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小说巴士 > 其他 > 可恶!被她装到了[无限] > 44 清醒梦

可恶!被她装到了[无限] 44 清醒梦

作者:艳扶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02-01 10:00:05 来源:平板电子书

直播间沉寂下来。

许久,弹幕滚动。

【我觉得孟恨水不会受到罪罚,逃脱罪罚的人太多,她只是当了正义的枪。】

【如果孟恨水拿着她手里的证据去报警,她也会坐牢吧?而且时间还不会短。】

【同意楼上,苏知渔之死她瞒报,二月桥案她谎报,就连床垫藏蛇案也是她一手设计,我不知道具体死了多少老人,但她杀了人是事实。】

【杀了该死之人算是犯罪吗?】

【算,但我私心觉得可以理解。】

【但归根到底是犯罪,而且孟向江…我不知道当时的具体场景,他把苏知渔追赶到顶楼是真,但是苏知渔很可能是自己不小心掉下去了,孟向江可能罪不至死?】

【我不知道了,我不知道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怎么办,但无论如何该给孟恨水一天,孟昭林必须被曝光!】

的确如此。

沈笑笑问孟恨水:“你有你妹妹的物件吗,如果有的话,我可以帮你确定一下她是生是死。”

“不过,”沈笑笑抓了抓头,“你真的想知道吗?”

如果不去确定,孟春红在孟恨水的心里就可以是一直活着的,她只是不想回家。

而一旦去确定,孟春红便只有一半的几率活在这世界的某个角落,另一半概率,她已经死于某天某刻。

“如果一会儿上身成功,你妹妹便是死了。”

“如果失败了,她便是活着,超管局肯定会让擅长追踪的通灵师帮你找到妹妹!”

沈笑笑有些纠结地看着孟恨水:“你要试吗?”

孟恨水发誓她这辈子都没有面对这么难的选择。

片刻,她艰难道:“你真的可以做到吗,你…你们为什么要帮我?”

“当然可以做到,我很废物的啦,我就只会干这个。”

沈笑笑拍了拍胸脯:“而且你很好啊,要是我姐姐这么没了,我也会把罪魁祸首杀了,统统杀光!”

沈欢欢拽了自家妹妹一下。

沈笑笑捂住嘴巴。

片刻后她不好意思道:“跑题啦,所以你想不想知道啊。”

孟恨水抿紧了嘴唇,视线转了一圈,慢慢落在姜厌身上,此时姜厌正低头看着手腕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如果是你,你会想知道吗?”

孟恨水突然问道。

周围没有人声,姜厌抬起眸:“你在问我?”

孟恨水点头。

“当然要知道。”

姜厌没有任何思考,平铺直叙道。

“如果孟春红死了,你待会儿便可以看到她的灵魂,如果她活着,你不久后也可以看到真实的她。”

姜厌挑起眉:“你见过比这还要上算的买卖么?”

孟恨水直视着姜厌,许久,她点了点头,轻声道:“没有见过。”

说罢她闭了闭眼,像是下定决心般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拿出一个钱夹,而后从钱包的夹层里小心翼翼地抽出一张照片。

是张卡通大头贴。

满脸稚嫩的小女孩在照片里张牙舞爪的,漆黑的眼瞳古灵精怪地转向孟恨水,两只手放在她脸颊上,正在学老虎咆哮。

“这是十几年前我带春红去拍的,那时候三块钱可以拍一板大头贴,她每次考试进步我都会带她去拍,”孟恨水说,“这张照片被她放在铅笔盒里,她失踪后我就随身带着。”

“带了十三年了。”

沈笑笑接过大头贴,而后盘腿坐好,紧接着她从兜里翻出一张昨夜刚画好的符纸,左手的无名指与小指自然弯曲,食指中指夹住了黄符。

晦涩难懂的咒法从她嘴里熟练地念出,沈笑笑闭上眼睛,头发被不知道从哪来的风带起,不知道过了多久,沈笑笑毫无征兆地睁开双眼。

她的瞳孔变成了极为深邃的黑。

今天沈笑笑没有化妆,这如浓墨的眼瞳与她雪白的肌肤形成剧烈的反差,诡异非常。

第一期时姜厌曾让沈笑笑招袅袅上身,但是因为袅袅还活着,所以上身失败,之后姜厌便离开去找袅袅,故沈笑笑招夏晴上身的时候她没有见到,所以这还是她第一次亲面降灵。

不过姜厌先前听沈欢欢说过,只要沈笑笑降灵成功,她的瞳色就会变成对方的瞳色。

如此看来,沈笑笑应该是成功了。

孟春红死了。

沈欢欢不忍地转过脸,孟恨水的身体剧烈颤抖起来。

她认识这双眼睛。

这会儿沈笑笑的面部表情显然是茫然的,她眨了眨眼睛,环顾起四周,直到看到孟恨水,她的视线忽然不动了。

“你…”

孟春红又仔细看了几秒:“你和我姐姐长得好像啊。”

孟恨水哽咽地捂住嘴。

即使早有预料,但被真相击中的那刻她还是感到无法言明的悲哀。孟恨水的情绪破碎到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她断断续续地一边摇着头一边问自己的妹妹。

“你…你今年多大?”

孟春红听到孟恨水的话,直愣愣地盯着她看了许久,忽然仰着脸笑起来。

“原来真是我姐姐,怪不得这么好看。”

“我今年十四啦。”

也就是说孟春红是在失踪一年后去世的。

十三载过去,十三岁就失踪了的孟春红,永远停在了十四岁。

听到这句话的下一秒,孟恨水脸上的泪水完全无法控制地往下流,她呼吸都开始不畅,胸腔几度起伏,但孟春红就像感知不到孟恨水的痛苦与绝望一样,弯着眼睛笑,笑出了一对小梨涡。

“吓死我了,我刚才恍恍惚惚的,还以为姐姐也死了呢,所以小小试探了一下!幸好幸好,姐姐活着就好。”

“所以我这是被施展了召唤术吗?”孟春红左看右看,很是好奇的样子。

沈欢欢点了点头:“只有五分钟。”

孟春红恍然地哎了一声,她又把脸转向了孟恨水,语速稍稍加快。

她认真道:“哎呀,姐姐你不用难过,也不要哭,我过得超开心的,我死掉是因为出了意外,和别人没有任何关系,虽然逃跑后只多活了一年,但那一年我过得特别特别好。”

孟春红从沙发上跳了下来,她像是要说什么关乎姐妹俩的秘密,凑到姐姐耳边,轻快道:“山珍海味吃到吐,绫罗绸缎扔着玩。”

顶着孟恨水茫然的目光,孟春红笑得狡黠又灵动。

“我穿越啦。”

“——羡慕吧?”

孟春红以前叫孟娇。

她不喜欢这个名字,好像她有多娇气一样,她明明一点都不娇气,七岁就可爬树摘果与狗搏斗,八岁就成了称霸一村的小霸王。

牛逼得很。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孟春红小小年纪就懂了人情世故,村子里吃席,她拿着白开水挨个敬酒,敬酒词说得溜到起飞,惊倒一片大人,家家夸她以后会有大出息,孟春红很满意。

她也觉得她会有大出息。

那种称霸十个村的大出息!

不过她爸不觉得她有大出息,一回家就赏她十个脑瓜崩,疼得她呲牙咧嘴,妈妈也让她乖乖在家待着,要有个女孩儿样。

孟春红纳闷得很:“我哪儿不像女孩了?”

难道是她的寸头不像女孩?可这不是因为家里穷没钱买水吗,寸头好洗头啊。

但自那之后孟春红就在意起来。

她开始留头发,八岁的生日刚过,她的头发长过了耳朵,妈妈突然让她用家里的水洗头,孟春红很在意这件事,因为按照常理她都是去村子的小溪边洗头的。

事出反常必有妖,果不其然,孟春红刚洗完头就被爸爸拉着上了村里的大巴。

这是孟春红第一次离开村子,她趴在车窗上看着一堆堆的稻谷越来越远,直觉这个场景很久不会再见。

她的预感一向很准,她的确再也没见到那片稻谷地。

那天,孟春红第一次知道自己不是爸妈的亲女儿,她被她爸揪着后衣领让她对一个陌生臭脸男喊爸,她不说话就狂敲她脑瓜崩。

孟春红身上有两个优点。

敢作敢当,能屈能伸。

为了脑门的健康,孟春红矫揉造作地喊了声爹,这句话被门外的漂亮阿姨听到了,漂亮阿姨把她留了下来。

此后孟春红鬼哭狼嚎了整整三天,她就不该能屈能伸!就不该!

不过这种悲伤在三天后蹭的一下消失了。

漂亮阿姨领来了一个漂亮姐姐,说这个姐姐刚从姥姥家回来,以后两人就同住一个房间睡一张床。

漂亮姐姐歪着头瞅她,过肩的长发柔顺地贴着脸颊,睫毛像个小扇子一样扑闪来扑闪去,孟春红发誓那简直就是电视上才能出现的大明星脸,漂亮姐姐过来拉她小手,孟春红害羞到脸蛋通红。

完了蛋了。

大城市的人果然精于攻心。

孟春红为自己的颜狗本色感到羞愧,但当她抱着漂亮姐姐入睡时,她兴奋地打起小呼噜。

俺老孟头也是有姐姐的人喽!

时光飞逝,八岁的孟娇成为了孟春红,十一岁的孟恨水与她一同长大,两人的关系越来越好,在又一晚抱着姐姐入睡时,孟春红惊讶地发现自己已经记不太清八岁以前的时光了。

她的回忆里满满都是姐姐。

所以她拍醒了昏昏欲睡的孟恨水,像发誓一样说:“我希望就这样永远和姐姐在一起。”

孟恨水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但还是捏了捏妹妹软乎乎的小脸。

“好呀,永远在一起。”

孟春红十三岁那年,长夏市接连出现了好几起拐卖案。

那时候恰逢孟昭林有个升官契机,他要和三个人竞争支队副队长,说不定就可以凭借年龄优势取胜。全家都对这件事很上心,毕竟升官等于涨工资,五个人挤一个四十平米的房子实在是有些难受,柳阿姨老早就想攒钱换个房子了。

那阵日子,孟春红每天都在日记本里偷偷给孟昭林加油鼓劲,根本没在意这劳什子拐卖案。

首先她只有十三岁,谁都救不了,这事儿用不着她去操心。其次嘛,孟春红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小朋友,什么糖果骗局啊,帮忙找小狗啊,带着她去找爸爸妈妈啊,这些人贩子的低级伎俩根本骗不到她。

但她不担心,不代表柳阿姨不担心。

柳阿姨简直是她见过最善良的大美人,她十三岁了,已经懂了私生女有多讨人嫌,可是柳阿姨就像对待亲生女儿一样对她,什么都不跟她讲,但她知道她其实就是个寄居在别人家里的小蛀虫。

整个三月孟春红都是牵着柳阿姨的手上学的,放学也牵着,柳阿姨的手又软又白,还香香的,她每次牵着的时候都既开心又愧疚。

柳阿姨应该牵着姐姐上下学的。

姐姐虽然比她大三岁,但也还是小朋友,姐姐才是柳阿姨的亲女儿。

三月底,孟春红不太想让柳阿姨送自己上下学了。

她整天在笔记本里算计着要如何提出这一点,孟昭林和孟向江的对话为她提供了契机。

那天柳阿姨在厨房做饭,孟昭林与孟向江在卧室里小声说话,她当时有个卷子要签字,所以小心翼翼推开门,推出了一条门缝。

“恨水的岁数有些大了,那些都是岁的,最大也是十一二岁,春红合适。”

是孟向江在说话。

孟春红一向不喜欢自己这个爷爷,觉得他抠门又小题大做,但此时孟向江脸上的表情第一次让她感到害怕。

“合适归合适,但我还挺喜欢这丫头的…嘴甜还会主动洗衣服做饭,以后是个孝顺的,恨水就是个闷葫芦,一巴掌打不出三个字,”孟昭林话音刚落,就把声音压得更低了,“而且爸,您那提议是不是太冒险了点。”

“这种钓鱼执法在公安内部还挺常见的,最近上级已经在开会讨论了,我可以跟上级提让春红试试,到时候她的安危也能被保证”

“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你个没出息的!”孟向江忍不住提高了嗓门,又赶忙降低声音,“钓鱼执法是常见,但你以为那功劳轮得上你?肯定是你上级升官加爵,你就还是个小小的侦察员!你趁他们商量好前主动出击才行!”

“再说了,长夏市公安内部是个啥情况你不知道?咱这地治安这么乱有谁管过吗?他们能力就不行,混吃等死的一群人,就算春红他们也想不到你!”

孟昭林迟疑道:“可是春红她”

孟向江打断了他。

“小柳平时把我照顾得挺好,而且恨水才是你明面上的亲闺女,春红就是个领养的,连户口都是别人家的,查起来和你就没血缘!就她了,一个女娃有什么好想的,以前在村里都是溺死的命,你赶紧晋升,我还盼着我儿子当上支队长嘞!”

卧室没有开灯,孟昭林的身影彻底隐在黑暗中,看不出任何表情。

“我再想想。”

他低声道。

孟春红悄悄把门缝合上了。

虽然没听懂他们在说什么,也不清楚钓鱼执法是个什么意思,但孟春红潜意识里知道不是个好事,她心脏跳的飞快,卷子被她攥成一团,急促的呼吸用了很久才平复下来。

这时孟恨水放学了,她一放学就跑去厨房看妈妈做了什么饭。

三分钟后,她拿了一个冒着热气的排骨块跑向妹妹,“春红,是红烧排骨——”

“刚出锅的,你快尝尝。”

孟春红猛地回过神,她下意识对着姐姐露出甜甜的笑,伸手就要接,孟恨水连忙抬高了胳膊,“说多少遍啦,你仔细着点儿,拿着骨头边,别烫着了。”

于是孟春红捏住了骨头边,在孟恨水笑盈盈的目光中慢慢吃掉了排骨。

饭桌上,孟恨水给孟春红夹了好几块好咬的排骨条,孟春红一边啃着香喷喷的肉,一边时不时瞅孟昭林一眼,她直觉孟昭林会说什么话。

果不其然,在孟春红吃光三块排骨后,孟昭林开了口。

他看向孟恨水,“恨水啊。”

孟恨水抬起头:“什么?”

“最近那个拐卖案有些危险,咱家周边小区失踪两个小孩了,你看你们学校也不放假,要不我…”

孟春红手里的骨头掉在了地上,她发现自己的手指在发抖,虽然不知道为何在抖,但就是颤个不停。

她试图弯腰去捡骨头,结果衣袖带倒了身前的碗筷,陶瓷碗落地的清脆声打断了孟昭林的话。

柳梅连忙上前收拾碎掉的碗,“不要紧不要紧,碎了好,岁岁平安啊春红。”

孟春红的眼眶突然就红了。

她抬起脸:“爸。”她说:“您来送我上学吧,我好害怕。”

孟春红这些天总觉得很难受,无论是孟昭林紧绷的情绪,还是莫名痒的后背。

她在乡下时总被人用不友善的眼光看,长期以往她身体形成了一种机制,只要有人在看她,她就会后背发痒。

但每次转过头,什么都没有。

孟昭林又在拍照了,摄像头对着自己,像是在自拍,最近他很喜欢时不时回下头,然后拍张照片。孟春红猜不透他在做什么,于是愈发紧张,但她每次回家后都会笑,更频繁地笑。

她试图压下心底的不安。

但也不是总会不安,比如孟昭林突然送了她一支笔,这就让她有些开心,再比如抱着姐姐睡觉的时候,她每次和姐姐贴贴都会觉得很幸福。

四月十四号,那天孟春红罕见地吃了两个包子。

孟春红后来总会想到这一天,其实一切都预示好了未来,无论是孟昭林让她穿上的粉红裙子,还是柳阿姨破了口的手指,亦或是她突然增加的胃口,最重要的是,出门前她忘记跟姐姐道别了。

于是再也没能道别。

放学途中,孟昭林把她领到了偏僻花园里的公共厕所,他说一会儿就出来,但三分钟,五分钟,十五分钟都没有出来。

孟春红站在公共厕所外,低着头数了会儿蚂蚁,而后后脑一痛,再醒来时,她已经在车上了。手被绳子捆在身侧,眼睛和嘴巴都被胶带缠住,弓着身体,像只濒死的虾。

好吧,原来不是所有的拐卖犯都会跟你聊天。

也有这种直接打晕扛走的。

孟春红知道挣扎根本无用,等人救不如自救,她的第六感再次救了她。由于最近的精神实在太不安,她在裤子口袋里藏了把手工刀,塑料的那种,很袖珍,但刀尖还算锋利。

她努力抻着胳膊把口袋里的小刀拿出来,一路都在磨绳子,不知道过了多久,司机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里不知道说了什么,但司机啐了几声后停下了车。

那人下了车,大概是太过自信,车门并没有锁,孟春红迅速在后座扯开已经断了的绳子,撕开眼睛和嘴上的胶带,从另一侧轻轻跳了下车。

孟春红舒了口气。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她的福气在后头呢!

车子不远处是个废旧工厂,工厂侧面有片树林,孟春红脱下鞋子,一边往后看一边光着脚往树林里跑,直到她跑进树林,那个男人都还在低头打电话。孟春红在树林里跑了七八分钟,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捂着口鼻跳进了一个臭水沟。

她的身体紧贴着臭水沟的墙壁,整个人都埋在肮脏的废弃物里,不久后隐隐约约的声音从头顶传来,她一动不动。

傍晚,万籁俱寂。

孟春红从里面爬了出来,虽然干呕了好几下,但她还是觉得有些开心,不是每个被拐的孩子都能跑出来的,她说不定还能救其他孩子呢。

孟春红仔细记下这个地方,趁着夜色往树林深处跑,半小时后她到了一片梨园。

现在正是四月,梨花开得旺盛,一眼望去全是醉人的白。

哪怕身上的味道很恶心,她也闻到了很淡的香。

孟春红忍不住踮着脚,凑近枝头去闻,这梨花可真好看啊,肮脏的满是臭气的污水从她头发上往下流,她怕把梨花弄脏,连忙退后一步。

这时窸窸窣窣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孟春红吓了一跳,她怕是拐卖犯追上来了,于是撒腿就要跑,但还没跑两步,那人就叫住了她。

“孟娇…?”

孟春红一愣,缓缓停下了脚步。

她转过头,身后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大伯,孟春红仔细辨认了一会儿,恍然大悟:“张伯伯!”

张伯伯就是当年在村里说她会有大出息的人,张臣喜笑着点头:“真是娇娇啊,四年前我买了这块地,种了些梨树,好看吧?”

孟春红的眼睛亮起来:“好看!伯伯好有本事啊。”

张臣喜笑得更开心了,他打量了女孩几眼:“刚才我还以为认错了,但觉得眼睛像你…你咋把自己弄得这么脏啊?”

孟春红实话实说:“我被坏人追,就躲进臭水沟了。”

“大晚上的太危险了,我送你回家哈,呃…你这满身的泥也太难受了,等等啊,我先去给你找点水冲冲脸,”说完,张臣喜就走向梨园深处的小屋。

孟春红想想,似乎的确如此,她总不能就这么回家吧?柳阿姨打扫屋子很辛苦的,她才不要把地板弄脏,所以她就站着原地乖巧地等张臣喜回来。

她左看看右看看,等着无聊了就对着梨树爱不释手地摸来摸去。

一道白光闪现。

天上忽然变亮,梨树也开始发光。

还没等孟春红反应过来,她就穿越了。

孟春红穿越的国家叫历国。

她刚穿来的时候,想了好几天这是个什么朝代,历国又是从哪个犄角旮旯蹦出来的小国,但是非常绝望,她对历史一窍不通,她整天上课就想着下课,一下课就想着回家找姐姐。

历史课是什么?

不好吃,不喜欢。

但总而言之呢,这是个不太富裕的国家,皇帝这人也不咋地,重徭役赋税高,百姓们都穷得满地吃草了,皇宫里的吃食却很不错。

孟春红很心疼外面的百姓,但宫里的嫔妃说她是既得利益者,纯纯属于站着说话不腰疼。

孟春红无话可说。

因为的确如此,谁让她不仅穿越了,还穿成了不咋地皇帝的妃子呢。

春贵妃。

啧啧,一步登天式穿越就是说她这种人。

起初孟春红还是有些想家的,但很快就不想了,毕竟想也没用,她又不知道怎么穿回去,而且皇宫的日子实在过于美妙,皇帝整日忙于政务,很少来后宫,后宫里加上她共有四个妃子,一个赛一个的好看,她是最不好看的那个。

“不愧是皇上,能被这么多好看小姐姐包围,”穿来的第二个周,孟春红一边嗑瓜子一边自言自语,“我要是皇帝就好了。”

“我要推翻暴君统治,成为历国女帝!”

很不幸,这句话被皇帝听到了。

好话不出门,坏话传千里,当晚皇帝就冷笑着翻了她的牌子。

这是她第一次侍寝,孟春红的脸颊被掐得通红,皇帝来回扯她的脸蛋:“你是活腻了。”

“女帝?啊?就你?”

孟春红也是个看过穿越剧的当代女生,她想像个正经穿越女那样夸夸其谈,然后获得不咋地皇帝的另眼相看,结果她刚说了一句“人人都有做皇帝的权利”,就被皇帝猛敲了个脑瓜崩。

“你是真活腻了。”

皇帝有些无奈地捏了捏眉心:“算了,我不和小孩计较。”

孟春红在心里呸呸两声,她百无聊赖地瞅皇帝的脸,越看越觉得这张脸分外熟悉。

熟悉的帅气。

孟春红想了半天,终于想起来了,不咋地皇帝的脸和她以前喜欢的一个男团队长一模一样,拽酷狂狷特别帅,皇帝很明显被她赞叹的目光取悦,紧皱的眉心舒展开。

“去床上躺着。”他说。

孟春红赶忙回神:“可我才十三岁!”

皇帝言简意赅:“李妃十一岁进宫,杏妃十二岁进宫。”

孟春红不敢置信:“她们一进宫就侍寝了?”

皇帝颔首。

凡事就怕比惨,孟春红没啥想说的了,皇帝都发话了,她还能说啥,不就躺着吗,行吧行吧。

第二天天光大亮时,皇帝已经上早朝去了。

独守空房的孟春红爬起床,洗漱完,找了件舒服的衣服穿上。

皇帝是个死变态。

孟春红在心里小声骂,他还是少来后宫吧!

历国真的是一个非常小的国,皇帝的后宫只有四个妃子就算了,一个使唤的人都没有,干什么都要亲力亲为,孟春红匆匆给自己上好药,就往其他妃嫔的住处跑。

她的心灵受到了重创,必须要和其他美女贴贴才能好。

安贵妃是个二十岁的高挑美女,一见到孟春红,就拿起手帕捂嘴笑:“个子挺矮,跑得倒快。”

“闭嘴吧你!”孟春红无能狂怒。

安贵妃笑得更开心了,她拿着药盒走过来,帮她涂后背上够不到的伤,但刚掀起衣服,脸色就阴沉下来,“见血了,你昨晚是不是挣扎了?”

孟春红笑道:“根本不疼诶,原来出血了啊。”

“没挣扎,那是皇帝诶,我可不想掉脑袋。”

安贵妃不说话了,小心翼翼地给她上药。这时杏妃也过来了,杏妃大名林杏儿,是相府家二小姐,今年十四岁,进宫两年,已经是宫里的老人了。

她就是那个说孟春红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

杏妃臭着脸,拿了碟水果放在孟春红跟前,啪地一声,“爱吃不吃。”

安贵妃推开果盘:“昨天不还说讨厌春儿吗,这水果里铁定下了毒,谁爱吃谁吃,反正我和春儿不吃。”

杏妃嗤笑:“我吃一口你再吃?”

安贵妃:“那你赶紧吃。”

杏妃怒而狂吃三个苹果,安贵妃连忙救下最后两个苹果,塞给孟春红一个,抛给刚来的陈妃一个。

陈妃刚坐下就开始唉声叹气:“苦了妹妹了。”

孟春红咬了口苹果:“不苦不苦,姐姐们不都这么过来的吗?”她思索片刻,回忆道:“不过昨天狗…够帅气皇帝说今晚想去你那儿转转,姐姐节哀。”

陈妃面色煞白。

她身体不好,大病没有,小病连天,根本没法折腾,一听今晚是她侍寝,扯着袖子就擦起眼泪。

那叫一个我见犹怜。

孟春红手有些痒,当即就要替陈妃擦拭泪珠,但被眼疾手快防住了。

陈妃满目悲伤:“不用你,我有手。”

孟春红:“…我就是想让你感受到姐妹的温暖。”

陈妃:“这倒也不必。”

这时安贵妃给孟春红上好药了,帮她把衣服放了下来,叮嘱道:“这两天不要碰水,大家都会帮你的。”

孟春红没懂:“帮我?”

杏妃依旧是那个臭脸:“在你伤口结痂前帮你拦着皇上。”

陈妃哭哭啼啼地点头:“咱们都是家族的弃子,互帮互助才能活得长久。”

“弃子?”孟春红又不懂了。

杏妃频繁地翻白眼:“你当谁家受宠的闺女往暴君这儿送啊,倒霉催的。”

“当年李妃…”

孟春红昨晚听过这个名字,但后宫只有四个妃子,并没有李妃,她静静等待后续。

安贵妃接道:“撞墙死了。”

“皇帝喜欢她喜欢得紧,连续宠幸了一个月,怎么拦都拦不住,她实在受不住就撞墙了。”

在大家你一句我一句的控诉中,孟春红得出了结论:一声姐妹大过天,让暴君当场毙命去吧。

在孟春红穿越的半年后,安贵妃怀孕了。

其实她也怀过孕,但由于狗皇帝过于不节制,她的孩子还没到两个月就流产了,那血流得满床都是,狗皇帝直接生理性萎靡不振,一个月都没进后宫。

那一个月是后妃们最开心的一个月,学种花,学炒菜,学跳舞。

后宫大舞台,敢上你就来。

孟春红对此很是心痛:“我的痛苦,你们的快乐,人类的悲欢太不相通。”

陈妃咬着手绢摇头:“不是的,不是针对你。”

“我们每次流产都是在床上,然后皇帝就会阳痿一个月,咱们换着来,各有各的流产,让其他姐妹快乐已经足够。”

孟春红被深深说服了。

流产轮流转,这次轮到安贵妃了。

安贵妃先前已经流产过两次,这次她也已经做好了充分准备。

但流产到底是太痛了,所以后宫姐妹们其实并不愿意这天太快到来,总想着拖一天是一天,于是今天杏妃缠着皇帝说非他不可,明天陈妃哭啼啼说要上吊自杀,轮到春红了,春红坐在狗皇帝的腿上给他背临时写的诗。

“伟大的皇帝啊,没有你我可怎么活啊。”

春红声情并茂道:“见不到你的每分每秒,时光都为之落泪!”

于是皇帝今晚就睡在春红这里了,春红迷迷糊糊地想这狗皇帝的文学素养实在不高,要是她当上女帝,她就让全国的小帅哥为她写七言绝句,公平竞争,能者上位!

拖啊拖,安贵妃怀孕三个月了,狗皇帝在又一轮后妃争宠中,义无反顾地奔向安贵妃。

春红一夜未眠,她眼里浮现出她流产那晚的鲜红,有种很不好的预感。

她忍不住偷偷跑去安贵妃的寝殿外候着,就怕她出什么事。

她听到了安贵妃的惨叫。

听起来好痛啊,春红无助地在殿外站了一夜,天亮前才离开。

天蒙蒙亮,安然无恙的安贵妃拎着春红爱吃的苹果酥,敲响了她的门。

春红顶着黑眼圈开了门。

“我昨天做了一个梦,”安贵妃轻声说,“我梦到你在殿外陪着我。”

春红不知道要不要说。

她怕自己说了,安贵妃会尴尬,毕竟不是谁都想让姐妹知道自己惨叫了一整晚。

于是春红选择了撒谎:“梦都是反的!”

安贵妃气道:“好啊,这么说你昨晚睡得格外香甜?!”

春红哼唧地点了点头。

她伸手就要拿苹果酥,结果被安贵妃慌慌张张拍开。

春红一愣:“你不想给我吃了吗?”

“小孩子心性!”安贵妃凶道。

“说多少遍了,你仔细着点儿,吹凉了再吃,别烫着了。”

春红总觉得这句话特别熟悉。

她朝着苹果酥吹了好几大口气,终于想起来了:“我以前吃排骨的时候,我姐姐也这么说我。”

安贵妃有些好奇了:“你还有姐姐呐?”

春红炫耀起来:“那是当然!她就跟个大明星似的…哦对你不知道什么是明星,总之我姐姐特别好看,声音也超级好听,她的理想是当个歌唱家。”

安贵妃:“懂了,就和我差不多好看,唱歌也差不多好听呗。”

春红瞪大眼睛:“哇,就你那七拐八弯的音调——”

两人笑作一团。

但不知道怎么回事,两人明明笑得这么开心,抬起脸时,满脸都是泪。

安贵妃别过脸:“我是太开心了。”

春红擦净眼泪:“我也是太开心啦!”

“苹果酥太好吃了,都把我感动哭了。”

安贵妃回去了,昨晚春红听到了那些痛苦的声音,今晚是无论如何也不会让皇帝再去安贵妃那里的,所以皇帝刚来后宫,她就一个箭步冲了上去。

和她一起冲上去的还有杏妃和陈妃。

杏妃一马当先:“皇上我最近新学了个舞,您不是最喜欢我的腰了吗,我必须给您下一晚上的腰!”

陈妃抹眼泪:“皇上我心脏好痛啊,必须要被捂着才能睡着,您今晚可以抱着我睡吗?”

春红目瞪口呆,她磕磕巴巴:“我我我我,皇上我新写了首诗,绝对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我在床上念给您听!”

但是皇帝把她们全部推到一边,“你们也太缠人了,朕也知道自己有魅力,但是现在只有安贵妃怀孕了。”

他说:“哎你们不懂,怀孕有怀孕的妙处。”

春红愣在原地。

她目送走皇上,身旁的杏妃和陈妃齐齐叹了口气,杏妃用胳膊撞了春红一下,轻哼道:“春贵妃,我昨晚看见你了。”

陈妃也小声道:“我也躲在柱子后看见你们了。”

三人相视一眼。

大家都很温暖啊。

那晚安贵妃的惨叫声也持续了很久。

第三晚也是。

直到第四天,皇上依然翻了安贵妃的牌子。太阳从西落到东升,三个后妃站在安贵妃的寝宫外,整整一晚上,一点声音都没有。

天蒙蒙亮,皇帝提着裤子慌里慌张地离开。

春红第一个冲进寝宫,安贵妃虚弱地趴在地上,身下全是血。

“狗皇帝真不是东西,”安贵妃看到了春红,轻声跟她吐槽,“不过你们又有开心的一个月可以过了。”

春红给她披上被子,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安贵妃把脸贴在地面上,许久后,她像是终于有了些力气,对着春红抬了下手指,春红连忙俯身去听。

“春红小宝贝,”安贵妃慢慢阖上眼睛,说,“我不叫安贵妃,我叫安如昼。”

杏妃也听到了这句话,缓缓道:“林杏儿。”

陈妃紧跟道:“我叫陈沁雪。”

春红失声痛哭。

安如昼死在半小时后。

她的尸体是三人合力埋葬的,安如昼的坟堆旁有个很小的土堆。

林杏儿解释道:“那是李妃的。”

“她的名字叫李念秋。”

陈沁雪抹着眼泪:“我们是没人爱的后宫五人组。”

林杏儿拍了拍小土堆:“但我们可以是互相挂念的后宫五人组。”

春红举起小手:“那个…”她颤颤巍巍道:“其实我有人爱。”

“我姐姐特别爱我,她一定还在找我。”

林杏儿怒视孟春红:“你个没眼力见的,炫耀个屁?”

陈沁雪:“就是!”

“叉出去!”

时间过得很慢,安贵妃死后,春红觉得时间变得好慢。

好慢好慢啊。

以前她和安贵妃的关系最好,安贵妃对她就像对亲妹妹一样,要不是春红已经有了个很好很好的姐姐,她肯定要跟安贵妃拜把子的。

春红整天都在怀念安贵妃,经常忘记了吃饭,只在特别特别饿的时候才去厨房拿些吃的。

清蒸八宝猪,江米酿鸭子。

满满都是山珍海味,但春红吃了几口就全吐了。

大概是太难过了,这些东西吃起来就像馊掉的菜叶和发霉的馒头。

皇帝的行为一如往常,他一个月没有来。

如果安贵妃还在的话,大家这会儿一定载歌载舞。

但生者怀念死者,没有白色的衣服,最起码要有白色的心情。

后宫大舞台倒了,留下三个茫然不安的后妃。

在安稳日子的最后一天,春红觉得自己应该快十四岁了,于是便过了十四岁的生日,杏妃和陈妃都来了,没什么礼物,于是一人亲了她脸颊一下。生日过了,春红在椅子上坐了一整晚,天亮了就呆愣愣地看着寝宫外,她最近瘦了许多,掀开衣服,肋骨清晰可见。

她觉得她是撑不过狗皇帝的折磨了。

但皇帝并没有来后宫。

这个月没有来。

第二个月也没有来。

春红收回了先前的话。

她等不到被折磨死了,她立刻就要饿死了。

杏妃与陈妃也很饿,以前皇帝每天来的时候时不时会给大家带东西,都是很有意思的玩意,馒头味的牛肉,白菜味的鲈鱼,皇上说这些都是其他国家送来的贡品。

几人也不怀疑。

虽然历国是个老破小,但谁规定不能有附属国了?

不过历国到底只是一个老破小,在皇帝消失的第两个半月,他终于来了后宫。

他看着瘦成竹竿的三位后妃,叹了口气:“国破了。”

“相识一场,我本来是过来给你们收尸的,原来厨房里这么多吃的啊?”皇帝感慨道,“真能活。”

杏妃有气无力道:“傻叉。”

皇帝没有生气,大抵是国破了,他也没什么一国之主的尊严可言了,他摇了摇头:“算了,大家互相道个别吧。”

听到这句话,杏妃的眼睛微微亮了。

春红垂死病中惊坐起,“你要放我们出宫?”

陈妃攥紧了手里的手绢,她最近身体愈发不好,全靠一口气撑着,但听说可以出宫,也摇摇晃晃从床上坐了起来。

“出宫?”皇帝的表情像是便秘,憋了会儿,终于噗嗤一下笑出声。

“我是让你们互相道别,不是让你们和我道别。”

“你们是要给历国陪葬的。”

说完皇帝就走了。

他刚走不久,天上就下起雨,不过几分钟这雨便变成了倾盆大雨。

打得人脸生疼。

春红仰头看了会儿天,用手擦了擦脸,满手的黄沙污垢。

“天上怎么下沙子啊?”她不懂。

杏妃与陈妃也不懂。

慢慢的,三人的脚边都是沙子,这沙子越堆越高,堆到了小腿,推到了胸口。漫天尘土,春红眼睛都睁不开了,她大声喊道:“要是我能穿回去,我再也不喜欢那个男团队长了!”

陈妃:“啥是男团队长?”

春红蹭了把脸:“甭管他是啥,狗皇帝就和他长得一模一样。”

陈妃懂了:“原来你也喜欢白毛弟弟,皇帝这人是坏,但长得真帅。”

春红:“可是男团队长是黑毛。”

杏妃:“你们说啥呢,这皇帝不黄毛吗?”

三人相视一眼。

忽然都不说话了。

许久,春红失声痛哭,地窖里的哭声此起彼伏,地窖外的张臣喜驾驶着推土机把一切罪恶掩埋。

梨园被政府高价收购,这里即将建造一个游乐场。

长夏市最大的游乐场。

但春红不知道这些。

黄土漫过她的脖颈,充斥她的口鼻,包裹住她遍体鳞伤的躯体,她的意识在模糊。

冥冥之中她好像听到有人问她后不后悔。

她一生的痛苦似乎都从她打断孟昭林的话开始,如果那时候她没有主动提议,被孟昭林接送的该是孟恨水才对。

不被孟昭林设计,她就不会被拐卖,不会被囚禁,不会在离人间只有几米远的地方为张臣喜演一场皇帝梦。

可她不后悔的。

她的第六感好不容易生效这么一次,竟然换下了姐姐,这也太好了。

孟春红在窒息的痛苦中,满怀欣喜地想。

小蛀虫也可以是大英雄。:,,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