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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老祖宗们集体震惊 第75章 女性地位的变迁

作者:清风刀客 分类:历史 更新时间:2025-02-12 00:15:00 来源:小说旗

【接下来我们谈谈古代女子地位的变迁。

原始社会,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女性地位远远高于男子。

到了封建社会,尤其是理学发展,禁欲思想成为主流,强调“三纲五常”,压抑妇女的地位,使女性逐渐成为男性的附庸。】

沉默在明清女子间爆发,虽无声却震耳欲聋。

【先秦时期,女性的地位并不算非常的低下,从某种意义上看,周王朝的古礼法中,还存有一丝母系氏族社会对女性的尊重意味。

母系氏族时期,女性成为社会活动的主角、人们只知其母而不知有父,在古人眼中,孩子的血统仅维持在母亲身上。

中国人的姓氏最早可以追溯到所谓“上古八姓”,现在一般的看法是“姬、姜、姚、嬴、姒、妘、妫、妊”这八个姓,大家所熟知的周武王姬发、太公姜子牙、秦始皇嬴政的姓氏都在这八姓之中。

而其他姓氏多半晚于这八个姓才出现,或者很多可以在这八个姓氏中找到产生的源头。

这八个姓可以说是百家姓之祖,它们都可以追溯至母系氏族时期,且无一例外是女字旁或女字底。

其实不必说这最古老的八个姓氏,就连姓氏的“姓”字本身也是女字旁。

从神造人类到人有姓名,女性在人类文明发展初期的地位,仅仅从一个女字或女字旁就可见一斑。

原始社会末期,男子成了战争的主要力量,男子在战争中获得的俘虏变成奴隶,自己成为奴隶主,进入了父权时期。

到了奴隶社会后期,为了巩固和强化男性的支配地位,便制定出了一系列宗法伦理的信条,女性地位更加全面低落。沦为男子的附庸。

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贯彻法家思想,讲求国家利益至上,礼法道德传统相对受到忽视。秦代家庭立法中,夫妻地位几乎相等。

秦律规定,妇女有婚姻自主权,并保护合法的婚姻,妇女在某些方面可以和丈夫拥有平等地位,如妇女可杀死通奸丈夫,丈夫殴妻与妻殴夫同等处罚等等。

不得不佩服秦朝法律,到了现代法律很多都能看到秦法的影子。

汉初女子地位也并不低,儒家礼教的对女性的禁锢教条尚在初级阶段,汉代多有妇女封侯,得以拥有爵位和封邑的情形。

汉代妇女的较高地位是由于社会经济生活及劳动生活中的重要作用所决定的,尤其是以丝绸为代表的纺织业更是以女性从业者为主流。

与此同时该时期也出现了不少以女性为户主的现象,证明女性拥有独立养活自己及家人的能力,更充分佐证了女性地位较高的事实。】

【汉代在中国的历史上是艺术大发展时期,文化上广开包容、兼收并蓄。妇女的参与文化活动逐渐活跃,出现了以唐山夫人、班婕好、班昭、徐淑和蔡琰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汉代女性文人,这里着重点名班昭。】

邓绥看向亦师亦友的班昭,嘴角挂着淡淡微笑。

【我们有句话叫宣扬古代先进文化,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而班昭的《女诫》没有精华全是糟粕,这本书不知禁锢了多少女子的思想!】

班昭呆呆看着天幕一言不发,邓绥声音一如往常般淡然、温柔:“如何?”

“唉!也许我真的错了吧!”看了这么多期直播,班昭已经能感觉到后世女子自信的风采。

【魏晋南北朝时期,在连年战乱,人口锐减,三教并行的时代背景之下,为了生息繁衍,统治者对婚姻的要件给予了宽松的规定对于妇女再婚的问题,同样沿袭了汉代法律的宽松规定。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女性在儒家传统规矩条框中找到了能展现自我的自由空间,世家大族间利益斗争给她们创造了一个表现智慧的平台。

隋唐时期是中国封建王朝最为繁盛和开放的朝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最高峰。

在这个中国少有的“开放性“朝代,汉族是以汉族为父系、鲜卑为母系的新汉族,唐文化体现出来的便是一种无所畏惧、无所顾忌的兼容并包的大气派,生活在这一时期的女性地位自然不同于其他封建朝代的妇女。

唐朝,女性有财产继承权,也有婚姻自主权。

她们可以休夫,可以单独为户主,具有较为独立的经济地位,也可以改嫁,更有甚者改嫁了20多次。

唐朝女性在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发挥着作用,从登基制诰、号令天下的女皇帝,到设立幕府、干政决狱的女显贵,从挥翰作诗的女才子,到擅长丝竹管弦、轻歌曼舞、色艺皆佳的女艺人。

无不表现女性地位的尊严的提高,妇女不仅可在公共场所骑马击球,而且在婚姻离异方面拥有较多的自主权。

怪不得大唐是全体华夏儿女心中的白月光,那繁华、开放的大唐谁能不爱呢。】

【许多人都以为宋朝是女性社会地位开始下降的时代,但考察历史,宋代女性的地位绝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低,甚至可能在历代王朝中,宋朝女性的地位是最高的。

宋代家庭分家,按照当时的风俗与法律的规定,要分给女儿一部分财产。

古代也有离婚,法律上叫作“和离”。在宋代,和离并不是什么稀罕事,妇女主动提出离婚的诉讼也不鲜见。

北宋理学家程颐说过一句话:“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许多人据此认为程朱理学压制女性改嫁的权利,进而推导出宋代妇女地位急转直下的结论。

这里存在多重误解,程颐本人并不反对妇女再适,朱熹也不反对女子再嫁,他在《答李敬子余国秀》说:“夫死而嫁,固为失节,然亦有不得已者,圣人不能禁也。”

究程氏本意,“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并非对庶民的要求,而是强调士大夫的气节。

这里不得不说明清时期的文人之不要脸,曲解前辈的意思那真是信手拈来。

事实上,两宋时期,从士大夫家庭到百姓人家,妇女改嫁的事件俯拾皆是,甚至皇帝的妃子也有改嫁的,如宋光宗有个姓张的贵妃就“出嫁于民间”。

元代北方民族盛行兄死,嫂改嫁于弟的习俗。

元代时,该习俗不但在进入中原的蒙古人中继续存在,还进入了汉族居民的生活之中。

基于此,元中期以后,对于收嫂给予了逐渐严格的限制。

而且,蒙古族风俗中还有一些其他的收继制度,像侄儿收养婶母、兄收养弟媳,因为和汉族传统礼教太不相容,不在汉族地区实行。】

秦凌雪清了清嗓子,又要开始说些容易让人上头的历史。

【明清两代的社会风尚是中国封建社会最污浊、**的历史时期。】

好嘛!只一句话,就让明清两朝人直接破防。

【一方面,统治阶级大肆鼓吹程朱学说,甚至有目的、系统性的歪曲,最终导致灾难性后果。

女性裹足始于南唐后主李煜主政时期,到北宋中叶以后形成“三寸金莲”的崇拜,至晚清时期,以女子小脚为美的畸形女性美观念弥漫于全社会。

明清时期对贞节观念的极端倡导,男子可以任意“休妻”、“出妻”,女子却只能忍受。

同时,女子被“休”、被“出”,被认为是奇耻大辱,改嫁更是“丧失贞节”。

尤其进入清朝以后,满人入关征服天下,全盘接受儒家正统思想,为了彰显他们统治的合理性,他们更加变本加厉的鼓吹礼教和规矩。

从康熙开始,清朝的妇女所受的束缚越来越严重,贞节的含义变得十分偏狭,似乎成了一种宗教,非但夫死守节成了天理,未嫁夫死,也要尽节,偶为男子调戏也要寻死。】

【满清真的是,好的不学,糟粕学了个十分,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总之,女子的生命紧紧维系在贞节上,稍有变故,就要以死全节。这一来,把对节妇烈女的崇尚推至极点。

而在这一时期,统治阶级的腐化堕落,市民阶层的肆意放浪,色情泛滥,纵欲成风。

恶劣的社会风气上行下效,士大夫在公开场合大肆谈房帏秘事,不以为羞。

明清时期的士大夫的色性观念已不重在对女性颜色、妆饰的观赏,而是沉溺于肉感快乐的暂时满足。

男女之间的感情交融堕落为注重色情,儒家的重妇德、重贞节的观念与纵欲主义同时并存。

压迫妇女的传统观念与尊重女性的进步思潮形成对立;贞节观念的加深与中国名妓的层出不穷形成了截然不同的对立。

最终形成了一种近乎变态的贞节观,对这一时期的女性同胞们的迫害尤为至深。

明清时期对于女子的教育主要是父母所施的家庭教育,主要注重三纲五常的教育,培养女子的礼教观念,主要是服从男人,相夫教子为主要内容。

当时的人们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不主张她们读书,害怕女子读一些败坏风俗的书籍,认为女子有了自己的思想便会离开深闺,增加对外界的好奇心,也就容易做出不符合礼教的行为,视为伤风败俗。

明清时期流行奴婢制度,贩卖人口合法化,使得女性的地位越加下降,奴婢则完全作为一种商品被任意买卖且不需要任何理由,奴婢作为封建社会中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是主人会说话的工具,既无独立的人格权又无独立的财产权。她们的身心承受着比妻和妾更大的折磨。

这里再次点名朱元璋先生,您强调着女子要求逆来顺受,无条件听从丈夫的话,孝敬公婆。

还规定“孝子顺孙、义夫节妇”经过地方选举成功的话,就能获得表彰。

而且还对守寡的女性做出了这样的规定,只要你能守住寡,你就可以享受和仕宦家庭一样的免除差役的政策,这样有吸引力的举措,自然受到了百姓的爱戴。

同时,明朝政府统治者对女性做出了严苛的要求以外,而且进行立法来打击寡妇再嫁,男性再娶寡妇的行为。

腐儒们黑你滥杀、暴政,而在我们后世看来,您最错的地方在于各种祖训、对儿子的纵容、殉葬和对女性的打压,你这么爱马皇后,是如何做得出这样对待天下女子的?】

看到马皇后站起身拂袖而去,朱元璋立马追了上去:“妹子、妹子,你等等咱、等等咱啊!”

【从古至今,天下奇女子何其多也,希望当权者能善待女子吧,今天直播就到这里,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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