀,只有八寸,可以藏在袖口之间。

这才满意道:“杨哥,按照你说的来看,我来了武馆,你们供我吃穿,救我性命,武馆出了事,为什么不关我的事?”

“退一万步来讲,我是武馆最强的,我有桩功,我有白骨,我最快,力气最大,怎么着,也该是我动手。”

说罢,他放下钥匙,已经转身一个起落,离开了仓库。

小杨慌张跟了上去,离开好远,这才追上,道:“你去哪?”

苏云神色平静:“去杀人。”

“若一去不回?”

苏云怒道:“乌鸦嘴!我很快就回来,你回家给我做好饭等我,最近锻骨,消耗越来越大了。”

说着,苏云脚下一蹬,竟然带起一串影子,好似轻功,飞窜了出去,进入了山岭。

苏云作为桃花乡的人,知道桃花湖的位置,那是一片淡水湖,距离桃花镇有十五里地,就在天山的一个山谷之中。

他曾经走丢了,在岸边抓到过一条死鱼,这才活下来。

而且周围土地湿润,还有许多蚯蚓,对于苏云来说,那也是不可多得的美食。

苏云还记得,曾经自己迷路,走了一天多,才走到了桃花湖附近。

现在不一样了,他速度如飞,脚下生根,又不会栽倒,不过小半个时辰,已经来到了桃花湖附近,站在远处的树林里,可以看到湖边的林青玄在钓鱼。

包括王大志在内的三个官差都在一边静静看着,要保护好林青玄。

林青玄有鱼竿,但是没有鱼饵,钓了半天都没有上鱼。

他有些恼怒,道:“你们还站在这儿做什么?还不快点去找蚯蚓?难道要看着我在这儿坐一天?”

三个人面面相觑。

他们对附近并不了解,想要找蚯蚓也不知道上哪儿找。

王大志干咳一声道:“公子,钓鱼讲究个修身养性,慢慢钓就是了,你看古代有大贤姜子牙,用直钩也能钓鱼。”

林青玄道:“你这是在说我心浮气躁?”

王大志摇头:“公子啊,你年岁尚小,心浮气躁也是应该的,我要告诉你的是,你有子牙之姿,也该有‘宁在直中取,不向曲中求’的志气。”

这一番马屁,拍得林青玄舒服极了!

这等少年郎,哪一个不是心高气傲,志比天重?王大志这么说,他真就认为自己有姜子牙之姿,笑道:“你这厮很合我心意,有没有想过跟上我,去其他地方发展?”

王大志叹了口气道:“我少了一只手,恐怕不能担此重任。”

林青玄道:“我说你行你就行,过两天我白骨锻成,就回县城,到时候我带你一起进城,也给你谋一个职位,说不定还有机会让你入品当差。”

王大志惊喜连连,跪在地上,磕了三个头道:“谢少爷栽培!”

“起来吧。”

林青玄随意摆摆手,让王大志起身,他也安静了几分,继续钓鱼。

其他两个高看了王大志一眼,没想到这个小镇的小差役还挺有眼力见,和王大志走近了三分。

苏云见状,内心思绪万千。

他原本还在发愁,要怎么接近这几个人。

现在好了,这些人需要蚯蚓来钓鱼。

自己挖一点,过去卖蚯蚓,不就自然而然地接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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