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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人王 章 265 一点点光芒

作者:索斯 分类:玄幻 更新时间:2025-02-04 21:19:30 来源:小说旗

“我不是什么老爷。”

达贡迈开双腿,在松林中踱步。地上稍显**的松针堆叠起来,踩着软绵绵,闻着油腻腻,隐隐有种直顶太阳穴的冲劲。林子里非常寂静,两只松鼠和三只猫头鹰打量了他一会儿,可能在它们一生中还没有见过坚古族人,只觉得新奇,但还没有新奇到想来研究一下。所以达贡在这里不受打扰,可以好好思考。

他仔细思考自己的身世,然后思考自己在坚古族社会中所处的位置,然后还是坚定了原来的想法:他不是天生的领主,更不是天生的老爷。尼尔家族的地位、权力和财产,他没有出力,他没有去索要的资格。如果尼尔家族要给他,他当然不会虚伪地拒绝,只是达贡更想为钢铸家挣一个更好的未来,用自己的手为奥力森挣一个更好的未来。

“如果我当自己是老爷了,那就意味着我正惦念着尼尔家的东西。”达贡摇摇头,他认为那样的行径非常可耻,也非常懒惰。

“懒惰……”达贡拽拽胡须,觉得这是自己最不能接受的东西了。来到赤岭城,他是来提供帮助的,绝不是在这里休闲放松,吃吃喝喝的。现在地下通道还没有贯通,外围防线还没有建立好,巡逻兵也没有完全控制住周围的环境。过冬的储备看起来够了,但缺乏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武器和弹药足够防守大门,但也只够防守大门。周围的蛮族部落到底什么样,能不能处好关系,托班那边也没数。事情还有很多,怎么能够懒惰?

得行动起来,不仅自己要行动起来,还要带动其他人。达贡微微皱眉,思考着自己应该怎么办。他渐渐停了下来,靠在树上沉思,一时间仿佛雕像一样。

五只驼鹿从树林远端经过,其中一只警惕地看了达贡一眼,然后缓缓踱步离开。一只年轻些的,好奇心和胆量更足的靠了过来。虽然也不算很近,大约十多米的距离,但已经到了达贡的射程范围。它看到一块裸露的美味苔藓,又肥又厚又香,怎能不吃上一口?

达贡拿出弹弓,先用缓慢的动作拉满,然后瞄准射击。弹弓发射之后,他召唤傀儡坐骑并掏出飞斧追了上去。那鹿被铁弹丸打中后腿,骨头估计都裂了,一跑就跌倒。它被迅速击杀,然后横躺在达贡的肩膀上。

林地里的确有许多好东西,不止是木材,这里还生活着大量野生动物。现在达贡知道蛮族部落里的松果都是哪里来的,这片林子在资源方面的重要性甚至不亚于火纹钢矿藏。达贡简单在里面转了一圈,没有逛遍,就看到三群不下五十只各种鹿。他看到一只有啃树皮恶习的梅花鹿,于是肩膀上又多了一只战利品。

一只胸前有白色V字花纹的黑熊想要抢夺达贡的战利品,半路把他拦住了。达贡看了看肩膀上的鹿,看看体重得按吨算的大熊,觉得自己不能贪得无厌。于是他召唤坐骑傀儡,用狰狞的泥土熊蜥形象吓跑了大熊,再次跨河返回。

两头鹿是要用来吃的,要吃肯定要洗剥干净,身边就是流动的河水,不在这里做,难道还扛回山里去?达贡停在河边,掏出随身的蛋刀,沿着鹿的肚皮从头向尾剖开,在脖颈和四蹄处做环切,准备开始剥皮。

身后有脚步声,达贡回过头去,是个坚古族女人。她腰肢粗壮,已经成婚,脸上得自丈夫的大胡子上只有孤零零的两个须环,说明她和她的丈夫都没有显赫功绩。她拿着一个木盆,隔着五米多远,先微微鞠了个躬,然后问道:“大人,内脏和鹿蹄子不好吃,能赏给我吗?”

“这一只都是你们的,我准备架上锅,在下面干活儿的人都能吃上一块。”达贡说道:“另外一只是给托班他们的,估计他们不要肠子。除了心肝,其他的零件我都放在第一口锅里,所以别着急,都有。”

原本以为那女人会表示感谢,没想到她赶忙摆手。“大人,这可不敢!领地上的东西都是领主大人的,我们甚至不是他的领民,只是被雇来做工的。那蹄子、肠子,不要的零碎掉在地上算垃圾,捡一捡还好,吃肉决计不敢!领主的东西,可不是我们能碰的。”

“领主的……”达贡想了想,金狗商队厨娘鲁西加和他的丈夫也是因为“侵占领主财物”而被驱赶,实际上他们只是在坚古城封城的时候耕种了无人管理的土地,只为了养活自己。

达贡问了问,那女人用手指着画了一个圈。“从赤岭城门向周围看,所有能看到的地方都属于达达司家族。”

“都是他家的?没有……”达贡没有问出后半句来。就算北地蛮族对这个说法有什么意见,坚古族肯定充耳不闻。反正任何解释都没用,这片蛮荒的土地只有一个解决争端的方法:武力。

别说是对岸的鹿、河里的鱼,就算树上的松果也全都属于领主,其他人是不能动的。好像有种说法,到对面去捡拾枯枝——拿枯枝生火是可以的,但是不能砍伐——如果遇到了熊,那么被熊吃了不犯法,把熊打死是不行的。最多打跑它,甚至连打伤它都有可能被判为“破坏领主财产”。

达贡相信托班不会做出那样愚蠢的判决,但真要这样判了,其实完全符合坚古族的法律与习俗。达贡看着手里的鹿,一时陷入两难。他去捕猎完全是出于猎人的习惯,为的是获取食物而不是娱乐,甚至他都不是只为满足自己的口腹**。

可仔细想想的话,他违法了。两只鹿是达达司家族的财产,他不能随意捕猎,这等于是偷盗。他完全可以说自己在森林巡视是经过托班领主同意的,两只鹿对自己造成威胁,出于自卫,他将两只鹿击杀,但想要完全免罪的话,他必须首先是个“大人”、“老爷”,这样才有完全自卫权利。而一个平民就只有完全的逃跑权,还手都要考虑会不会损坏财产。

他自认为不是老爷,可他要么是老爷,要么是罪犯,这可麻烦了。甚至仔细想一想的话,就算他是个老爷并且使用自卫权,可也不能把别人家的财物洗剥干净,自作主张给处理了啊!所以无论如何,他都犯了罪,需要领主进行审判。

“这一定有问题。”达贡放下刀子和鹿,一屁股坐在河边思考起来。这时,那个坚古族妇女问道:“大人,是不是累了?要不让我来处理吧。我做过皮匠帮工和厨子帮工,这些活儿我都会干。”

达贡点点头,将刀子插在鹿上,请她来做。那妇人摇摇头,拔出达贡的刀子,小心放到一边,然后用自己的工具干活儿。那是把弯月形的小镰刀,内侧是开刃的,多用于粮食收割。那妇人能够非常熟练地使用镰刀,处理鹿皮也没什么问题。

“我这里还有工具,你拿着用。”达贡从后腰取下战锤。“没带锯,只能用这个砸断腿骨,然后切割。”

“我能把骨头剔下来,不过能砸断的话更好。”那妇人笑了笑,显得很开心。“把下水好好洗干净,我家那口子就能饱饱吃上一顿肉了。”

达贡笑笑,然后继续思考自己面临的问题。

他并不担心托班会以违法为理由处理自己,除非他脑子抽了、疯了,或者觉得达贡没能力抗拒这个判决,没能力一路杀出去。当然,达贡也不会真的杀出去,最遭的情况也就是他出钱“赔偿”两头鹿,然后和托班分道扬镳而已——这也只是极小概率会发生的情况。

事实上,托班会高兴地叫上大家一起吃达贡逮回来的鹿,会称赞他的捕猎技术,以及对众人的照顾。他们会在一起喝酒,一起唱歌,一起享受相聚每一秒钟的欢乐。可那欢乐完全建立在一个基础上:他们是老爷。

同样的事情若是发生在“非老爷”身上就将会是另外一回事。达贡看着眼前的妇人,又想到失去了土地和丈夫的厨娘鲁西加,只觉得自己眼睛是瞎的、心是盲的。这不就是瑞德曾经说过的:生产关系与社会关系吗?这不就是生产资料的占有、分配决定了社会运作的方式方法,决定了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吗?

是不是被人叫做老爷,这不是关键,关键是老爷代表了什么。达贡终于认识到,身上有精致的盔甲,腰间有锋利的刀剑,这不是老爷们最厉害的东西。“放眼望去都是我的”,这才是最厉害的,盔甲和刀剑是为这个服务的。而在这个体系中,最初占有一切的过程是不是暴力的,维护这一切的过程是不是暴力的,只能用来区别仁慈或者残暴,但事情最关键的本质问题不是“如何得到”,而是“为什么要这样”。

眼前的妇人只想自己遇到的是一些仁慈的老爷,只盼望仁慈的老爷能让她和丈夫吃饱肉。可问题不该是仁不仁慈,而是这“老爷”。

达贡看着脚下砸骨用的战锤,看着那妇人手里剥皮割肉的镰刀,眼睛里渐渐多了些从不曾有过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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