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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80:我的文艺人生 142 格非和余桦

作者:森外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02-01 11:01:34 来源:平板电子书

在中途会议休息时间,方明华刚出会议室想透透气,就看到楼道里有一群年轻人。

站在最后面的那个青年吸引了方明华的目光。

看样子很年轻,比自己的年龄还小,学生模样,背着一个绿挎包样子很腼腆,楼道里别的青年看到自己喜欢的作家出来,蜂拥而上,签名的签名、递稿子的递稿子。

唯独他,站在人群后面,一副想上前去又不敢上前的模样。

方明华给几位女青年签名之后,看到站在不远处的他,想了想就主动过去招呼。

“你好,这位同学。”

“你好,方编辑。”看到有人主动招呼自己,这个男生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你是来找人签名?还是?”

“是找人签名不,不,我是来投稿的。”男生赶忙从绿挎包里拿出一沓稿子双手递给方明华。

“我是华东师大中文系学生,叫刘勇,今年大三。”男生镇定了些,开始自我介绍。

方明华刚准备翻开他递过来的稿子,听到他的自我介绍,抬起头看着对方,感到有些惊讶:“伱是华东师大的?叫刘勇?”

“对,这是我的学生证。”男生以为方明华不相信,就要从书包里掏学生证。

“不,不用。”

方明华拦住对方的举动,仔细看起稿子来。

竟然是一篇意识流!

可惜的是,或许是没有经验,又过于突出用这种写作手法,导致通篇结构不合理,到最后纯粹陷入心里呓语。

这不是意识流啊。

这是一种自嗨,作者梦中呓语。

不过行文之间,还是能感觉到作者的才气。

文章也不长,也就五千字左右,方明华看完后,看着一脸期望的男生说道:“对不起,这篇我无法采用。”

看到对方掩饰不住失望的表情,方明华继续说道:“你很有才气,掌握一些意识流写作技巧,但是过于注重写作技巧,我称之为炫技。”

“这是一些有很文学潜力的新人作者所犯的通病。我觉得你不要过度炫耀写作技巧,先把故事讲好。意识流写作本来都容易陷入一种自我炫耀的怪圈里,你尤其要注意。”

“譬如这一段,用了隐喻、掉书袋其实没必要,你老老实实写就行。朴实的文字反倒比你搞这些更加能打动读者的心。”

“那不就不是意识流了吗?”刘勇问道。

“为什么非要用意识流呢?难道就因为他从西方传来,所谓的高级?”方明华反问道。

刘勇点点头,他的确是这么想的。

“刘勇同学,我建议你去看看我刚不久在文艺报上的发表的一篇文章叫《西方现代派文学优势与局限》,或许对你写作有所帮助。”

“谢谢,方主编。”

“刘勇同学,你文字功底不错,也很有才气,好好写,将来一定会成为一名作家。”方明华又补充了句。

“真的?!”刘勇眼睛一下子亮了。

“嗯”方明华很肯定的点点头。

刘勇拿着稿子高高兴兴走了。

临走时说回去就找文艺报好好学习,再按照你说的修改这篇文章。

方明华看着男生的背影,脸上露出笑容。

从刚才那篇略显幼稚的文章,他已经猜出这位华东师中文系叫刘勇的学生是谁。

再过两年就要崭露头角了吧。

笔名应该叫格非,和余桦等齐名,先锋类作家。

只是,还是大学生的格非都来了,那个牙医余桦怎么还没来呢?

方明华走进会议室,悠悠想着。

余桦真的来了。

带着自己的新写的来了。

只是最近卫生院工作忙,前来拔牙的病人比较多,就他一个牙医实在走不开。

眼看在申城举行的中青年座谈会接近尾声,他急了,上班期间干脆装病,这才得到院长批假一天,就赶往申城。

先是坐班车赶到嘉兴,立刻换乘嘉兴到申城的火车,终于在傍晚时候赶到申城。

出了火车站,他就坐公交直奔申江饭店,结果坐错了车,最后竟然迷路了!

一个小地方的牙医,什么见过这样繁华的都市?

各种霓虹灯看的让他头晕目眩。

最后还是边走边问,等赶申江饭店已经晚上十点。

住哪?

这样的饭店他自然住不起,不过现在不是他考虑的事。

他现在想的是,把这篇稿子交给谁?

无论是编辑还是作家,他都不熟。

想了想,决定找个年轻的,年轻编辑好沟通嘛。

于是他就走到前台,操着不太标准的普通话问道:“请问,在这里开作家研讨会的方明华同志住哪个房间?”

“稍等。”

服务员很快帮他查到房间号。

“404房间同志,这么晚了你还要去吗?作家们估计都休息了。”服务员好心提醒。

“我是他二表哥!”余桦回了句,大摇大摆上了楼。

此时的方明华和陆遥并不在房间,他们俩还有张先亮三人正在逛南京路。

这里距离南京路咫尺之遥,晚上没事干的时候,三人就喜欢一块来溜达溜达。

外滩也去了,不过看到外滩情人墙那份壮观情形,三个大男人都不约而同的选择打道回府。

逛南京路还不错,虽然没有后世繁华,但也是申城的“白菜心心”,这年代,这里还不是步行街,一到晚上车水马龙,分外热闹。

申城服装公司、第一百货公司、上海第一食品公司商店里商品琳琅满目,看的陆遥和张先亮目不暇接。

就是东西太贵了。

买不起啊。

不过在百货公司化妆品柜台边,三个男人还是买了些护肤品,“美加净”牌的。

这是方明华怂恿的,说你们两个老大哥来申城一趟,咋能不给嫂子买点礼物回去?

不知道买什么?

护肤品啊。

只要是女人,都喜欢这个!

我买两套!

一套给女朋友,一套给妹妹!

老妈就算了,估计拿回去就要被骂。

除此之外,方明华还买了两件申城十四羊毛衫厂出品的“金兔”牌羊毛衫送给老爸老妈。

申城货啊。

这个可以让老妈出去显摆显摆。

三个男人购物后,高高兴兴返回饭店,方明华刚上四楼,就看到蹲在楼梯边的余桦。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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