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寅笙想象出那个画面,如果是一个没接触过阴事的人可能会觉得诡异,但姚寅笙会觉得见怪不怪,这个娃娃可能是店主养的小鬼,招财用的。供奉小鬼的方法有很多,正常人吃的东西是主要的,还有一些偏门的也不是不存在,比如吃肉的、喝血的,还有这种吃头发的也算一类。但姚寅笙纳闷的是,为什么偏偏会选中孙芯梅加害呢?难道店家跟孙芯梅有过节?还是店家另有隐情?
“后来你还去过那家店吗?”
“没了,但自从那次以后,我偶尔会做梦,梦到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她乐呵呵地跟我说喜欢我的头发,希望我能把头发让给她。每次都是这句话,说完这句话我就醒了,每次身上都能吓出一身冷汗。”
“你以前的头发很好对吗?”姚寅笙其实不忍心问这个问题,因为这很有可能会勾起孙芯梅不好的回忆。
孙芯梅听到这个问题先是一愣,然后表情淡然地点头,“我周围的人都夸过我的头发好,又长又直还很厚,还很柔顺光滑,很多人都喜欢摸我的头发。我记得小时候家附近有收头发的阿姨,曾经出一千块买我的头发,那时候我十五岁,头发大概到腰部的位置,绑马尾的话估计能这么大。”孙芯梅伸出手,大拇指和食指最大限度圈成一个圈,她的头发大概能有那么厚。
“我这大概就明白了,那个娃娃可能是店家养的小鬼,有些做生意的求财不放招财猫而是放小鬼,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店家应该是用头发来供养小鬼,小鬼也喜欢你的头发,想据为己有,一时间就控制不住才找上你的。”
孙芯梅对没有觉得很惊讶,但她提供给姚寅笙一个值得参考的线索,“可是店家在扫头发的时候还说,希望娃娃能吃多一点,说不定很快就能长出血肉可以说话了。”
这条线索几乎把姚寅笙之前所有合理化的猜想推翻,如此看来这已经不是养小鬼那么简单了,这是一种能让人起死回生的禁术,虽不需要原本的**,但只要让魂体连续吃下与人体有关的东西便可巩固魂体附着在某样物品上,进而长出血肉还能说话和活动。这种看似不可能实现的法术姚寅笙也只在书中看到过,她还记得那个法术的名字,叫封附化脏法。
如果真是如此,那么情况要棘手得多。李俊和陆翊睡醒下楼,她们懒得煮东西吃就拿薯片充饥,见姚寅笙已经聊上了,便问起进展。姚寅笙把事情原原本本说一遍,两人听完好像变成了大傻子,“寅笙,真有那么神啊?”
“我哪儿知道,我爷爷留给我那本记录禁术的书有一个大拇指那么厚,里面的法术别说是我了,就连调查组那几根老油条见过的加起来也不会超过五十个。”
“那现在我们该怎么办?是报警还是上报调查组?”
姚寅笙的确需要弄清楚孙芯梅的死因,因为除了头上大片可怕的伤口,姚寅笙看不到她身上其他伤口。既然尸体是在理发店门口发现的,孙芯梅又在这家理发店剪过头发,这件事跟理发店肯定脱不了干系。姚寅笙决定去打听打听这家店的情况。
找人最好让警察帮忙,于是姚寅笙给江队长打了个电话:“江队长,好久不见呀,这次我又要找你帮忙了。”
姚寅笙主动开口的就没好事,但江队长跟她之间的人情都是你来我往的,早就不好意思拒绝了,所以江队长直截了当地问:“什么忙?”
“就是上个月在新梧路一家名叫萨瓦迪卡造型的理发店门口发现一具女尸,你有印象吗?我想知道那家店的店主是谁,还有女尸的死亡原因是什么?”
“你怎么知道这个案子的?”
“在街边理发的时候听说的,实不相瞒,这个案子的受害者现在就在我旁边。”
你说你好端端的去招惹鬼干什么?江队长觉得姚寅笙这是在没事找事,但他也不知道姚寅笙这么做是为了把《集魂录》填上。
“这样吧,我简单说说吧,尸体已经被家属领回去了,尸检报告上记录并没有发现其他外伤和内伤,所以法医认为应该是失血过多而亡。因为尸体是在理发店门口发现的,而该理发店又在案发前突然关门歇业,所以理发店老板的嫌疑很大。我们通过营业执照找到老板的信息,他叫鲍长安,并不是首府市人,籍贯雍州燕汉市,现年四十六岁,来首府市已经有七年。系统上显示他在首府市的小区买了一套商品房,但已人去楼空,随后我们查遍了全区全路段的监控录像,也没有发现他的踪影。现在我们已经发出通缉令,争取早日抓拿他归案。”
看来凶手是他无疑了,姚寅笙知道,就算不是他亲手杀的人,孙芯梅的死也与他有关。江队长没有立刻挂电话,他的信息交换了,现在应该是姚寅笙做一些信息交换的时候了。
“你说死者现在在你身边?她有跟你说什么吗?”
“她说她的头发是被一个娃娃吃掉的。”
“娃娃?”
“对,就是娃娃,不过长什么样我也不知道,今天我打算去新梧路问问其他店家。”
“这么说的话不是人杀的人?”
“我觉得可以这么说,但现在就下结论还为时尚早,我需要了解更多。”
“行,要是鲍长安有下落我会通知你的。”
“那就麻烦江队长了。”
“客气。”
挂掉电话李俊和陆翊也已经吃个半饱,她们随时可以出发,姚寅笙叫上她们一起回新梧路看看。孙芯梅也跟着,姚寅笙让她回忆当天晚上发生的场景,一鬼三人上车直奔新梧路。现在是白天,新梧路这里稍微热闹一些,有些卷帘门放下来的就是不再开业的,还有些大门敞开着,但没有人光顾。姚寅笙发现还在坚守岗位的只是一些挂羊头卖狗肉的店,那些风尘味很重的店员坐在店门口,丝毫不担心自己的下半身走光似的坐在低矮的凳子上跷脚玩手机,偶尔会抬头对路过的男人抛媚眼,还会问一句:“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