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爷可知您手中所持的是什么花吗?”孙秀伸手掐下另一朵含苞待放的白花,托在手心之中,“王爷请看,这花的颜色形状,是否像一支上好的羊脂白玉簪?所以它就叫玉簪花。”见司马伦频频点头,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孙秀将花朵凑到鼻下轻轻嗅了嗅,继续道,“当年商纣王一个妃子难产,眼看就要一尸两命,恰逢侍女献上一盘玉簪花,妃子见到花蕾绽放,竟然一下子就把孩子生下来了。纣王大喜,所以又把玉簪花赐名为催生草。如今王爷恰好用这花来问洛阳宫中生产之事,岂不是上天明示,那个孩子必定会平安出生?”
“那可如何是好?”司马伦一听,赶紧将手中那朵玉簪花扔在泥地里,又伸脚狠狠地碾了碾,哀号道,“皇后马上就要病死了,胡芳要是生下孩子当上皇后,我以后可怎么办?这些年来不断地给皇后和杨家送礼,我的老底都要掏空了!”
“王爷不必着急,胡贵嫔就算生下孩子,未必是男孩,就算是男孩,她也未必能当上皇后。毕竟杨皇后是当今天子的结发之妻,她不会眼睁睁地看着胡芳母子抢走皇后和太子的位子。”孙秀笑道。
“杨皇后未必是省油的灯,可她马上就要油尽灯枯了不是吗?”司马伦越想越是心痛自己不计血本送出去的金银财宝、古玩珠玉,颓然抱住头蹲在了地上。
孙秀看不得司马伦的小家子气,却不能发作,只好笑着安慰道:“王爷放心,我必定不会让王爷这几年的努力白费。这样吧,过两天我亲自去一趟洛阳,势必斡旋公卿,让天子下诏请王爷回京。”
“你亲自去洛阳?”司马伦一惊,赶紧从地上站了起来,“你在洛阳能做什么?”
“联络杨皇后家族,还有我散布在洛阳的五斗米道徒,一起对付王爷您的老对头——齐王。”孙秀见司马伦一副不可思议的模样,洒然一笑,“听说最近天子和齐王又生了龃龉,我若是再掀起一点风浪,不愁天子不下决心除掉齐王。只要齐王一倒,王爷回京自然毫无障碍了。”说到这里,他眼珠一转,嘴角漾起一丝狡黠,“怎么,王爷不信我有这个本事?”
“军师的本事,我自然是信的。”司马伦这几年来早已对孙秀心悦诚服五体投地,从未想过怀疑孙秀的手段。他嗫嚅了一阵,终于说出心中顾虑:“只是洛阳到处都是达官贵人,我是怕军师到洛阳后另投明主,把我一个人孤零零地抛在琅琊……”
“那王爷要怎样才会相信我呢?”孙秀又掐下一朵玉簪花在鼻下轻嗅,斜睨了司马伦一眼。
“我……我不知道……”司马伦也不知是花朵的甜香还是孙秀的眼波让他热血上涌,面红耳赤地再说不出话来。
“那我就证明一下对王爷的忠心吧。”孙秀款款走到司马伦面前,把手中花朵随意一抛,一条修长的腿悄悄从寝衣下摆伸出,蛇一般缠上了司马伦的身躯。
“军师……军师……”司马伦虽然一直沉迷于孙秀的美色,但慑于他的威势,并不敢打正经主意。因此此番孙秀主动示好,司马伦在难以抵抗的迷醉中,依然带着一丝诧异惊恐。
“我做了王爷的人,王爷就会信我了吧。”孙秀在司马伦耳边吹了口气,媚眼如丝,“怎么,王爷不敢?”
这句话成功地撩拨起了司马伦的血性,他的呼吸陡然变得粗重,猛地将孙秀扑倒在甜香四溢的玉簪花丛中,一把扯开了他柔软轻薄的寝衣。一时间,原本鲜嫩的叶片和花朵如同被暴风雨摧打,青翠折毁,白玉委地,最终混入泥土,混成一团难解难分的泥泞。
“这是怎么回事?”司马伦身下耸动,手指却抠上孙秀胸脯前陈旧的鞭痕。那三道暗红色的鞭痕横亘在白玉雕成的胸脯上,触目惊心却又别有一分诱人滋味。
“是……潘岳,啊……”孙秀吐出这两个字,头颈猛地后仰,口中发出一声如泣如诉的呻吟,“我要……杀了他……啊……”
“什么?我不许!”听清孙秀的回答,司马伦恍惚骤然间变了一个人,身下猛地一冲,再度将孙秀撞得嘤咛出声。“檀郎是我的,你不准动他!”或许是被“潘岳”这两个字激发了内心最大的**,或许是此刻雌伏在自己身下的孙秀没有了天师的神秘,司马伦难得地显露出了他的王者之威。他一把抓住孙秀撒乱的长发将他的身体翻了过去,再度气势如虹一贯到底:“记住,本王要对付的只是齐王司马攸,不是潘岳。如果你敢擅作主张,本王绝不会饶了你!说,听明白了吗?”
“明……白了……”孙秀咬牙切齿,断断续续地回应着,张开的手指紧紧抓住了身下烂成一团的玉簪花枝叶,碧绿的汁水顷刻间就染绿了他的手掌。即使智计过人道徒众多,即使司马伦平日对他言听计从尊敬有加,他依然只是一介草民,位于这个帝国的最底层,哪怕是司马伦这种颟顸失势的王爷都可以轻易侮辱他,驱策他,甚至杀死他。可纵然心底满是不甘的屈辱,他也不得不屈意迎合,亲身承接司马伦蓦然爆发的怒气。因为在司马伦心目中,他和潘岳永远是无法比拟的存在,一个是在手中肆意玩弄的萤火虫,一个是天边只能仰望的皓月。
可是那又怎样呢?孙秀在撕裂一般的痛楚中笑了起来,就算是从泥土中飞出来的萤火虫又如何?他用尽全力攀附司马伦,付出一切粘附在他的门下,是为了终有一天能站在帝国的权力之巅。那个时候,就算是天上那轮遥不可及的明月,也终像这荏弱的玉簪花一样,被他摘下揉进掌心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