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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销售的那些年 第三百七十二章 继续刁难

作者:沧海横流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02-01 12:06:57 来源:平板电子书

三人闻言,都沉默下来,看着余长的眼睛,目光清澈中带着一种威严,一种自信,三人都不禁打鼓,不过郑可已经从之前的走神中彻底回神。

只听他看了一眼手中的资料,道:“举报信中,还有一条信息,我觉得有必要说一下。红河分公司在常春县垫资项目的购销合同中,其单价为何和另外的项目相同?按说,如此大金额的购销合同,厂家都会给予一定的优惠才对。”

通过刚才的较量,余长已经基本掌握了几人问话的节奏。

“郑法,我想请问一下,你说的其它单价指的是什么?哪个项目的,哪个地域的?”

郑可道:“哪个项目?这关乎举报人的信息**,我不能告诉你,请你如实回答我刚才的问题。”

余长笑了笑,他本就知道举报信出自谁人之手,没有直接回应郑可,而是道:“这里可以抽烟吗?”

两人闻言,看向郑可,郑可深看了余长一眼,最后点了点头,其中一人拿过一个烟灰缸,递到余长面前。

余长道了声谢,抽出一支烟,道:“考虑到避嫌,我就不散你们烟了。”

“不用!”郑可说了一句。

余长自顾自点燃,深深吸了一口,道:“刚才郑法的问题很好解决,第一、联系厂家,核实价格,让厂家出具证明,这是最直接的方式方法;第二、证明常春县项目的购销合同,已经是优惠后的价格,也就是扣除返点后的价格,因此后面给予公司的价格,都按照优惠后的价格给予,这条同样可以联系厂家,也可以从其它和航天广电有过合作的公司进行核实。”

郑可显然不甘心,继续道:“我听说,红河分公司,有人询问了项目,并且试探了厂家,按照既定的价格,可以给予多少的回扣,对方说5%。既然已经是最低价,为何还能给予5%的回扣呢?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这并不是最低价,这也间接证明了,常春的项目,厂家给的价格不是最低价,综合这个因素,我们有理由怀疑,除了这个价格之外,厂家至少还可能给予你私人,5%以上的回扣。”

常春的购销合同是四百万出头,如果按照百分之五计算,那就是二十万。

在道玄科技,20万的回扣如果坐实,将对应的证据交给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最高可以判决1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余长是自信的,也是干净的,不管是蒙城的融资项目,还是常春的融资项目,余长都没有收厂家任何的返点回扣。

身正不怕影子斜,他经得住查!

现在唯一让余长担心的是,苏宁送余长的手表,这块手表,余长知道价格不菲,但实际的价格,余长却没有最终落实,但心里多少有点谱了。

只是一直没有机会还给苏宁,这也成为了他目前唯一的把柄。

想到这里,余长心中暗骂苏宁白痴,如果提前和自己沟通,让自己知晓有些事情,那么自己现在也不至于会如此被动。

“郑法,我还是那句话,我个人愿意接受任何合法的调查和取证,但不接受没有证据的诬陷和污蔑,郑法是学法律出身,对于法律法规的解读,定然比我清楚,法律讲究的是以事实为依据。”

“厂家给的价格是否是市场最低价,我无法从商业格局或者个人的角度回答,也不能代替厂家回答。但是,我可以回答,我并未收过任何厂家给予的回扣,所谓的5%,更是子虚乌有,这一点,我还是持原有的态度,并愿意配合诸位积极调查。”

一句话,让郑法感觉有种有力无处使的感觉。

“余长,今天找你问话,是希望你如实交代,争取宽大处理,既然你咬死认定自己无辜,无罪,那么作为公司的法务,我只能秉公办理了。”

余长深吸一口烟,又将烟头掐灭,道:“嗯,我也希望郑法记住你所说的,可以一直秉公办理,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认可一个坏人。”

这时,另外一名男子继续道:“在举报信中,还提及了另外两件事,既然你认为自己是无辜的,那我也希望你解释一下。”

余长又点燃了一支烟,道:“嗯,说来听听,我愿意积极配合各位的工作。”

“第一、有人举报,说你任职教育组总监的期间,搞小团体文化,拉帮结派,钩心斗角,排除异己,公然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第二、和女下属有不正当关系,有人拍到了你们拥抱的照片,这是作风问题,这两件事,我都希望你好好解释一下。”

余长闻言,心中暗道:看来这些人,想要致自己于死地,还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呀!

拉帮结派?钩心斗角?搞小团体文化?排除异己?违反规章制度?

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呀!

看来某些人还真是有备而来,非得让自己死无葬生之地才后快。

幸亏自己光明磊落,否则但凡有点污点,有见不得人的东西,此次都会因为此事被无限放大,那到时候就真的死无葬身之地了。

“这两个问题,我一个个回答吧!”余长又吸了一口烟,继续道:“第一、是否拉帮结派,是否勾心斗角?排除异己?违反规章制度?我想这个问题,你们直接去问杨峻宇,杨总吧,相比于他,比问我本人更加合适;第二、污蔑我和女下属有非正当男女关系,这点,我可以自己解释。”

“如果我记得不错,公司已经解除了同一个公司男女不可以恋爱的规定吧?既然已经解除,我单身,别人也单身,那么什么规章制度可以证明我违反了公司的规定呢?既然不能证明,又如何证明我和女下属存在着非正当的男女关系?”

今天三人的问话,余长都一一对答如流,三人经验丰富,但在余长的言辞之下,只觉一拳又一拳打出,却仿佛打在了棉花上,没有丝毫的力道可言。

总结而言,就是一句话,所谓的证据,所谓的指向,都没有实锤的证据......当然,如果有实锤的证据,这些人还会和自己在这里废话吗?

答案是否定的。

“对于举报信所言,我们依然会继续调查,现在你可以走了,从哪里来,回哪里去,但在调查期间,需要随喊随到,同时,我们也会下红河实地调查,届时,希望你多多配合。”郑法见问不出任何结果,只能做问话陈词。

“放心吧,我会努力配合你们的工作,同时,我还是需要强调,从程序而言,总部对于我的免职,存在着程序上的问题,如果最后调查证明,我余长是无辜的,是没有问题的,我希望作为法务部,作为公司法律准绳的标准,你们给我一个说法,至于什么说法,即使我不说,作为法律专家的你们,也应该知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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