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波出生在德洛州的农村,父母都是农民,小时候家里很穷。杨波从小品学兼优,高中毕业后考上了我省最好的大学——明通大学,专业是法律专业。读大学时,杨波知道父母的不易,为了减轻父母的负担,每天晚上都到一个离学校很远的酒店打工,以勤工俭学的方式读完了大学的前三年,前三年他不但自己养活了自己,还时不时把打工的钱寄一些给父母补贴家用。
杨波所打工的部门是酒店的夜总会,面上夜总会是喝酒唱歌娱乐的地方,实则是有钱人在酒足饭饱后,去找小姐寻找刺激、发泄兽欲的地方。那时,长得瘦弱的杨波,虽已是大学生,但看上去也就十五六岁,像是个连初中都没毕业的小弟。
刚去的那几个月,杨波是做服务员的,专门负责一间包房的端茶递水,后因巴台的调酒师辞了职,机灵的杨波便争取到这个岗位。调酒师,顾名思义,就是调酒,但同时还兼顾做果汁饮料。在这个岗位上的好处是,上班时间不需要时时站着,空闲时能在巴台里坐着休息,工作虽然轻松,但熬时间,每天晚上只有最后一个客人走了,他才能下班。
每天晚上,在客人来之前的一段时间里,大量穿着暴露、化着浓妆,看上去美艳风骚的坐台小姐都会集中到巴台前等候客人。小姐大都不把杨波这个小弟放在眼里,在他面前随心所欲的翻眼弄眉地化妆、挤胸翘臀地做着卖肉前的准备,并谈论着肉价和肆无忌惮地说一些黄段子
渐渐地杨波与每个小姐都熟络起来,小姐们虽是买肉的人,但自觉高贵,都看不起他,但他从不测目看她们,对于前来巴台要杯冰水、要个话梅的这些举手之劳的事,他都会热心满足她们的要求,有时他还会违规地给加点果汁,对那些每天服务员们打扫卫生时收回的高级香烟,他会收起留着,一有机会就拿出分发给她们抽。
在夜总汇呆的时间长了,杨波对会所里的每一个小姐都有所了解,知道了她们并非是如先前他认为的那样是因生活所迫,或是被人逼着来坐台的,她们都有去留的绝对自由,都是自愿的,且是干着高兴愉快的。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大学生,他对这一社会现象进行了认真的思考。觉得这是社会发展的产物,社会经济发展了,人就会饱暖思淫欲,是人最本能原始的需要;他认为,从古今中外来看,这一社会现象就从没灭绝过,从当时全国来看,这一社会现象也是普遍存在的,虽然有些地方时不时的会小打小闹的扫扫黄,但也是治标不治本,扫黄这种事对他来说就是灭绝人性的,能扫到的也只是一些低端的场所,且还是有原因的。觉得人人都知道这一社会现象是普遍存在的,可就是不承认,宁当睁眼瞎,不做健康人。他的观念是存在便是合理,政府应摒弃那些不合时宜的教条主义,面对现实,不自欺欺人。
杨波把对这一丑恶社会现象的思考加以整理,以“人性与法”为题写成了毕业论文,论断出卖淫嫖娼国家应该合法化。但他的论文不但没通过,还被指导老师臭骂了一通,骂他丑恶不分,连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都不知道,白读了几年大学。他认为自己是从实践中得出的论断,没有错,与老师据理力争,老师见他的思想很危险,怕他将来到社会上会成为废材,便进一步开导教育他:打击、禁绝卖淫嫖娼工作是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抓手,并不是简单的、面上的存在即是合理的问题,如他坚持论文的观点,就不让他毕业,他才心不甘情不愿的另选题材,重写论文。
在那三年多的时间里,很多时候,杨波晚上都因太晚或太累没回学校睡,而是和一些喝醉了酒或也是太晚或太累不想回出租房睡的小姐们挤在同一间包房睡。
按正人君子的话说,杨波那时就是睡在鸡窝里,是在极其肮脏的环境里读完大学的,应是个不可救药的人。但就算是每天晚上他以小姐的**当枕头,在小姐肮脏的身上取暖散热,就算是当时有小姐脱个精光,摆好姿势,让他爬上她们的肚皮,要免费镐劳一下他,他都是无动于衷的,也就是没有变坏。这就是那个还没有走入社会,进入到体制工作前的真实的杨波,一个有理想、抱负,出淤泥而不染的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