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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安传 第一章 闲居

作者:丽端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04-28 15:07:08 来源:小说旗

灌园鬻蔬,以供朝夕之膳,牧羊酤酪,以俟伏腊之费。

——潘岳

元康六年五月的一个清晨,洛阳城的百姓忽然被一阵古怪的喧哗惊醒了。自从五年前杨骏、司马亮、卫瓘、司马玮等皇亲贵胄一夜覆灭之后,洛阳甚至整个天下一直平安无事,河清海晏,被朝野称为“元康之治”,因此这不同寻常的动静引起的并非百姓们的担忧,而是好奇,他们纷纷走出家门,簇拥到了贯通洛阳城的铜驼大街旁。

此刻的铜驼大街已经驻满了清道的禁军士兵,用手中锋锐的枪矛将潮水般的百姓牢牢挡在路边。扶老携幼的百姓们踮着脚尖,透过禁军士兵树林般密集的刀枪望向北方,隐隐看见一片片白色的雪花从天边飞扬而来,越飘越近,渐渐席卷了整个天地。

眼尖的人已经分辨出来,那不是雪花,是纸钱。如此遮天蔽日洒播的纸钱,预示着天下一个极为重要的人物的死亡。可是天子皇后都正当盛年,东宫太子身体康健,太后又早早被废黜而死,那么还有谁能担当得起这样隆重的丧礼呢?

随着纸钱飞舞得越来越近,送葬队伍也渐渐露出了真容。只见走在最前方主持丧礼的祝宗乃是皇室宗师高密王司马泰,身边一十二名陪祝也俱是司马家宗室。祝宗之后担任奉引的,乃是当今朝堂上最为位高权重的卿相大臣,包括司空张华、护军将军贾模、尚书左仆射裴頠等等。数百名世家公卿之后,又是三千名白盔白甲的虎贲卫士,手持绑缚了白幡的矛戈,簇拥着一辆银装素裹的輼车,缓缓而行。那运送死者遗体的輼车以铜铸就,遍体涂金,车辕端的横木上还装饰着一对赤金打造的鸾凤,竟是只有天子与诸侯王才能乘坐的鸾辂!

看这样的阵仗,围观百姓不禁更是好奇于死者的身份——若非天子,也必定是某个德高望重的司马氏诸侯。他们伸长脖子,瞪圆眼睛,终于等来了身披重孝,手捧神主的奉嗣少年。那少年被众星捧月一般簇拥在队伍正中,长身玉立,面容俊美,年纪虽轻却自有一股傲人气势,而他怀中所捧神主牌位上,则分明写着一行朱漆大字:故宜城宣君贾门郭夫人之灵。

“原来是贾皇后的母亲死了!”即使再孤陋寡闻,洛阳城天子脚下的百姓们还是对宫中传闻津津乐道。这位贾门郭夫人,正是皇后贾南风的母亲郭槐。她原本被封为广城君,因为病重时术士说广城不利于她的康复,孝顺的贾皇后便将母亲改封为宜城君,又亲自出宫十多日为母亲侍疾。郭槐死后,朝廷为她谥号为“宣”,而作为奉嗣嫡孙为郭槐手捧牌位的,正是郭槐的小女儿贾午与韩寿所生之子贾谧。

“那贾谧本名韩谧,乃是郭夫人的外孙,怎么能过继给贾家承袭爵位呢?这于礼法全然不合啊。”看着少年鲁国公贾谧傲然的身影,围观中人忍不住偷偷议论。

“是啊,贾充的鲁国公爵位,原本应该由贾氏宗族继承的。可郭夫人和皇后执意要让贾谧承嗣,贾家又有什么办法?”

“别说贾家了。你们看这郭夫人的丧仪规格,已经赶上太后出殡了,满朝公卿包括司马家的王爷们又有谁敢对皇后说个不字?”

“可是,这不就是……就是僭越吗……”

“嘘,快别说了,小心被贾皇后的耳目听到……”

人群中的议论仿佛大海中一朵小小的浪花,瞬间就隐没无踪。只有披挂缟素的送丧队伍,如同一道缓缓流淌的冰川,从洛阳城碾压而出,一直蔓延到了邙山之中。

冗长的出殡仪式结束时,已是到了黄昏时分。夕阳斜挂下的余晖中,一个年轻人抽打着座下的马匹,一路穿越洛阳城即将关闭的城门,熟稔地跑进了永年里狭窄的陌巷里。

“殿下来了。”一直守候在门口的仆从赶紧扶着年轻人下了马,“太妃一直在等着您呢。”

“好。”年轻人快步往里走了两步,忽然想起什么,伸手将身上所穿的孝服脱下掷在地上,这才匆匆往小院内走去。

小院并不大,收拾得纤尘不染。大概是因为久不住人的缘故,哪怕空气中还残留着白日的溽热,年轻人还是轻轻打了个冷战。他咬了咬嘴唇,又闭着眼睛稍稍调整了一下呼吸,这才提起衣摆迈上石阶,踏入了幽暗的正房。

空荡荡的正房中,早已撤去了一应家居用品,唯一醒目的便是放置在正中的一具楠木棺材,让这个宽敞的房间变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墓室。棺木正前方的簟席上,则跪着一个身穿素衣的女子,虽然只能看见背影,那瘦而坚硬的身形却如同一柄利剑,轻易就可以刺疼观者的眼睛。

年轻人的目光也被这背影刺得一缩,却终究只能走进房去,跪在女子的身后:“母亲,儿子回来了。”

跪在棺木前的女子回过头来,露出一张瘦削而苍白的脸。虽然衣料上乘,她的脸上却不像其他贵族女子那样施以脂粉,便显得脸上唯一有色彩的便是那双夜一般漆黑的眼睛。那双眼睛在年轻人身上一轮,口中吐出几个字来:“山奴,你就是这样去邙山送葬的?”

那年轻人便是齐王司马冏,而素衣女子自然是齐国太妃贾荃。听母亲这么问,司马冏连忙道:“那是为郭夫人服的丧。儿子怕外祖母在天之灵不喜,方才已经脱掉了。”

“这便是了。要记得今日出殡的那位与你毫无瓜葛,你真正的外祖母,还躺在这里二十年不得安息!”贾荃的声音陡然尖锐,“凭什么贾南风的母亲可以风光大葬哀荣无限,而我的母亲却含恨而终无法入土为安?”

司马冏抿了抿嘴唇,垂下眼没有回答。他已经习惯了母亲这样暴风骤雨一般的发泄,也知道自己最好的表现便是静静聆听,绝不冲撞。

“今日郭夫人是与我父亲合葬了?” 贾荃的怒意稍歇,幽幽地问,

“是。”司马冏低头回答,不敢看贾荃的眼睛。他的外祖父贾充一直拒绝纳回外祖母李婉,与继室郭槐合葬乃是情理之中,他根本没有任何置喙的余地。

“有贾南风在,今日的丧事办得挺隆重的吧?”贾荃见司马冏再度点头称是,下垂的嘴角牵起一丝冷笑,“听说有人上书皇后,说现在的鲁国公府太小,用来供奉我父亲和郭夫人的灵位太过委屈,所以建议把空置出来的秦王府赐给贾谧居住,可有此事?”

“确有此事,上书之人乃是卫尉石崇。”司马冏见贾荃眉毛一挑便要发作,连忙道,“不过皇后立刻驳回了石崇的奏疏,说贾谧不过是外戚公爵,怎么有资格占据司马家诸侯王的宅邸,吩咐此事以后绝不可再提。”

“看你的样子,是对皇后的表现十分感激了?可是她可有说过将秦王府重新归还给我们?那座秦王府,原本是我们的齐王府!”贾荃一直竭力压制的怨愤终于冲破了堤坝,汩汩涌出,“这几年你刻意讨好皇后,指望着她看在你是她侄儿的份上提携于你,可是结果呢?她确实大力提携了娘家侄儿,只不过那个侄儿不是你,却是贾谧那个黄口小儿!如今朝堂之中逢迎贾谧之人趋之若鹜,却有谁将你这个齐王放在眼里?”

司马冏暗暗掐住了自己的掌心,知道每当母亲发作的时候,断没有自己插嘴的余地。何况贾荃说得没错,这几年皇后贾南风最钟爱的后辈,便是贾午之子、过继给贾家承嗣的贾谧。相比起贾谧这个年纪轻轻就跻身高位的表弟,齐王司马冏这几年一直表现暗淡,只能靠着当初诛灭杨骏的功绩在左军将军的职位上徘徊不前。

“贾谧今天是丧主,想必又出尽风头了吧?你是左军将军,他是后军将军,可你齐王的爵位还压过他鲁国公一头呢,你怎么就不能争点气?!”看着儿子颓唐的模样,贾荃恨恨地站起身,拉住司马冏的胳膊将他拽到母亲李婉的棺木前,随即“当啷”一声,将一把匕首抛在了司马冏身前。

“我现在要你当着外祖母的面,歃血盟誓!”见司马冏显然被那把匕首吓了一跳,贾荃一脚将匕首踢得离他更近了些,“快点。我说一句,你念一句!”

“是。”司马冏无法违抗母亲,只好抓起那把匕首,避开经脉,在自己左手腕上斜斜划了一刀。

血珠争先恐后地从伤口中涌出,司马冏僵直地抬着左手,耳听身边母亲的声音尖锐如刀,在他心中划下永不消失的刻痕:“齐王司马冏在外祖母李氏棺前立誓:终此一生,必掘出郭槐之棺,将外祖母与外祖父合葬一穴!若无法达成此誓,则母亲死不瞑目,父亲在天之灵不得安生!”

“娘!”司马冏大骇,一把抛开带血的匕首,眼睛直勾勾地盯住了贾荃枯槁的面容,“娘,我不能!”

“你能,你必须能!”贾荃一把扯出被司马冏无意识抓住的裙摆,冷静得几乎残酷地道,“别忘了,潘岳现在就在洛阳,只要有他辅佐你,你还愁胜不过贾谧那个孺子?”

“我知道檀奴叔叔回到了洛阳,可是他已经辞官闲居不问世事,我几次拜访他都不想见我,我……”

“你何必管他想的是什么,你要想的是如何获得他的忠心!”司马冏还没说完,贾荃就决绝地打断了他,“昔日刘备三顾茅庐得到了诸葛亮,你的条件,可比刘备强多了吧!更何况你父亲的临终遗言,我不信潘岳他会忘记!”

“母亲说得是,儿子这就去求见檀奴叔叔。”司马冏右手掐住流血的左手腕,踉跄着就想站起身来。

“慢着!”贾荃喝止了司马冏的努力,“你把刚才我说的誓言发下了再走!”

“是。”司马冏垂下眼,避开了贾荃眼中疯狂的光芒,终于沉声道,“齐王司马冏在外祖母李氏棺前立誓:终此一生,必掘出郭槐之棺,将外祖母与外祖父合葬一穴。若无法达成此誓,则母亲死不瞑目,父亲在天之灵不得安生!”

沿着洛阳城内最繁华的铜驼大街一直往南,出宣阳门再走四里,便是烟波浩渺的洛水。自曹魏定都洛阳以来,中原地区日渐安定,洛阳城中人口也越来越多。由于洛阳城内地价昂贵,一些百姓便在南城墙外与洛水之间的土地上盖房居住,渐渐形成了衢巷相通的定居点,与城内一样以“里”规划命名。而德宫里,便位于洛水河畔,与城外的禁军大营遥遥相望。

四年的长安令任期届满之后,潘岳与妻子杨容姬再度回到了洛阳,不过这次除了夫妇二人与老仆李伯,他们还带回了在长安出生的爱女金鹿。由于对仕宦生涯已经感到厌倦,加上母亲邢夫人年老多病,潘岳辞掉了朝廷将他任命为博士的诏命,打算从此再不过问世事,与爱妻幼女悠游终老。

由于一向为官清廉,潘岳囊中并无多少积蓄,失去俸禄之后更是连在洛阳城内租房都负担不起。于是只好在潘家亲族的帮衬下,在洛阳城外的德宫里买了一块荒地,修筑房屋,开垦菜园,种植桃树,甚至还养了几只羊,以羊奶换取生活之资。

潘岳多年在外为官,母亲邢夫人一直由兄长潘释赡养。这次潘岳因母疾辞官后,便将邢夫人接来与自己同住,杨容姬更是日夜侍奉汤药,悉心照料,终于将邢夫人的身体调养过来,一切正如潘岳在新作《闲居赋》中所写的那样:“体以行知,药以劳宣,常膳载加,旧疴有痊。席长筵、列孙子,柳垂阴,车结轨。陆摘紫房,水挂赬鲤,或宴于林,或楔于泛,昆弟斑白,儿童稚齿。”——潘岳期盼多年的天伦之乐,如今终于算是实现了。

这一日,杨容姬陪邢夫人携带老仆李伯到城内拜访亲友,潘岳则与女儿金鹿留在家中。他到菜园里锄去了杂草,又割了草料洒进羊圈喂了羊,女儿金鹿则挎了一个小篮子,小鹿一样欢快地跟在潘岳身后,采了半篮子各色各样的野花。

等到家中杂事忙完,潘岳便坐在桃树下的竹席上,微笑着看金鹿把采来的野花捧成一捧,一股脑儿洒在了潘岳的衣襟上。

“爹爹,爹爹,这些花都叫什么名字呀?”四岁的小女孩爬上潘岳膝头,眉眼弯弯,笑着露出一排洁白整齐的小乳牙。

潘岳好不容易有了这个女儿,自然是有求必应,一手将金鹿搂在怀中,一手拈起衣襟上一朵黄心白瓣的小花:“这是蓬草。因为刮风的时候茎叶时常在半空飞旋,又称为‘飞蓬’。《诗经·卫风》里说:‘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就是说思念故人,以至于头发乱得如同飞蓬一样……”

“为什么思念故人就不梳洗呢?要是娘看见,肯定骂他是个大懒虫。”金鹿把一朵蓬草花插在潘岳的鬓边,嘻嘻地笑着。

潘岳宠溺地捏了捏女儿凝脂般的小脸,没有多加解释。“岂无膏沐,谁适为容?”这种美人独居、知音寥落、英雄无用武之地的苦楚,希望他的金鹿永远不要经历才好。

“这朵花最漂亮,它叫什么?”四岁的女孩没有追问下去,注意力很快转移到一朵粉红色的硕大花朵上。她双手捧着那朵花,凑到潘岳面前,笑容比花朵更加娇艳:“爹爹,爹爹,告诉我嘛。”

“这是木槿花,上古时期又叫做‘舜’。”潘岳将花朵簪在了女儿的小圆髻上,粉红的花朵显得那张小脸越发晶莹如雪,灿然如画。

金鹿抬起小手小心翼翼地摸了摸头上的花,轻轻晃了晃脑袋:“爹爹,我戴着好看吗?”

“好看,爹爹的女儿,自然最好看。”潘岳满怀骄傲地在金鹿脸颊上轻轻亲了亲,又坐直了身子道,“《诗经》里也有关于这种花的句子:‘有女同行,颜如舜英。将翱将翔,佩玉将将。彼美孟姜,德音不忘。’就是说女子不仅要有花朵一样的美丽,还要有让人钦慕的德行……”

“爹爹好厉害,什么花都能说出诗来。”金鹿还小,没有心思听潘岳讲什么德行,自顾把那些花儿捧起,一股脑儿都抛在了潘岳头上,咯咯地笑了起来。

“又胡闹了。”潘岳无奈地嗔怪了一声,任由金鹿把掉落的花朵一次次抛回他头上,直到女儿闹够了,才伸手拂下头上花瓣,却蓦地被溅上了一点冰凉。他抬头看了看天,发现乌云不知什么时候已聚拢起来,头顶黑压压的一片,连忙站起身收拾竹席,带着金鹿回屋内避雨。

夏日的雨积蓄良久,来势汹汹,不一会儿便从零星雨点变成了倾盆大雨。金鹿看着密集的雨丝十分有趣,便偷偷跑出去站在屋檐下,伸手去接成串滴落的水珠。

“小心淋湿了,快回来!”潘岳不放心地唤道。

“在屋里也会湿,我知道的!”金鹿转过头,调皮地朝潘岳嘟了嘟嘴。

仿佛为了回应女孩儿的话,滴答一声,一颗硕大的水珠从屋顶落下,将潘岳的棉布单衫洇出一片大大的水痕。他连忙退开一步仰头望去,果然发现房顶的茅草抵挡不住磅礴的雨势,已经开始漏雨了。

根据以往的经验,最初的水滴很快就会演变为淋漓的水帘,于是潘岳熟练地冲进厨房,搬出一堆锅碗瓢盆,一个个地安放在房间漏雨之处。

大门外忽然传来了一阵敲击声,原本笑嘻嘻跟在潘岳身后转来转去的金鹿一下子跳了起来:“肯定是阿婆和娘回来了,我去开门!”说着,一把抄起她那柄画着小花的油纸伞,蹬蹬蹬地跑了出去。

潘岳轻轻地笑了笑,展开一卷防水的油布,将它严严实实地罩在屋角的书箱之上。对于这清贫陋室而言,这些书就是最值钱的东西了。

耳听大门吱呀一声打开,金鹿的脚步声又欢快地跑了回来,潘岳一边掖着油布角,一边笑道:“金鹿你听,雨点打在陶碗和木盆里的声音是不是不一样?”

“爹爹,我来帮你接雨!”金鹿兴冲冲地跑到一个依然漏雨的角落,放下手中容器,“爹爹你听,这个声音是不是又不一样?”

“你阿婆和娘呢?”潘岳到现在都没有听见邢夫人和杨容姬的声音,疑惑地转头去看金鹿,才发现女儿手中捧着一只碗,正仰头接着房顶上漏下的雨水。

仿佛被黑暗中一缕幽光刺到,潘岳瞳孔微微一缩,立刻走到金鹿面前。他没有看错,此刻金鹿手中捧着的那只碗绝非自己家里的平凡器具,而是一只晶莹剔透、宝光流转的琉璃碗!

“这是哪里来的?”潘岳惊问。

“一个大哥哥送给我的。”金鹿以为潘岳要抢自己的宝贝,噘着嘴把琉璃碗往怀中藏了藏,“爹爹,这个碗好漂亮,我可以用它吃饭吗?”

“什么大哥哥?”潘岳警觉地朝着门外望去,这才发现屋檐下不知何时已站着一个人,头发都被雨水浇得透了。那人见潘岳的目光落在自己身上,连忙抬起袖子擦了擦脸上滑落的水珠,拱手行了一个子侄辈的见面礼:“山奴见过檀奴叔叔。”

“草民不知齐王殿下光临,有失远迎,还乞恕罪。”潘岳的眼神凝了凝,索性走上几步,作势要跪下行礼。

司马冏哪里敢受潘岳跪拜,慌忙伸手扶住了他,口中急道:“檀奴叔叔如此见外,是要折煞山奴吗?”

潘岳没有理会司马冏,站直了身体走回金鹿身边,弯下腰哄道:“金鹿乖,那个琉璃碗不是我们的,你拿去还给齐王殿下好不好?”

“可是,可是他明明说了送给我的……”金鹿从潘岳身边歪过头偷偷看了一眼司马冏,手指虽然紧紧攥着琉璃碗,却依旧听话地将琉璃碗举到了潘岳面前。

“檀奴叔叔,那确实是我送给金鹿妹妹的,岂有送出去又收回的道理?”司马冏见自己此话一出,小女孩的脸上顿时露出欢喜的笑容来,连忙变戏法一般打开了一个匣子,笑着道,“这组琉璃碗是我出生时武皇帝赐下的,一共六个颜色不同,都送给金鹿妹妹玩吧。”

“这么贵重的东西,草民一家可享用不起。”潘岳不顾金鹿满是委屈的眼神,伸手取过她手中的琉璃碗,却不妨将里面接的小半碗雨水泼了出来,全溅落在屋内所铺的簟席之上。

“叔叔这是何苦呢?”司马冏眼睁睁地看着潘岳将那只琉璃碗放在自己脚下,知道若是往常,他此番必定要对自己下逐客令了,顿时苦笑道,“这么大的雨,叔叔不会是想把我赶出门去吧?”

潘岳看了司马冏一眼,见年轻人的头发和衣衫都被雨打湿了,湿漉漉地贴在身上,越发显出单薄伶仃的意味,心下一软:“殿下若是不嫌寒舍简陋,就等到雨小了再走吧。”

司马冏等的就是这句话,心中再三感谢了这场及时雨,脱下鞋子走进了室内。见一个接雨的水碗已经快要满了,司马冏眼疾手快地取过一只琉璃碗换了上去,又招呼金鹿学着自己的样子,把那几只琉璃碗都搬了进来。

潘岳看了一眼他们的小把戏,却也懒得再说什么,只找了一块抹布,擦拭着室内被雨水打湿的地方。

“叔叔难道不觉得,你现在的境况就和这些琉璃碗一样吗?”司马冏试探着问了一句,见潘岳只是满怀慈爱地看着金鹿玩耍,便径直说下去,“叔叔有盖世之才,如今却闲居在这风雨不禁的陋室之中,上不能为国效力,下不能为己伸志,岂不就像价值连城的琉璃碗用来接雨水一样,让人扼腕痛惜?我就不信,叔叔真的甘愿无所作为,就此终老于林泉之下?”

“殿下不必多说,看看我写的《闲居赋》就明白了。”潘岳眼神只盯着金鹿,淡淡回答。

“我当然看过,不仅看过多次,我还能背诵下来!”司马冏委屈地涨红了脸,大声道,“‘寿觞举,慈颜和,浮杯乐饮,丝竹骈罗,顿足起舞,抗音高歌,人生安乐,孰知其他。’——可是我不信,不信叔叔你真的‘人生安乐,孰知其他’!我父亲临终时嘱咐你实现他未竟的理想,你不应该忘记,也不可能忘记!”

“看来殿下还是没有仔细看。”潘岳见金鹿玩水,将她垂下的衣袖挽了挽,沉声道,“‘退求己而自省,信用薄而才劣,奉周任之格言,敢陈力而就列。几陋身之不保,尚奚拟于明哲,仰众妙而绝思,终优游以养拙。’经历了杨骏之祸,牢狱之灾,我如今已知道自己德薄才劣,根本承担不起你父亲的宏图大志。如今殿下执掌三千禁军,自保绰绰有余,我也算是勉强尽到了对你父亲的承诺。所以就请殿下放过我,让我平平安安守着女儿长大吧。”

“你让我放过你,可是谁又放过我?”司马冏藏在袖子里的手狠狠掐了一下左手腕,夏日单薄的衣袖上顿时浸出一片濡湿。

“哎呀,大哥哥流血了!”金鹿原本一边玩着琉璃碗一边偷看潘岳和司马冏的动静,此刻乍见司马冏的衣袖上鲜红一片,吓得惊呼一声,一头扑进了潘岳怀中,“爹爹爹爹,快叫娘回来,给大哥哥治伤!”

“我习惯了,没事,只是抱歉吓到金鹿妹妹了。”司马冏偷觑了一眼潘岳的表情,故意将手臂折到背后试图遮掩血迹,尴尬地笑了笑。

潘岳皱了皱眉。虽然看得出司马冏欲盖弥彰的做派,到底忍受不了他受伤流血的事实,便拍拍金鹿的小脑袋以示安慰,站起身取下了杨容姬惯用的药箱。

“烦请殿下伸手。”潘岳从箱子里拿出一瓶止血药粉,走到司马冏身前,见司马冏仍旧固执地摇头,潘岳隐隐怒道,“若非殿下身体乃齐献王所赐,殿下爱怎么作践,草民根本不敢阻拦。”

听潘岳提到了死去的父亲,司马冏眼中波光一动,顺从地伸出右臂,撩开了衣袖。

潘岳拔开瓶塞,将内中药粉细细倒在那道两寸多长的刀口上。忽然,他眼神一凝,伸手将司马冏的衣袖掀得更高了些,那白皙手臂上一道道交错的笞痕便一览无遗地暴露在眼前,有些痕迹已经浅淡,有些却依旧发红发紫,显然绝非一日造成。

见潘岳盯着那些伤痕发愣,司马冏慌忙掩下衣袖,后退了一步。

“是太妃打的?”潘岳看着年轻人躲闪的眼睛,一针见血地问。

“是……”司马冏低下头,似乎竭力想掩饰自己的慌乱,“是山奴不肖,庸碌无为,折堕了齐王府的名声,所以母亲才施以教训……”

潘岳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用干净的绷带缠好司马冏的刀伤。脑海中无法避免地浮现了齐国太妃贾荃的面容,潘岳忽然觉得,那偏执得闪闪发亮的目光,就算自己也承受不起,更遑论面前这个无法逃避的年轻人。

敏锐地觉察到潘岳骤然柔软下去的神情,司马冏知道机不可失,就在潘岳堪堪缠好绷带的那一刻,双膝一屈跪在了地上:“山奴不知该如何才能不辜负父亲的贤名和母亲的希望,还请檀奴叔叔教我!”说完,深深地俯下身去。

“爹爹,大哥哥好可怜,你帮帮他吧。”金鹿走过来倚在潘岳腿侧,轻轻扯着他的衣摆。

以司马冏齐王之尊,潘岳根本当不起他的跪拜,然而这一次他却出乎意料地没有回避。

一手揽着金鹿,潘岳伸出另一只手,轻轻抚过了司马冏匍匐的脊梁。年轻人的后背瘦削,坚硬的脊骨在潘岳手指下寸寸分明,就像是一节节锋锐的刀刃,硌得他的手微微发疼。

“檀奴叔叔,求你教教我该怎么做……”司马冏埋首于地,声音已经带了哽咽。大雨还在下,成串的水流从小屋的房顶渗漏进来,不知不觉已经注满了陶碗和木勺,开始沿着地板上铺的竹席蔓延开来。冰冷的雨水浸入了司马冏的双膝,却比不上潘岳的沉默更让他心惊胆寒。

潘岳后退一步避开水渍,将容器中满盈的雨水泼出屋外,又拿出一条干布巾擦着簟席上的水痕。他面无表情地做着这些事,见司马冏还是泥塑一般伏在地上,终于忍不住道:“殿下请回去吧。你为皇后除去了楚王和秦王,又是她的亲侄,何必来问我以后该怎么做。”

“我是皇后的亲侄子不假,可我姓的是司马,皇后另一个亲侄子贾谧才姓贾呢。”司马冏脱口而出这句话,带着无法遏制的憋屈和愤懑,“所以不管我怎么做,皇后都不会真正信任我,一心只会重用贾谧!如今贾谧的风头已经盖过了太子,说不定什么时候,这司马家的天下就要改姓贾了!”

“殿下慎言!”潘岳蓦地喝止了司马冏,“我听说皇后之母郭夫人生前对贾谧管束甚严,特别教导他要礼敬太子,恪守人臣本分。而贾氏外戚贾模、裴頠虽然参与朝政,却也尽忠职守,并无任何僭越之事。如今四海升平江山稳固,殿下怎能口出如此狂悖之语?”

“郭夫人深明大义,自然可以劝谏皇后约束贾谧善待太子,可是她如今却已经过世了!”司马冏跪直身子,目光炯炯地望着潘岳,“这天下的局势,又再度出现了分歧,所以我才想问问檀奴叔叔,如果现在你面前的人是我父亲,你会劝他如何行事?”

“如果现在我面前的人是你父亲,他根本不会问我该如何行事。”潘岳见司马冏迷茫着没有领悟自己的意思,轻轻叹了一口气,“我只问殿下一个问题——你要做到什么地步,才会觉得自己成功?”

“我……”司马冏张了张口,愣了一会儿才答道,“我自然是想继承父亲的遗志,做司马家的贤王,匡扶社稷,造福黎民。”

“既然是这样,殿下为何还耿耿于怀于无法得到皇后的宠信,却忽视了另一位名正言顺的社稷之主?”

“你是说天子吗,可是大家都知道天子他……”司马冏看着潘岳略显失望的表情,心头狂跳,脑子也飞速转动起来。忽然,他眼前一亮:“檀奴叔叔的意思是——东宫太子?”

“若是你父亲在,他自然知道该怎么做。”潘岳点了点头,走到房檐下拧着浸透雨水的湿布巾。金鹿则蹦蹦跳跳地跟出去,抬头看着雨势减小缓缓放晴的天空,叽叽喳喳地问能不能看到彩虹。

司马冏松懈下长跪的身子,毫无仪态地坐在了簟席上,仿佛一个在水中挣扎了许久的人终于上了岸,精疲力竭却又满怀希望。是啊,他以前怎么就没有想到呢?皇后贾南风虽然专权,却只囿于宫城一方之地,这九州大地上掌握兵权的,可切切实实都是司马家的诸侯王。而贾南风一直无子,太子司马遹作为当今天子司马衷唯一的儿子,将来继承皇位几乎毫无悬念。要实现母亲逼自己承诺将外祖父母贾充李婉合葬的誓言,唯有彻底打败贾谧和贾南风,那唯一可以借助力量对抗贾家的人,自然只有太子司马遹了!虽然现在太子弱势,却始终占据着名正言顺的主君名分。只要自己能多维护太子一分,就能大大提高自己在司马家宗室里的人望,日后也可凭借太子和司马氏宗室的力量压制贾家,开辟出自己的天地。

潘岳说得没有错,若是父亲司马攸还活着,他此刻必定义无反顾地尽心辅佐太子,根本不会纠结于如何在贾南风面前与贾谧争宠。

仿佛在荆棘丛中跋涉了许久的人终于发现了另一条道路,司马冏的心顿时与天光一样透亮起来。他豁然起身,寻思着如何去找潘岳道谢,却听到外面传来了金鹿一声惊呼:“哎呀!”

“怎么了?”司马冏知道潘岳极为疼爱这个女儿,连忙跑出门去,却见潘岳冲进雨地里,从小院一侧的小屋内将金鹿抱了出来。

“都说了别急着去厨房,看这下子鞋子全湿了。”潘岳蹚着水将女儿抱回门廊上,脱下了她湿透的绣花小红鞋。

“我想去取蒸饼,却不知道厨房里都是水……呜呜……”金鹿把冰冷的小脚丫放在潘岳怀中,抽抽噎噎地看着潘岳把它们擦干。

“金鹿妹妹是饿了么,我去给你拿蒸饼。”司马冏此刻已经看出来,方才不仅正房漏雨,厨房里漏得更厉害,一些木制炊具甚至已经在水流里漂浮起来。于是他脱下鞋袜,掖起衣衫下摆,打算蹚水进厨房里去。

“我没饿,我是想拿蒸饼给大哥哥吃……”金鹿手里还攥着一只光滑透亮的琉璃碗,腮边挂着的泪珠却比琉璃更加晶莹剔透,“大哥哥送我礼物,我也要送他礼物……”

“爹爹刚才不是说过,让你把这些琉璃碗都还给齐王殿下吗?”潘岳给金鹿换上干净鞋袜,口中哄道,“金鹿乖,爹爹明天给你削水果小鸭子,你是想要桃儿还是李子……”

“檀奴叔叔!”司马冏见金鹿满是不舍,忍不住道,“就让金鹿妹妹留着玩吧。她也是世家千金,喜欢这些金玉宝器本就寻常,何必委屈了她?我府上还有不少这些东西,改日都送来让金鹿妹妹挑选。”

“金鹿还是小孩子,就算喜欢金玉,也和喜欢一朵花,一把伞,一个水果小鸭子没有区别。”潘岳将琉璃碗从女儿手中取下,和着屋内另外五只琉璃碗摞在一起,双手捧还给司马冏,“请殿下收回。”

“不,我不会收回。”司马冏忽然正了正自己的衣衫,鼓起勇气深深作了一个揖,“家父生前就与叔叔为儿女定下了婚姻之约,那么这套琉璃碗,就算是我送给金鹿妹妹的定亲聘礼吧。”

“殿下天潢贵胄,草民一家高攀不起。”潘岳见司马冏背着手不肯接那琉璃碗,便径直走到小院大门口,将琉璃碗放在了门外,躬身道,“既然大雨已停,殿下请回吧。”

“我知道,诸侯王的婚姻都归宗师府掌管,现在我无法做主娶金鹿为正妃。”司马冏咬了咬嘴唇,终于走出了木板拼凑的院门。“可是等金鹿长大了,我就可以做这个主了。一定会的!”他看着站在潘岳身后头戴木槿花的小女孩,仿佛发誓一般留下这句话,弯下腰抱起那摞琉璃碗,僵硬地转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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