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可可教授,是当今国内民法学界当之无愧的中流砥柱。他的民法总论课很有价值去听,在这里我帮他打个广告,给你们推荐一下。”
“而接下来要说的蛋饼案,是他每年开民总都会再讲一遍的案子。”
“内容非常简单:华政一个同学去四期宿舍那边买蛋饼,他来到蛋饼摊前,对老板说:老板,我要一个蛋饼,不要葱不要香菜要辣椒要脆饼。老板说:好嘞!”
老刘语调变形的“好嘞”惹得众人哈哈大笑起来。吕治也嘴角上扬,看见老刘的胖脸似乎清瘦了些,竟散发出清癯的神光华彩。大概是东方霍格沃茨的钟楼灯光,隔着几百公里照到了他的脸上。
“都笑起来了,是不是觉得很简单?好,那我问你们,一、老板能否要求同学给钱?二、同学能否要求老板给蛋饼?”
有人举起手来想要回答,老刘嘿然冷笑,摇了摇头,示意他们放下手,别急着攒平时分。
“不要着急给出轻率的回答,我当然明白这个答案天经地义,谁都知道。但你们是法学生,随口答出来还能配得上当这个法律人吗?法律武器、法律武器,法律之所以是武器,是因为你们要拿着这个武器,去砍掉那些不信法律的野蛮人的。”
“好好考虑清楚,再来回答这个问题。”
众人被他的话镇住,但还是有人坚定地举着手,不曾放下。
“好,那你来回答一下吧。”
举手的当然不是吕治,他向来都坐在最后一排与别人抢珍贵的插座,好给开机自启小红车就会喘着粗气的笔记本充电。
清脆的声音在前两排响起。
“刘老师您好,我是Y班的x。我认为,根据民法典第598条和第626条的规定,老板能够要求同学给钱,只要老板将蛋饼【交付】给同学就行。”
她还特意用了预习学到的交付概念,眼神中带着自信,有些期盼老刘的夸奖。
而老刘向来最擅长的,就是做出与他人预期背道而驰的事情。
他的笑容僵在脸上,狠狠地剐了回答者一眼,恨铁不成钢地说道:“都说了不要着急了!还用法条,你分析出里面的法律关系了吗就用法条?!如果这么简单,你让广大学法的同仁都怎么混饭吃啊,啊——”
教室里爆发出哄笑,回答者不知所措地呆站在原地,面红耳赤,老刘叹了口气,没再给她难堪。
“算了,当年谁还不是这么蠢过来的呢,我也一样。你坐下吧。下节课,继续点你的名起来回答问题。”
他的目光扫向后排。
“那个躲在电脑后面的男生,对,就是你,你来说说自己的想法。”
被点到名的吕治尴尬地站起身,哪怕ppt上有题目,他也不确定老刘想要的是什么答案。看了半天,他只得冲着老刘呵呵傻笑,老刘也冲着他笑。
“你倒是说啊,这位同学,刚才的x同学至少比你敢说得多了。”老刘搔首,他的语气近乎无奈,“以后你们要是干律师这一行,最重要的就是敢说,敢胡说,敢乱说。”
“多少理论基础跟一坨大便没两样的老律师,他们还不是得靠胡说才唬得住当事人吗?你可以不会,但你不能不装模作样地说些话出来,这也算给你们上的一课了。”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吕治只好说道:
“我觉得,刚才那位同学既然提到了合同编,那就先看一下,他们之间的对话,是不是构成了合同......吗?”
出乎吕治意料的是,他信口胡诌的答案竟然得到了认可。老刘示意他坐下,点头赞许道:“不错,这位同学话说的不利索,但思维能力还算是不错,起码是个正常人水平,有这水平,就够毕业和过法考了。”
“把两人之间的对话,转化成合同来理解,就是你们进入法学殿堂的第一步:将现实世界,抽象为规范世界,来思考并理解。”
老刘背着手,踱步走回讲台上。
“以蛋饼案为例,虽然是很简单,但你要去想,他们说的话,是不是构成了合同?合同是怎么构成的,就去找到对应的法条,民法典471条。哦,然后发现它可以通过要约、承诺方式成立,那要约和承诺又是什么?法律规范的定义在民法典472和479里面。”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求内容具体确定和一经承诺即受约束。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意思表示又是什么?这就是整个民法总论最为基础的内容了。”
“同学们,你们有没有发现?案例里的两个人只是说了两句话,买卖了一个蛋饼,却涉及到了合同的成立、生效、要约和承诺、意思表示这么多的法律概念。”
老刘在讲台上俯视着哑然的学生们,目中光芒幽深难明。
“这就是两百年前,德国最顶尖的法学家给大陆法系留下的遗产,未必尽善尽美,却一定系统自洽。”
“怎么样,是不是有种见识世界真理的感觉?”
他没理会台下学生的窃窃私语,转过身去,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下了三个字:
理型界。
-----------------
睁开眼,柯林看到了陌生又熟悉的天花板。
哈德逊正坐在身侧,脸色严肃,一言不发盯着房门,跟他进入风来之国前毫无区别。
就好像柯林真就只是闭上了一会眼睛。
然而风来之国的回忆历历在目:流浪者大本营中的强硬谈判,初次直面黑潮的骇人恐怖,浮出水面的霍亨斯陶芬遗藏,薇薇安渐要香消玉殒的消息,塞勒涅最后近乎孩子气的嘱托。
种种前尘扑面而来,却不过是几个小时之前的事情。
竟有些大梦一场的意味。
柯林下意识地检查了一下,两件宝物还好好地存放在灵魂之中,不至于重到背不出来,同时,也证实了风来之国的一切并非幻梦,而是真实不虚地发生过。
迄今为止,柯林也就一共进了三次风来之国,每次,都有许多未尝想象的人和事在等着他。
如果自己的经历是一本书,那作者推进剧情的速度,未免也太快了些。
柯林长长呼出一口气,哈德逊听到这动静,顿时一惊,终于发现他醒过来了。
“老大,你醒过来了!饿不饿,我叫人弄些东西过来吃?”
柯林从床上坐起,摆摆手道:“不用了,刚才有人进来过吗?”
“没有,就只有拉文娜过来敲过门,我随便找了个借口,没让她进来。”
“好,没人知道我在这里就好,下午辛苦你了,哈德逊。果然,治安卫所还是你最可靠。”
柯林勉励般拍了拍他的肩膀,余光瞥向窗外,夜色渐渐深了。
来时还是正午,如今已然入夜,暮色四合,万籁俱寂。
他知道,在洛林的宅邸中,拉法叶和薇薇安正在等待着自己的消息。
哈德逊顺着他的目光,会意地说道:“现在是晚上十一点了,老大,你睡了大概九个小时。”
他挠挠头,不好意思地说道:“睡得还蛮香哩,动都不动一下,我一开始还看着你,后来直接盯着门口了。”
这小子还以为自己专门来此是了睡觉,柯林不禁哑然失笑,同时心中怦然一动。经历了这么多,哈德逊倒也是成熟了不少,懂得体贴他人的想法了。
原本,成熟稳重的副手角色,还是马库斯来担当的。哈德逊则是鲁莽的冲锋手。
物是人非,反而是哈德逊,居然成长为了一个合格的稳当副手。
想到马库斯,柯林心里又是一黯,默契共战并肩过的老伙计,落到这种结局,他本应为背叛感到愤怒,心里却生不起太多恨意,唯有苦酒一般的复杂滋味。
恰在这时,哈德逊又开口说道:
“老大,现在夜很深了,想找人办事恐怕不方便。你今晚有什么打算吗?”
“......你都这么说了,我有什么打算,也要留到明天早上了。”
柯林闻弦歌而知雅意,对哈德逊略一打趣。倒也并不瞒他,原原本本地将自己追查的打算和盘托出,势要找出李维科的幕后主谋,为兄弟们血债血偿。
他特意没提到马库斯的名字,避免伤到哈德逊的心,谁知,哈德逊听完他的打算,先是面带喜色,旋即又想起了什么,期期艾艾地说道:
“那,老大,既然你今晚有空,我们能不能去拜祭一下马库斯,给他立一块墓碑?”
柯林讶然地看了他一眼,哈德逊居然避开了他的目光,深深地低下头去,声音渐渐低沉。
“无论如何,他都是看着我成长的兄弟。马库斯是自杀者,教堂也不会给他收尸和涂油的。如果我们不去,那就真的没有人管他了。”
“你不恨马库斯吗?如果不是他出卖你,你本来不会遭受那么多酷刑的。”
哈德逊眨着眼睛,嘴唇颤抖着,每说一句都抿紧嘴唇。回忆令他痛苦,但他还是坚持说了下去。
“我恨他,我当然恨他。我以为永远不会背叛的兄弟,能够放心把后背交给他的人,竟然先我一步跪地求饶。我本来以为,我才是那个软弱的人。谁知道......”
“你不软弱,哈德逊,你是我见过最坚强勇敢的小伙子。”柯林认真说道。
哈德逊痛苦地闭上眼睛。
“但是,但是......我也没那么恨他。挨过李维科狗腿子的鞭子,我自己知道那有多痛。到后面,我其实也快昏过去了,只是硬撑着一口气,大概是对他的恨与失望在支撑着我。我想活下去,亲口问一问他,连我都撑得过去,你为什么撑不过去?”
字字泣血,他说得愈发难过,急促地大口呼吸着,柯林感同身受,安抚着他的后背。
他自己,何尝不对马库斯失望乃至怨恨?可马库斯只乞饶活命了他自己一人,而没有出卖更多兄弟,最后更是选择自杀。
柯林的恨意就像一拳打在棉花上,虚不受力。
待哈德逊慢慢镇定下来,柯林断然说道:“趁着夜深,我们去马库斯下葬的地方,给他立一块墓碑。”
......
城外。
莱茵河水在夜色下滔滔奔流。
初冬的夜晚已经很冷,但凭借着孚日山脉的阻挡,大股的寒气无法深入,莱茵河没有一丝结冰的迹象。
只是水量不及汛期丰富,水位略低,于此无星无月之夜,航行的商船都停泊在码头中,不曾动弹。
夜深人静之时,河岸不远处的一片荒地,两个身量不一的男人,静静地站在一片比人还高的芦苇之中。
莹莹鬼火,茕茕孑立。
这里是独属于孚日城的乱葬岗。
教会不是发善心的,属于教会管理的公共墓园,没有上城区贵族的担保根本埋不进去。何况马库斯还是自杀而死,在神职人员看来是要被唾弃的迷途者,更不可能葬在城内的公墓。
昨晚发现他自杀,正是诸事缠身,柯林只好叫人草草将他埋在这里。
面前脚下的泥土还是新的,内里,马库斯勒毙的尸身早已冰冷。
“这里就埋着马库斯·汉森。”
说出一句,柯林沉默不语。他其实也想问跟哈德逊同样的问题。
你为什么要背叛?
为什么又在背叛之后自我了断?
马库斯,我的兄弟,你真的只是一个逃避的懦夫吗?
不知何时,哈德逊搬来一块半米高,大小刚好合适的石头。没有人会在这里用大理石做墓碑,那太浪费,会让流浪汉与黑帮打手在第二天齐心协力地偷去。
成了血仆之后,哈德逊干起这些动手挖坑,搬运重物的活计简直是得心应手。
将近百磅重的石墩子,跟哈德逊差不多宽,叫他轻巧地捏在手里,按到挖好的浅坑中,发出砰的一声闷响,惊起一滩鸥鹭。
做好一个简陋的墓碑后,哈德逊闷声说道:“老大,我没什么水平,字也不识几个,求您给马库斯的墓碑刻些什么吧,让他也别这么孤零零的。”
夜影朦胧,他看不见柯林脸上的神色,只见到柯林点头应下,慢慢从腰间抽出佩剑。双手握起,向后举过头顶。
佩剑高高落下,斩破河边幽冷的风,在石碑上斩出一道道痕迹。他重复着举剑挥砍的动作,一遍又一遍,时而竖斩,时而斜劈。蛮横的力量与精妙的技巧相结合,换作他人,定然是挥舞到手腕发麻,也没法在这块顽石上劈出半点火花。
哈德逊点燃随身携带的蜡烛,为他照亮石碑上的字迹。谈不上工整雄逸,歪歪扭扭,却自有凛凛之威。
“此处埋葬着治安卫队队员,我们的朋友,马库斯·汉森。”
“在命运的暴风面前,凡人不过是一根芦苇。当暴风来临时,直起腰来宁折不弯,是英雄的气节,弯下腰去被迫低头,是懦夫的无奈。”
“而他却在该当英雄的时刻当了懦夫,在该当懦夫的时刻当了英雄。”
文字竖着刻在灰暗的墓碑上。昏黄的烛火照耀下,墓志铭像一滴滴凝而不落的烛泪,铁腥味在空中挥之不去,就像那天地牢下的气味,仿佛能听见马库斯临终前的痛苦喘息。
读到最后一行字,哈德逊终于忍不住,失声痛哭。
我知道受刑有多痛苦。我更知道,不能用要求自己的标准要求他人。可为何,背叛的人,最先撑不住的人,反而是你,偏偏是你......
这最后的时刻,他不想队长和马库斯看不起自己,抑制不住痛苦,又尽力克制着,喉咙里的哽咽像是幽灵游魅的悲泣。
“这风真大,吹得我眼泪都下来了……”
泪水划过脸颊,哈德逊俯下身,擦拭去墓碑上刻字留下的石灰,又掏出酒壶,将壶中酒倾洒在他的墓前。
“本来说好了一起不喝酒,抓完安布罗斯再开庆功宴,现在,也只有这一点请你喝了。”
渐渐哭声传于荒野,芦苇在阴影中随着风声忧郁地摇摆,两人一坟对着夜色痛饮。
悲怆如风中野鬼。