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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1978:致富从挖宝开始 第216章

作者:丰泽芳菲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02-09 02:03:29 来源:小说旗

“来做媒?”

李母随即反应过来,眼睛瞬间亮了,真是瞌睡来了就有人送枕头,她正为李婉的亲事头痛呢。

“啊,她姑,你快进来坐,快进来坐。”

“这位是......”

等坐了下来,李母才有空打量跟在后面一起进来的林雪,本想问是您的儿媳妇,但林雪的年纪对不上。

明信妈接过李婉倒的茶水,正想开口介绍林雪,却不想这个时候门口又传来脚步声。

刚才进来时,大门忘了关,门外的直接走了进来。

“哟,家里来了客人啊?”

进门的人是村子里的赤脚医生,一个当初第一届知识青年下乡的老届知青,后来受不了农村的苦,再加上年纪大了,就和村里的一位男青年结了婚。

现在夫妻俩孩子都有四个了,最大的有十七岁,最小的十岁。这位名叫苏玲的女知青也歇了回城的心思,一直在村子里驻守卫生室。

“苏医生过来了,你来的正好,坐下来一起喝茶。”李母又拿了个茶杯给苏玲倒了杯茶。

苏玲来村里已经快二十年了,自然见过明信妈,礼貌的对她点了点头,说道:“我先给婉婉换个药,等会再喝茶不迟。”

屋里的人都是女人,李母将大门关上,苏玲让李婉将裤筒撸上去。

李婉因为受伤,穿的裤子裤筒特别宽松。

伤口就是腿弯上面一点,大腿肉侧靠后。

也是到了这时,明信妈和林雪才知道李婉受了伤。

当时李婉从拖拉上跳下来,被铁丝勾住,由于往下坠的力道,伤口是撕裂伤,还缝了三针。

李母看着闺女狰狞的伤口,担忧的问道:“苏医生,婉婉这伤口不会留下后遗症吧?”

“后遗症?”苏玲一时没听懂她的意思,以为她是想问会不会留疤,“伤口好了,会留疤,不过在这个位置没多大关系,随着时间推移疤痕会慢慢淡化。”

“这个位置的疤痕我们农村人不介意,我担心的是这个伤口以后好了会不会影响走路?”

“不会影响走路,这个伤口只是皮外伤,伤口看着狰狞,其实没有伤到血管筋脉。”

苏玲一边回答她的话,一边麻利的清洗伤口,消毒,上药包扎。

李母一颗心落了地,“没有影响就好,我这几天心一直悬着,就怕影响以后行走。”

苏医生包扎后,见他们家有客人,喝了杯茶就离开了。

等送苏医生离开,李母见明信妈和林雪都一直关注着李婉的伤。

便知道她们好奇这伤是怎么弄的,便给她解释道:“冬月的时候,我家亲戚帮婉婉介绍了一个对象,男方是村里的拖拉机手。”

“我家这孩子比较腼腆,被村子里的人一调笑,受不住便在车子还没有停稳的时候跳了下来,结果被铁丝勾了一下大腿,好在冬天穿了两条裤子,否则伤口会更严重。”

“男方眼看着出了这种事,便以相亲见了血为由,说这门亲事不合适,拒绝了。

相看不成,现在连累我们婉婉受伤不说,名声还难听。如果你们不介意婉婉这件事,就说说你想给我们说亲的男方情况。”

明信妈和林雪相视一眼,没想到李婉之前还遇上过这么糟心的事。

如果当初没有受伤一事,是不是李婉就和男方相亲成功了?

林雪没觉得李婉的名声有什么影响,心里还在暗暗庆幸,还好受伤吹了,要不然哪还有她的事。

林雪其实进来的时候就有仔细打量过李婉,李家人的皮肤都长的白皙。

而李婉因为是女孩子,不是家庭的主要劳动力,所以单从皮肤上看,根本不像农村姑娘。

再加上她长得眉清目秀,身材高挑,这模样就算放在城里,也是数一数二的美人胚子。

刚刚因为提及被男方拒绝这事,眼眶微微泛红,看起来更是我见犹怜。

林雪一个女人见了,就心起怜悯之心,更别提男人见了会怎样了,也难怪她家刚子对她念念不忘。

林雪的神色自然落入了明信妈的眼里,见她没有反对,便和李母说起了林家以及林刚的情况。

李婉一听是林刚,神色微微一愣,这个人她有些印象。

当初信誓旦旦的说要娶她做媳妇,并一生对她一人好的男人,她只当他说的是疯话,只不过是对她见色起义而已。

却不想这段日子男人没了踪迹,原来是去了外地上班了。

既然已经是正式工人了,为什么还想娶她一个农村姑娘。有了工作城里姑娘也娶的到。

“林刚那小伙子我认识,和我家明信玩得好,长得周正,现在又有了正式工作,你家婉婉嫁给他,总比嫁给农村人一辈子种地强,你说是吧?”

李母听了这话,点了点头:“你这话虽说说的有理,但他已经是工人了,怎么还想着找农村姑娘,在城里找个有工作的姑娘应该也不难吧?”

这个情况明信妈不了解,不好乱说,便转头看向林雪。

林雪喝了口茶水,先作了自我介绍,然后才说起林刚以前来过村子的情况。

“这也许就是缘分吧。我们家没有亲戚在你们村,刚子却和明信玩的好,跟着明信来走了一次亲戚,就认识了李婉。

这不他被家里逼婚,就想着派我和明信婶子来走这一趟。李婶您放心,我家里人对他找对象,不在乎农村人还是城里人。”

听着这一家人算是明事理的人,李母心里对林家满意不少。至少家里长辈不反对,那她闺女嫁过去就能少很多矛盾。

“那如果他们成了,婉婉是呆在农村还是跟着男人去单位?”

明信妈和林雪听了都微微一愣。

明信妈猛地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哎呀,我忘了和你说这事了。他们家以前也是住在农村,就小河村,距离我们村也有十里地。”

“后来,家里小闺女嫁去了城里,城里的亲家有门路,把他们家的老大老二弄去了城里供电所当临时工。老三也就是和你说亲的刚子,花钱买了个名额去了发电场上班,现在他们一家人都在城里。”

林雪心里隐隐有些自得,补充道:“现在就我留在县城,我爸妈和大哥二弟都去了省城发展,要不然这次来你家说媒的就是我妈了。婉婉如果嫁给我们刚子,不用呆在农村,她是愿意跟着刚子去单位,还是跟着我妈去省城都可以。”

“去了省城?”

别说李母了,就是明信妈也是刚知道林家已经去了省城。一年前还听说在县城发展,怎么转眼就去了省城?

李母心里是既高兴又心酸,如果婉婉和他们家成了,那不是得远离娘家,去那举目无亲的省城?

万一受欺负了怎么办?

娘家离得远,想帮她都帮不了。

林雪点头:“对,我小妹现在生了孩子,随丈夫去了省城。我大哥和二弟现在在省城开了两家粉面馆,生意还不错。以后大概会在省城安家,我爸妈去给他们帮忙了。”

李母眼神闪烁,林家条件这么好,那婉婉嫁去他们家那和掉进福窝里有啥差别?

李婉心跳有点加速,她没有想到林家条件这么好,以前她看林刚油嘴滑舌的,说实话有点看不上。

现在不同,她的名声在十里八乡不太好,如果嫁给林刚,就可以远离村子里的流言蜚语。再说林刚的条件非常不错,嫁给他是赚了。

别说李婉现实,在两人没有感情基础的情况下,女人对于嫁人,第一个考虑的自然是家庭条件和自身条件。

在两个条件都让女方满意的情况下,两人才有后续的发展,才有可能更进一步。

林雪表示,自家林刚年纪不小了,家里人的意思是尽快成亲。

李婉是见过林刚的,林刚的外在形象是非常不错。林家就没有长得歪瓜劣枣的人,当事人李婉满意,李母也没有什么好说的。

彩礼农村大多是几十块,条件好点的一百块。

在林家说彩礼给两百块的情况下,李母一句反对的话都说不出口,便点头同意了。

初步达成共识,林雪的意思是现在说好,等下次林刚抽时间回来,他们想把过彩礼和成亲一起办。

李家人想到林刚要上班,可能是没多少休假的时间,便同意了。

李婉等明信妈和林雪走了,脑子还是懵的。

早上起床时,她妈还在为她的亲事操心,现在才过半天,她的终身大事就解决了?

李母送走客人,走到闺女房间,看闺女呆呆的模样,还以为是少女思春,心里叹了口气。

她走到她身边坐下,轻声问道:“婉婉啊,你和我老实说,那林刚长得怎样?你和他接触过,觉得他人怎么样?主要是可不可靠?”

李婉小脸通红,眼神有点闪躲,“今天你也看到了林雪长得怎样,他和林雪五官有点相似,个头比我高一个头。至于人品嘛,我不知道。但我想既然现在他发达了,还想着来我家说亲,应该是个有担当的男人吧。”

不像上次的男方,在她受伤后,毫不留情的抛弃。

李母听了李婉的话,心里稍放心不少。

实在不行,等过彩礼时,如果林刚不好,他们也可以拒绝。

......

林雪的电话打到省城,刘小娥得知李婉还没有说亲,他们家里已经同意这门亲事之后,高兴的合不拢嘴。

“今天已经是初五了,老三,你跟单位请几天假,我和你一起回去过彩礼。”

这次回去过了彩礼,顺便让两人登记结了婚,酒席等以后有时间再办。

刘小娥这次对林雪的雷厉风行很满意,现在在省城回一次老家不容易,如果能一次性把事情办圆满了,也省得来回折腾。

谈及婚事,林刚也有点害羞,但想到每天的收入,他是极不情愿这个时候回去的。

“过彩礼不用着急吧,正月里走亲戚的人多,我和爸摆摊生意不错,耽搁一天就是损失几百块太不划算了。”

林大山思忖一会儿,开口道:“我觉得不用太着急,太着急上赶着,女方还以为我们迫不及待,让人看轻了去。”

世人有时要求女人要矜持,其实男人也是一样的道理,不能太上赶着,要不然也容易让人看轻。

“那你说什么时候去为好?”刘小娥知道自己心太急了,但嘴上不承认。

林大山想着还有几天各单位就要上班了。

等这些人上班了,亲戚之间走动肯定受影响,到时候再让林刚回去一趟。

“等初八这些单位上的人都上班了再说吧,到时你陪她回去一趟。”

林刚挠了挠头,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次来了省城再让他回去上班,他是从心里抵触。

或许是省城摆摊赚钱太容易,养大了他的胃口,让他对上班老实领那三十几块的工资不感兴趣了。

“爸,你说我把工作辞了,来省城跟着你们一起做生意怎样?”

林刚这话问出,心里一直提着,忐忑不安的看向林大山,就怕他爸一个暴起把他揍一顿。

只是让他意外的是,林大山还真认真考虑起这个问题来。

现在在省城,不管是老大老二还是老幺,每天的收入都是别人可望不可及的存在,这让他的眼界也打开了。

并不纠结于那上班稳定的几十块钱。

“这事我考虑几天,你也考虑几天。我顺便和你几个兄弟商量一下,听听他们的意见。”

刘小娥过来顾家帮忙带孩子,和林舒说起林刚不想上班,想来省城学做生意的事。

林舒听了并没有多大意外,换成任何人,在一天赚过几百块以后,还能回去老老实实按步就班的上班打卡,除非那人是无欲无求的仙人。

要不然,很难不让人的心态发生转变。

“你随他选择,如果辞职你让他别浪费了工作指标,可以卖给别人。”

刘小娥有自己的担忧,“你说万一他在省城混不下去怎么办?你是知道的,那臭小子从小就不着调,偷奸耍滑是惯犯,万一摆了几天摊嫌累不肯出摊怎么办?”

摆摊风里来雨里去,可比上班辛苦多了。

林舒听了好笑,“妈,兄弟几个都来省城了,他实在混不下去,就让他跟着顾久涨见识,再不济让他到大哥或二哥的粉面馆帮忙,最低几十块钱的工资不比他在单位上班差。”

当然,这是相对于目前的情况来说。换作是以前林家的情况,单位的正式工名额是弥足珍贵的,说什么也不可能放着正式工人不当,去当地摊主。

摆地摊也是林刚的一个过渡期,一个踏板而已。

看在他现在有上进心的份上,林舒虽然和林刚从小不对付,但该帮的时候还是要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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