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飞燕换好裙子,风风火火地离开了。
老板神色诡秘,压低声量凑近兰舒,“她叫你去太阳城找她?”
兰舒懵懵地点点头,“嗯呢。”
“你啊,最好是别去。”老板一脸凝重,“我瞅你是个正经小姑娘,不想见你往火坑里跳。你知道太阳城是啥地儿不,能随便去?”
“啥地方?”
“夜总会!那是好人去的地方吗?她大晚上叫你上那儿找她,能安啥好心?”
兰舒不明白老板为何对郑飞燕满是敌意,可“夜总会”三个字,宛如重锤敲在她心上。
她正愣神,老板又开口:“刚才听你俩说话像是不太熟,你知道她是干什么的不?”
“干什么的?”
老板撇撇嘴,满脸嫌弃,“她是太阳城的小姐。”
“小姐?!”兰舒瞪大了眼睛,一脸震惊。
她是个二十岁的成年人,自然知道小姐是做什么的。
之前西街的老王家是邻里街坊里面最穷的,穷得那叫一个叮当响,家里四个孩子都没念到高中就辍学了。
后来他家大女儿南下闯荡两年,老王家一夜暴富,吃穿用度都讲究起来。
有一回,听说大女儿和一个比她大二三十岁的男人开着小轿车衣锦还乡,那阵仗可把邻里惊到了。
眼见着最穷的摇身一变成了最富的,有的人眼红的都在欻欻放光。
背地里,大爷大妈们嚼舌根的话要多难听有多难听。
说什么老王家大女儿在外头当小姐,要不咋能两年挣这么多钱,陪酒陪睡之类的难听话都传了出来。
到结账时,兰舒没有过多犹豫,选了郑飞燕帮她挑的那条浅蓝色牛仔喇叭裤,还有自己一眼就相中的玫粉色衬衫买单走人。
郑飞燕推荐给她的耳环和发箍最终还是没买,金美华从广州寄的货马上就要到了,到时候从里面挑两个记到账上,就当光顾自己的生意了。
傍晚回到家后,她一直想着服装店老板和自己说的那些话,她从衣柜里翻出那件用衣架挂着的板板正正的牛仔外套,心里一阵纠结。
郑飞燕瞅着挺不好惹的,而且能和石余川那种小混混处对象的,肯定也不是一般人了。
她是打心底里不想去找郑飞燕,不管对方是不是小姐,她都不想和这号人有一点瓜葛。
可人家都开口要外套了,她根本没有不还的道理。
傍晚六点,晚饭都顾不上吃,她便将牛仔外套仔仔细细地叠好,塞进了今天买衣服时送的包装袋里,这是家里能拿得出手的最好的包装袋了。
看着今天新买的衣服,兰舒盯了一会儿,还是将新衣服塞进了柜子里,又穿上平时穿得最多的那件洗到发白的蓝衬衫,随意地将长至腰间的披肩发低低扎成一个马尾,下定决心去给郑飞燕还衣服。
兰舒就是个土包子,平日里除了上班和回家干活,偶尔与魏晓峰出去约约会,几乎没怎么去过别的地方。
对于太阳城这种娱乐场所她更是闻所未闻,但是坐上公交随便问问司机,她才发现这地方挺出名,没有人不知道的。
太阳城是新塘县最大的夜总会,生意一直十分火爆,桑拿、迪吧、卡拉oK等一应俱全。
两个人约定的时间是七点,兰舒提前十五分钟到达。
此时,天色尚未完全暗下来,而太阳城那三层大楼的外墙已经闪烁起耀眼的霓虹灯,璀璨夺目。
兰舒的眼睛都看不过来了,她觉得自己好像个清朝人,第一次来到现代一样。
欧式建筑的豪华装修,从外面看压根儿不像个夜总会,倒像是座富丽堂皇的宫殿。
她是土生土长的新塘县人,竟不知道县里居然还有如此气派的地方。
就在她看得眼花缭乱之时,背后突然传来一声无比丝滑的口哨声。
“哦呦,这小身段,不错啊!”
“这小屁股翘的,啧~”
“这大长腿,穿这么长的裤子多浪费。”
兰舒顿时皱起眉头,一脸嫌恶地回过头。
只见四个混混模样的青年正叼着烟,满脸嬉笑地朝着通往太阳城金色大门的台阶走去。
他们的眼神一直黏在自己身上,肆无忌惮地上下打量着,那眼神仿佛要透过她的皮看到骨头。
兰舒心里有点打怵,但还是硬着头皮将腰板挺得直直的。
对面四个成年男性,自己一个小姑娘,她忍了忍没有直接骂回去。
外面的人不是自己家里人,家里的那几个都是欺软怕硬的主,她骂一骂还有效果。
出门面对陌生的男人,如果自己开口骂了对方,万一把对方逼急了,四个大老爷们冲过来把自己按地上叮咣一顿揍,实在是......
三十六计,打不过她就......她就膈应他们。
一个头发留到肩的长发男人掐灭了烟,穿着皮鞋的右脚在台阶上重重一跺,调转了方向一脸调戏地朝着兰舒走了过来。
“美女,夸你身材好呢,咋不吱声呢?”
兰舒身体绷得笔直,突然扭头看向对方,朝着对方扯出一个最大幅度的咧嘴笑,嘴里发出“嘿嘿嘿”的怪声。
长毛男瞬间一愣,猥琐的笑意一下就僵在了脸上。
兰舒一边冲他绽出诡异至极的笑,一边含含糊糊地嘟囔着:“我有狂犬病,我要开始咬人了。”
长毛男:???
跟在后面的三个小混混见状,赶忙快步凑上前,“咋了,耗子?”
长毛男指了指正在磨牙的兰舒,其他三人也当场傻了眼。
兰舒的心脏扑通扑通跳个不停,手心全是冷汗,在极度紧张下,脑袋一抽,下意识地冲着他们“汪汪”叫了两声。
小混混们:!!!!
“我靠,咋还狗叫?”
“她说她有狂犬病,别理她,赶紧走!这玩意传染!”
“服了!不早说!快走啊!”
见他们慌了,兰舒顿时就来劲了,“汪汪,我先抓到谁就咬谁!汪汪汪!”
这一嗓子可不得了,四个大男人吓得色心全无,瞬间作鸟兽散,一步三个台阶地朝着太阳城的大门夺命狂奔。
石余川恰好从大门里面走出来,映入眼帘的便是兰舒追着自己的四个手下跑,同时还伴随着阵阵狗叫声......
“汪汪汪!”
“汪汪???咳咳......”
瞧见石余川那张帅脸的瞬间,兰舒嘴里的汪汪声一下子就堵在了嗓子眼,把自己憋得满脸通红。
石余川先是一愣,随即目光中满是惊讶,盯着兰舒瞧了好半晌,终于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笑得肩膀直抖。
虽说自从跳河醒来后脸皮厚了许多,但她还是要脸的。
石余川一直瞧着她乐,笑得兰舒恼羞成怒。
她瞥见那四个刚刚调戏自己的小混混,此刻正畏畏缩缩地躲在石余川身后,不禁冷哼一声,质问道:“那些是你的人?”
石余川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你咬他们干什么?”
“他们不用正经眼神看我,还说我屁股翘。”
石余川没想到兰舒能如此直白,尴尬地重咳两声,差点把自己呛到。
随即立刻转头,凌厉的目光在那四人身上一扫,长腿一抬,一脚踹向长毛男。
“你们他妈是不是又犯浑了?”
长毛男悻悻地缩着脖子,“川哥,天地良心真没有!我就说了两句话,她上来就要咬我们!”
兰舒柳眉倒竖,眼神冰冷地睨过去,不屑道:“放什么驴圈屁!你们几个眼珠子都快黏我身上了,从头发丝打量到脚后跟,我懒得搭理,你们还上赶着来追着说。怎么?刚从娘胎里出来啊?这辈子没见过女人?”
石余川听她这么说,二话不说,又朝着长毛男补了一脚,喝道:“你们四个,给我滚过来,站成一排给人家道歉!”
兰舒微微一怔,不过一想到这些猥琐的小混混是他的手下,心里便泛起一丝不屑。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终究是一丘之貉,表面功夫做得再好,也改变不了混混的劣根性。
她不想再多纠缠,见好就收。
不多时,四个丧眉耷眼的小混混垂头丧气地站成一排,石余川咳了一声,四人赶忙弯腰,对着兰舒拜祖宗一样九十度鞠躬。
“对不起,我们错了。”声音参差不齐。
石余川厉喝:“舌头黏牙上了?重来!”
“对不起!我们错了!”这回声音齐了。
长毛男偷瞄了兰舒一眼,觍着脸着补道:“不好意思啊美女,我不知道您和川哥是朋友,我这眉毛下俩窟窿眼就是出气的,是我有眼不识泰山了。”
“你什么意思?”石余川伸手揪起他的耳朵,“不是我朋友你就可以随便调戏了?”
“不不不不是,我以后不敢了......”
兰舒皱着眉,对于“朋友”这个称呼心里满是抵触。
她只想赶紧走,刚把装着牛仔外套的包装袋提起来,就听见一阵急促的高跟鞋声。
只见郑飞燕身姿婀娜,踩着精致的高跟鞋“哒哒哒”地从太阳城的大堂里快步走了出来。
“怎么了这是,拜佛呢。”
见郑飞燕来了,兰舒像是看见了救星,赶忙将手提袋一把塞进她的手里。
“衣服洗干净了可以直接穿,我先走了。”
郑飞燕伸手轻轻拉住她的手腕,目光若有若无地朝着石余川扫了一眼,又落回了兰舒的身上。
“我在楼上开了个包厢,上去唱会歌玩一玩再走吧。”
兰舒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不了,我还要回家吃饭,你们玩开心,没什么事我先撤了。”
郑飞燕还欲开口挽留,石余川却微微皱眉,冷声截住话头。
“飞燕,人家不想去就不去,估计家里还有事。”
兰舒点头,“对对,我家里还有事。”
郑飞燕勾起嘴角,也不再强求,洒脱地一摆手,“行吧,下次有机会找我玩。”
兰舒并没有搭话,尴尬地干笑两声后,一刻也不停留地快步远去。
郑飞燕双手抱在胸前,目光一直紧紧地黏在那个高挑的背影上,久久未曾挪开。
石余川狐疑地半眯起双眸,“你俩怎么还扯到一块了?她给你的什么东西?”
“衣服啊。”郑飞燕将手提袋往他的怀里一扔,“你的。”
石余川有些意外,打开手提袋就看到了自己的牛仔服外套。
郑飞燕嘴角噙着一抹意味深长的笑,“川哥,你想干什么别忘了,别把无辜的人拉到自己身边,别坑人。”
石余川有些不满地瞪了她一眼,“你别自己在那胡思乱想,我对她没有什么想法。”
“我只是提醒而已。”
说完,郑飞燕又踩着高跟鞋哒哒哒地离开。
石余川从手提袋中掏出自己的牛仔外套,凑在鼻子下闻了闻,上面还有淡淡的洗衣皂的朴素香气。
真的没想法吗?
可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